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法庭出示,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被采纳。第一,录音的取得方式必须是合法的。第二,录音时对方的言论必须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他人的胁迫和威胁。第三,录音证据应当前后紧密连贯,包括未被剪接或伪造,这样的录音才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法庭出示。不过,若要使录音证据被采纳,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录音的取得方式必须是合法的。其次,录音时对方的言论必须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他人的胁迫和威胁。第三,录音证据应当前后紧密连贯,包括未被剪接或伪造,这样的录音才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电 话 录 音 作 为 证 据 的 合 法 性 要 求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电话录音作为一种视听资料,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但是,电话录音的合法性要求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电话录音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这意味着录音过程中不能存在虚假、误导或者编辑等情况,否则所得到的录音证据将不能作为依据。
其次,电话录音必须是在法定的证据期限内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在当事人提出要求后立即提供。因此,在证据期限内进行的电话录音,方为合法。
再次,电话录音必须由具备资格的法院工作人员或者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员进行录音。这保证了电话录音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最后,电话录音还应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证据应当以书面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式固定,并经法庭审查属实。电话录音作为一种视听资料,也应满足这一要求。
综上所述,电话录音作为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包括真实、准确、完整;在法定证据期限内进行;由具备资格的法院工作人员或鉴定人员进行录音;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电话录音才能作为有效证据被采纳。
电话录音作为一种视听资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电话录音的合法性要求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真实、准确、完整;在法定证据期限内进行;由具备资格的法院工作人员或鉴定人员进行录音;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电话录音才能作为有效证据被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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