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医保新政: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提高
从明年1月1日起,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将进行调整,其中不仅将提高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报销比例,同时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年度统筹支付限额标准。调整后新标准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目的是将合理引导病人就医向基层医院倾斜。
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至85%
从明年1月1日起,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将进行调整,其中不仅将提高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报销比例,同时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年度统筹支付限额标准。调整后新标准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目的是将合理引导病人就医向基层医院倾斜。
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至85%
目前《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的通知》已经下发至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局,市医保各定点医疗机构,通知将相关政策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最大的变化将是提高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报销比例,将定点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统筹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
目前兰州市参保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已经由80元提高到100元,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同时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及补助方式不变。兰州市去年4月对住院统筹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进行了调整,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9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5%调整为8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65%。
-
兰州医保在武威住院报销比例
459人看过
-
广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销
83人看过
-
兰州城镇居民住院统筹费用报销比例
92人看过
-
海口市居民医保保底报销比例提高了
163人看过
-
杭州市少儿医保报销比例
141人看过
-
居民医保报销多少?居民医保怎么报销
230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农民医保报销多少比例山西在线咨询 2024-03-12农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300元以下的,报销30%;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0元以下的,报销25%;3、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0元以下的,报销25%;4、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1000元以下的,报销20%;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医保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4关于城镇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的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依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
-
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医保报销比例有什么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0首先,一级医院,一级医院的最初支付标准为3万元,医院的最初支付标准为90%的个人只需要承担10%,最初支付标准为34万元,医院的最初支付标准为95%,个人只需要承担5%,但最初支付标准为47万元,医院的最初支付标准为97%,个人只需要承担3%,对应的是二级医院,最初支付标准为3万元,34万元,47万元,92%,97%,3级医院的最初支付标准为3万元,45万元,47万元。
-
社保报销比例与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31、村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佛山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提高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8对于已经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来讲,在普通疾病住院时,所报销的医疗费用基本上还能够减轻人们的经济负担,但一旦患有重大疾病,那么社保医疗所报销的部分费用,在高额的医疗费用面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即使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会按一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且最高可报销15万元左右的重疾补贴金,然而对于动辄几十万的手术费用以及后期的治疗、疗养等费用来讲也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说,大家需要通过商业大病医疗保险来提高职工大病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