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代位权有何根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8:11:28 250 人看过

一、合同代位权有何根据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二、代位权的含义是指什么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以保全债权。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包括: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必须到期清偿;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

4、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债务人自己。

三、债权人代位权由哪些要件构成

债权人代位权构成要件包括: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等。

四、债权人代位权有哪些行使要件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要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根据何种条件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
    一、根据何种条件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2.出现约定或者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解除合同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合同解除有下列法律责任:合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责任;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
    2023-10-09
    108人看过
  • 根据规定如何认定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应该满足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的订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2-22
    451人看过
  •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哪些法律后果其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2、对次债务人的效力(1)对于次债务人(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不应有任何影响。次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均得对债权人行使。(2)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3)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3、对债务人的效力在诉讼中,债务人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如果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作出的终局裁判是否约束债务人,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人作
    2023-06-19
    232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撤销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债的保全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危害,授权债权人采取的积极预防和补救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等。(1)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
    2023-06-09
    335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代理属于行纪合同吗
    不属于,行纪与直接代理都是发生于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且都是为他人活动,这是二者的相似之处。与代理相比,首先,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直接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因此,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行纪人,间接归属于委托人。其次,通常情况下,行纪人从事的是贸易行为,而代理人的行为则不限于贸易行为。最后,行纪多为有偿行为,而代理则包括无偿代理。与代理不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要由行纪人自己承受,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直接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代销价款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一、行纪合同特征是什么1、
    2023-03-17
    480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有什么依据?
    行使保险代位权都有以下条件:1.被保险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原因事实须属于保险事故的范围内;2.保险人须因某种原因事实(保险事故)发生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一、机动车损失保险有必要买吗机动车损失保险建议购买。1、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2、车辆损失险简单说可以赔偿你车辆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相关损失,其中玻璃单独破碎、倒车镜单独毁坏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车损险买与不买,完全取决你个人的心理需求,若想避免风险带来的损失就有必要买。车损险责任范围: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 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
    2023-02-20
    246人看过
  • 对合同保全代位权
    (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二)撤销权。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3、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一、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
    2023-03-08
    279人看过
  • 代位权和债权转让与有何不同
    代位权和债权让与有什么不同?代位权和债权让与的区别是:第一、成立要件不同。债权让与须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危害其利益时,无须债务人同意即可通过人民法院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第二、法律后果不同。债权让与告毕后,让与人与受与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消灭;而代位权诉讼中仅在债权人胜诉且获取全部清偿时其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方可消灭,胜诉但因债务人资不抵债仅获部分清偿或债权人败诉时其与债务人的债的法律关系则依然存在。第三、在解决企业三角债的价值功能上,两者均通过变更某一债务人的清偿对象以便促进经济流转,但债权让与无疑更能方便并促进民商经济要素的便捷流转,而代位权则着重在债务人消极履行乃至故意逃债之时用法律手段设置的诉讼措施,其救济保障功能更明显。
    2023-04-26
    163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代理怎么和劳务签合同
    一、根据规定代理怎么和劳务签合同?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二、劳务代理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双方名称,代理人人数和姓名;(二)代理的事项;(三)代理的权限(包括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代理的报酬数额及给付方式;(六)违约责任;(七)合同的有效期限;(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三、劳务代理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订立劳务代理合同应遵守哪些原则?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签订合同的双方(合同当事人)其法律地位的平等的,双方基于自身的真实意志表达,充分协商之后,订立合同。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
    2024-01-20
    436人看过
  • 代位权与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一、债权转让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1、债权全部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公司脱离原合同关系;2、债权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3、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4、债务人对公司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二、债权的代位权与债权转让的定义是什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债权人之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
    2023-03-10
    341人看过
  • 根据合同争议如何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一、租赁房屋没有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租赁房屋没有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对方拒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怎样起诉废止转包合同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
    2023-03-23
    193人看过
  •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何保全合同债权?
    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有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以及在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中对合同保全制度的规定是任何一个债务人原则上均对外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其一般财产是担保债券实现的总担保,这项财产也称为“责任财产”。而法律所规定的保障该项财产完
    2023-08-02
    132人看过
  • 合同是否规定“岗位可根据需要调动”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合同中规定“员工岗位可根据需要调整”,则应理解为双方的真实意思。劳动合同的条款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共同履行。即便如此,合同的约定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单方面随意调整岗位。企业在进行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时,仍应遵守以下规定:
    2023-05-31
    438人看过
  • 合同有效后可否根据合同解除
    合同有效可以解除,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合同当事人还享有法定解除权,在符合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之后如何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2023-08-03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根据借款合同有何法律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0
      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什么? 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
    • 如何行使合同代位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如何行使合同代位权(1)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2)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按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代位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如果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如债权人对债
    • 代位权的行使应当根据什么条件来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代位权的行使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法律依据】
    • 根据合同的期限及工作岗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4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甲方有
    • 合同中的代位权是怎样的, 如何行使代位权, 怎么行使代位权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怎么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