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其职责重在监督、质询、更正和反馈:
1、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2、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对监事提交监事会审认的议案进行初审;
4、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5、监督合作社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职能;
6、监督合作社的业务处理、财务审批程序;
7、向理事会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
8、负责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报告有关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一、监事是什么职位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督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督职责。监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通常监事会中至少应一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应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直接上级:监事主席。
岗位性质:负责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
管理权限:受监事会主席委托,行使对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监事的解任往往因下列原因:任期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股票转让;辞职;其他,如死亡,公司解散等。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1、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至2名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和董事一样,有期限规定。根据《公司法》第5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任期为每3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
2、监事会的选任和限制
监事会成员的选任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也可以由股东会决定,且往往规定某些限制条件。如法国规定主要负责公司财务审核的监察人必须是股东,但业务执行人及其配偶,以及金钱以外的财产出资人、特别受益人、定其受报酬人及其配偶都不能担任此职。
根据《公司法》第52条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由股东选出的通过股东会选举决定人选。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因此,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并非要求须为股东,而且为避免滥用职权或权责混乱,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这由公司各组织机关的不同职权所决定,也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各部门专业化更强,利于协调、配合。
3、监事会的职权
在西方国家,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审核,查阅会计文件、调查、检查公司的业务及财产状况,通知董事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召集股东会等。《公司法》第5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有如下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改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因此,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监事,主要负责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
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323人看过
-
体育协会监事长的职责
198人看过
-
监事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
244人看过
-
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监事可以担任会计吗?
462人看过
-
监事职权的作用
195人看过
-
监事会日常工作制度中监事会的职责是哪些?
392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
合作社监事会会议的职责都是哪些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合作社监事会会议的职责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分割本组织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组织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
监事长职责是怎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9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长的责任有: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
-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监管职责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
董事长和监事长应当承担哪些职责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规定了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第五,从事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营业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六,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第三,侵占公司财产:第二、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赔偿责任的性质不仅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还包括行政赔偿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未经股东会同意
-
哪些是监事长,职责是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9监事会义务: 1.向股东会报告的义务。为股东会准备的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有: (1)汇报监事会工作情况; (2)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报告; (3)检查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并得出结论; (4)对董事、经理的监督情况报告; (5)对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的报表审查意见提出报告; (6)公司授予监事会其他职权,报告履行义务情况。 2.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义务。 3.其他规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