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6:50:43 309 人看过

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一、故意伤害是刑事案件多久时间可以立案

故意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受理后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到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存在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事实,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故意伤害案件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二、公安机关办理经济诈骗案件会涉嫌什么

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几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办理。

管辖权有争议的或者管辖不明的案件,由争议双方的上级公安机关办理。同时,经济诈骗案件属于经济犯罪侦查局管理范围,所以,应该向当地经侦局报案处理。

三、高速路上交通事故起诉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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