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阶段行政强制是否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但法院裁定停止执行除外。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
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但有特殊情形时,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阶段是否可分期缴
320人看过
-
行政执法能否分阶段进行
114人看过
-
诉讼期间能否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195人看过
-
对强制执行行为可否行政诉讼?
499人看过
-
诉讼案件行政强制执行法定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41人看过
-
行政行为能否诉前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吗
285人看过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申请强制执行阶段阶段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9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
-
行政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行政诉讼会不会停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6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是不会停止的。以下几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1.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巨大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法院认为执行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是否可以收取强制执行费?宁夏在线咨询 2025-0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应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则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则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行政诉讼怎么有效应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7一是行政机关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
2022年行政强制法规定中止执行相关规定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0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 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