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说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05:03 191 人看过

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购房人已经履行了预约合同约定的前期交款等义务,并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就本约合同内容进行了诚信谈判,而双方确实无法就相关内容达成一致的,则购房人可与开发商解除预约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人仅仅是基于自身原因,未与开发商签订本约合同的,则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类

101预售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后进行的登记备案行为。

102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承购人将购买的商品房期房再转让或变更位置后进行的备案行为103预售合同备案注销:承购人购买商品房期房且已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后,提出注销该预售备案的行为。

104拆迁安置权转让:在开发商未办理房屋新建登记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所有的房屋拆迁安置权转让给他人的备案行为。

105预售合同变更注销:承购人出售部分房屋或调整房屋位置的,为便于楼盘和档案管理而在内部进行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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