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制定权与宪法制定活动相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0:12:12 436 人看过

宪法的制定权和修改权与宪法制定活动密切相关。它不仅关系到宪法制定的正当性而且也关系到宪法功能的合理性。学术界对此虽有研究,但很不深入;实践中绝大多数人对此缺乏应有的认识,其巨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被忽视。

一、宪法制定权不是一种国家权力其归属只能属于人民

宪法的制定权只能属于人民,而不能属于别的任何机关或个人,这是由宪法的性质和功能所决定的。宪法一词含义的侧重点不在于它在一国法律体系中是否居于核心的位置,而是强调宪法制定的正当性和宪法功能的合理性。美国革命家托马斯。潘恩在《人权论》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宪法是一种先于政府的东西,而政府只是宪法的产物。一国宪法不是政府的决议,而是建立其政府的人民的决议。宪法具有授予权力并限制权力的双重功能,既是人民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又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和幸福的总契约。人民通过宪法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并要求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国家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不享有宪法制定权,不通过民主的程序,就不可能制定出反映人民意志,体现广大人民利益的宪法。

如果说宪法制定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一种体现,那么宪法制定权就是人民主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林肯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享,是对人民主权原则基本精神的一种很好的概括和表达。人民在管理国家事务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直接民主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利益,也可以通过确立法律规范并在法律规范中确立相应的实现人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来间接地实现自身的利益。宪法制定是间接地实现人民利益的一种方式。宪法制定是基于人民民主理论产生的,即只有在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之上才有宪法制定活动。宪法制定者只能是人民,宪法制定权也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无权作为宪法的制定者,也无权享有宪法制定权。宪法制定权不是一种国家权力,是具有法创造效力的始原性权力,它不需要有任何实定法上的依据。在逻辑上应当是先有制宪权,后有宪法,再有基于宪法的规定而产生的国家权力。制宪活动的根本意义在于人民通过这样一种活动将符合人民利益的事项用宪法规范的形式肯定下来,并在宪法中设立相应的国家机关来保障人民的利益。

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享有的是宪法修改权而不是宪法制定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也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通过的决议和决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以及所有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享有宪法的制定权呢?不是的。因为根据现代宪法原理,也如前面所说,宪法的制定者只能是人民,宪法制定权也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无权作为宪法的制定者,也无权享有宪法制定权。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是国家机关,当然也不能享有宪法制定权。况且我国宪法也从未规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宪法制定权,只规定了它有修改宪法的权力。

宪法的修改不同于宪法的制定。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共颁布过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这四部宪法分别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这似乎给人们一种印象,很多人得确也就这么认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享有宪法制定权。要不然,四部宪法怎么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呢?其实这是一种错觉。稍微深入地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我国建国以后颁布的四部宪法只有1954年宪法是通过宪法制定的方式产生的,而其他三部宪法应当视为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只是这些宪法修改活动的幅度比较大而已。那么1954年宪法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又作如何解释呢?笔者认为,宪法通过并生效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宪法通过并生效后依据宪法规定产生的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质的不同。前者不是国家机关,是囿于当时的客观条件,人民不能通过直接民主的方式立宪的情况下,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间接行使宪法制定权,是不得已的一种选择,制定权仍然属于人民,制定者也是人民,而后者是依据宪法而组建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依据宪法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

宪法修改是变更宪法规范的活动,从保证宪法修改不影响宪法制定者的立宪意图来看,宪法修改权与宪法制定权一样应当属于宪法制定者。但是,由于作为宪法制定者的人民通过实行直接民主的方式来修改宪法规范,在实践中往往程序比较复杂、存在诸多不便。所以在宪法制定者制定宪法规范之后,就可以将修改宪法的权力通过宪法规范的规定授予某个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者是其他特定的修改宪法的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宪法制定相关文章
  • 宪法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一、宪法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领土的全境及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了一国之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的成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二、在我国,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根本法律由于最高权威的创制主体制定的
    2023-04-13
    328人看过
  • 与宪法相比一般法律
    宪法与一般法律相比,大致有如下特点:1、根本性。宪法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如:国家的根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等。2、最高权威性。宪法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其他法律。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是母法、基础法,其他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宪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3、原则性。宪法只规定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将该问题的具体规定交给下位法解决。4、纲领性。宪法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其自身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宪法不仅应该确认统治阶级的治国思想和建国方案,而且应该确认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宏观发展思路。5、相对稳定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直接关系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宪法能否保持应有的权威和尊严。因此,要有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要随着社会历史的变化而变化。一、宪法实施具有哪些积极作用宪法实施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其次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合理
    2023-04-04
    184人看过
  • 我国宪法的制定与一般法律有什么不同?
    按照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国宪法也规定了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1、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一般法律提出法律议案的主体则要宽泛的多。2、通过的人数不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己任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而法律和其他冤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3、公布的机关不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谁公布。实践中,四部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国人大公布的。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
    2023-04-24
    183人看过
  • 宪法与公民的关系
    法律综合知识
    宪法与公民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宪法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宪法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宪法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一、宪法的基本特征应该是什么宪法的基本特征的内容是:1、国民意志、国家政权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形式和国家基本立法原则的集中体现;2、宪法是现代概念中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最高,是国家的基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规定的事项主要包括国家政治结构、政府组成和职能、权力制衡模式和公民权利;4、宪法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是权利宣言。二、从法律层面来说什么是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我国公民和各种社会团体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
    2023-02-26
    430人看过
  • 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与功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树立宪法权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同时,宪法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规则,凝聚着基本共识和价值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有助于树立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权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自觉接受权威而主动服从,真正将宪法作为其行为准则。有助于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其忠于和维护宪法。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庄严的就职仪式上向选民或者代表机关宣誓,对国家法律和权力赋予者郑重承诺。通过宪法宣誓可
    2023-04-24
    106人看过
  • 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三种:1.立法机关保障体制(1)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2)英国长期奉行议会至上原则,认为议会是代表人民的民意机关,是主权机关。因此,应该由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负责保障宪法实施,不允许其他任何机关推翻议会所制定的法律。(3)社会主义国家大多采取这种体制。2.司法机关保障体制(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美国。(2)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释宪法是法官的职责,从而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即开创由普通法院审查国会法律是否合宪的先例。(3)违宪的司法审查,是指法院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在审理案件时才可以附带性地审查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如果认为违宪可宣布拒绝在本案中适用。3.专门机关保障体制(1)由专门
    2023-04-24
    81人看过
换一批
#宪法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宪法制定应该是以限制政府权力、维护公民权利为目的的制定一系列将有可能被赋予最高法律效力的条文规则的权力。当制定出的条文规则被公众认可即被赋予了最高法律效力,则成为宪法规范。反之,若未被公众认可,那些制定出的条文规则就不能被称为宪法规范,此时... 更多>

    #宪法制定
    相关咨询
    • 宪法的制定权归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2
      1、我国的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 宪法的制定权属于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1、我国的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 宪法的制定机关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3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有权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宪法。
    • 宪法是谁制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3
      1、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②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这正是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2、宪法对法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促进法制的完备和健全;②促进法制的统一。 3、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①宪法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②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4、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现在:①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②改革国家的政
    • 制宪权与制宪主体的区别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9-07
      制宪权,即宪法制定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由于制宪是一种主权行为,所以制宪主体应该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近代以来的宪法历史表明:人民是制宪主体,但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制宪权,而是通过或主要通过间接民主的形式制定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