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否有权要求病人出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05:20:19 101 人看过

从理论上说,医院是没有权利强制让患者出院,入院即构成合同关系,只要有住院指征,只要在缴费,这个合同关系就一直存在,医院就不能强制让患者出院。但是实际上,医院受政策,比如医保的平均住院时间,如果病情稳定的慢性患者,医院就会希望患者尽快出院。如果生命指征稳定,而仅仅是神志和肢体障碍,没有危及生命的情况,这种都是建议回家休养,或者转到康复医院。但是这种一般都是协商解决,医院并没有强制赶患者出院的权利。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医院给写吗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医院给写,对于营养费的支付,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营养费的赔偿,一般来说是结合所在地居民的平均生活费的比例来进行计算的,会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赔偿义务人对医院开的医疗费、住院费等一系列的发票如果有疑问或者对这些票据的合理性不认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质疑,但需要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公司要求病假医院等级是否合法
    一、公司要求病假医院等级是否合法请病假一般是三甲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这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员工申请休假时间较长且病情确实存疑的,是会被要求提供较为权威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但是,按法律公平原则,急诊的,可以就近治疗,提供就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二、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
    2023-06-16
    207人看过
  • 医生有权利给病人强制出院吗
    一、医生有权利给病人办出院吗病人医疗强制出院程序:1、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2、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3、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4、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审查后的处理。二、住院期间突然要求出院应该怎样处理住院期间突然要求出院,讲清病情及如果出院可能出现的问题,病人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按照本人意愿,如仍坚持出院按正常程序办理出院手续。及时回访。住院病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症状消失,临床和辅助检查正常,达到治愈标准,经经管医生或主治医师决定同意出院时,即可出院。或者病情虽有好转,但达不到出院标准,而家属或病人执意要求出院时,也可以办理出院手续,离开医院。病员办理
    2023-03-15
    491人看过
  • 病人有权在医院调病历吗
    一、病人有权在医院调病历吗住院患者的原始病历资料都要放医院存档,这是法律规定的。但假如患方像留存资料,可以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人的身份证到医院医务科或者病案室要求复印,都是可以的。当事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就诊医院提供身份证后填写复印病历材料申请表,主要填写个人信息、要复印的病历、复印的理由等,然后由医务科盖章。到病案室后将复印病历申请表给病案室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将会查找,查找过程中会问你什么时候出院、身份证号码等等,以确认查找的是正确的。二、病人复印病历需要哪些材料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申请人复印病历请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等)。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或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或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或患者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指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名、时间)。3、无有效
    2021-12-05
    310人看过
  •  医院是否有责任向病人提供病历?
    该法规规定患者有权获取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病历资料,并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且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违规处理病历资料将会受到警告和罚款等处罚,严重者将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患者有权获取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2023-11-13
    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对方挂床医院也不要求病人出院怎么办
    一、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车方致使人员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后,在保证受害者及时就医后,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时再与之理论为好。急于求成是处理交通事故伤人赔偿之大忌!二、对方在医院只是接受一般的医疗,而实际没有住院的行为,平常人们称为叫做“挂床”,这肯定不是属于正常的行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们治疗疾病时,挂床的行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许的,甚至还会对就诊的医院进行处罚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中患者的这种情况就不在此例了。因此,医院也不可能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此医院可能不属于那种正确的市级医院吧。你今天就去给对方讲,对方的就诊医院一定要是县市级医院的医疗发票才能报销,如果是这种只知挣钱,不讲医德的医院所开具的单据,保险公司是不可能为之报销的。并告诉对方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赔偿事宜。三、与此同时你要交警的主办警官和保险
    2023-04-15
    397人看过
  • 能否让病人出院?
    病人住院时可以要求提前出院。住院期间突然要求出院,讲清病情及如果出院可能出现的问题,病人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按照本人意愿,如仍坚持出院按正常程序办理出院手续后即可提前出院。凡病人或家属执意要求出院者,仍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有时要求病人在病历上签字留据,说明是自己要求出院,责任自负。医疗纠纷以及病人及家属请问该如何维权发生医疗纠纷后,病人及家属有三种解决途径:1、与医方协商解决;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选择侵权之诉或违约之诉,在举证责任、归责标准、赔偿范围上均有不同,患方应慎重选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
    2023-07-19
    194人看过
  • 个人要求转诊医院有权拒绝吗
    一、个人要求转诊医院有权拒绝吗当个人要求转诊时:1.医院并没有权利直接拒绝重症监护室的患者要求转诊。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的病情危重,不适合转诊,一旦转院患者就存在生命危险时,医生会向家属详细解释情况,家属需签署自动放弃治疗或自动转院协议书。这一过程中,医院并非强制患者留院,而是基于对患者安全的考虑和医疗责任的履行。二、转院应满足哪些条件转院并非随意行为,而应满足一定条件。1.转院需由所在科室讨论或科主任提出,患者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2.转院必须得到医务部门和医院领导的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3.对于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的情况,还需得到患者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还需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4.对于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一般不得转外省治疗。在转院过程中,医院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和转院途中的风险。对于病情较重的患者,医院应派人护
    2024-07-24
    374人看过
  • 出院再入院间隔多久医保有要求吗
    参保人患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由定点医院大夫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疾病诊断标准执行,而不受再次住院间隔时间的限制。一、出院后医保报销期限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
    2023-03-22
    395人看过
  • 医院门诊病历保存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书写要求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国卫医发31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条病
    2023-07-15
    474人看过
  • 伤者出院回家休养,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一般来说,车祸受伤出院在家疗养期间,是否可以赔偿护理费应视情况而定:1、受害人出院后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出院后就不能再要求赔偿护理费。2、若受害人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出院后医生叮嘱需要进行护理的,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用,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机构的病例、出院小结,鉴定机构的鉴定文书等。故意伤害可否要求赔偿可以的,只要伤害是其所造成的就可以。但是要有证据证明,要证明因果关系。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
    2023-07-03
    234人看过
  • 医院处理出院病人投诉的方法
    针对医疗纠纷,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1.与医院协商;2.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投诉;3.全国统一卫生热线。患者或其家属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个人情况需要反映给医院医保科或医院领导,可以与他们协商以维护自身利益。如果想要表达同样的意思,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拨打投诉电话或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院赶病人出院相关途径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针对医院赶病人出院的相关途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1. 医方责任:如果医院在病人出院前未充分检查、诊断和治疗,导致病人病情加重或者出现并发症,那么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医患沟通:
    2024-01-26
    286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强制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当没有强行指定医患一方或者双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权利。医疗事故鉴定,只是诸多证据当中的一种。是否提供该证据,提供何种证据,其选择权应属于当事人。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也并无法律上熟先熟后的顺序之分。法律赋予了当事人以选择权,究竟以何种法律关系进行诉讼,应当由当事人(原告)进行选择和确定。如果争议双方都没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原告也选择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不应当强行要求或指定一方或双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只有在经鉴定已经确认为医疗事故,而原告仍坚持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之诉的情况下,法院才应行使释明权,并以结案时查明的事实为依据,依职权确定正确的法律关系。
    2021-11-23
    263人看过
  • 医院有权利不让病人拿病历吗
    一、医院有权利不让病人拿病历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因此医院是没有权利扣押病人的病例的,病人可以复制自己的病例。二、当事人如何申请查看对方病历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涉案当事人的病历信息一般需要申请人民法院调取。部分医院接待律师持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法院调查令查看、摘抄病历信息,
    2023-06-16
    210人看过
  • 病人住院时自杀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病人住院治疗期间自杀身亡,医院应否承担责任?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医院对患者的护理,目的是对患者进行生命体征观测,而非对患者进行看管,医院不应对患者的自杀承担赔偿责任。2006年4月14日,已被确诊身患癌症的刘女士入住马鞍山市某医院治疗。5月1日凌晨4时许,刘女士自行离开病房和医院。5时许,医院护士发现刘女士不在病房,即叫醒两名陪客,但二人也不知刘女士去向,大家遂开始四处寻找,均未找到。直到5月5日,刘女士才被公安机关发现已溺水身亡。刘女士的亲属认为,刘女士系身患癌症的危重病人,医院未能尽到护理、巡视义务,未及时发现病人离开床位,且医院住院部与外界无院墙等隔离设施,使病人可以随意出入,最终致刘女士自杀身亡,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10.8万元。而医院方则认为,
    2023-06-08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病人要求转院,医院是否有权拒绝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4-28
      医院是没有权利拒绝重症监护室的患者要求转院的。当患者家属要求转院的时候,如果患者的病情危重,不适合转院,一旦转院患者就有可能死在转院的途中,医生应该反复跟家属说明情况,只是说明情况,不是强留,家属签署自动放弃治疗或者自动转院协议书,就可以出院或者转院。
    • 病人是否有权拒绝出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4-16
      病人有权拒绝出院。伤者可以不出院,但过度医疗产生的医疗费伤者自己承担。现在的医院都讲究病床周转率,方便需要的病人及时入院治疗,所以如果医生认为某个病人还没痊愈,但是回家休养可以达到在医院的效果,也不需要更多的治疗了,就可以让病人出院。
    • 与医院有病人该出院了能出院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病人能否出院,我认为根据病人的病情而定,如果治疗的可以啦,完全可以出院。
    • 病人要出院医生不让出院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18
      病人要出院的,医生在说明情况后,应当允许出院。医生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说明病情后,病人要出院的,医生不得阻止,应当允许病人出院,病人出院后有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医生应当向患者或者家属进行说明,患者和家属了解情况后,还是选择出院的,医生应当同意,患者或者家属签字后,不利后果应当由患者或者家属本人承担。
    • 医院给出院病人住院治疗要出住院费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4
      医药费报销一般以出院单为准,之后产生的费用属于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