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争议税收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4:16:45 247 人看过

一、产生争议税收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是什么?

1、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具体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和“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时间规定

1、纳税当事人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纳税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纳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

三、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与审理

1、受理。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

(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

3、法院审理例外情况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四、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示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五、税务行政诉讼的两审终审制度

1、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2、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裁定10日内。

3、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受理相关文章
  • 军人离婚诉讼争议:法院审理范围及依据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目前军人离婚案件法院管辖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役军人离婚诉讼程序一、首先是进行调解;二、调解无效后才会走司法程序;三、在出具证明
    2023-07-06
    3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大于还是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大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1、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2、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商标行政复议的受案
    2023-08-12
    117人看过
  • 户口争议能否被纳入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
    [基本案情]原告朱某(男)、李某(女)系夫妻,李某住北京市北京国民诉权方面的各项价值也就成为了利益衡量的首要依据,无论相对人提出的利益是否可诉,法官都必须给出相应的、合理的、充分的合宪解释,而不能仅凭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由就作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理由,这样的裁量行为、不当的判断和限制都应该被认为是违宪行为,更无法起到对现行立法漏洞的补充,保护弱者的作用。因此从合宪和保护公民切身利益两个方面出发,笔者认为法院也应该予以受理,户口的争议应当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023-06-06
    45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社保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的依据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审理社保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的依据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社保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的依据是《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为: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3)开庭审理。
    2023-04-13
    497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比较(行政诉讼之十六)
    1989年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是:(一)对拘留、罚款、吊用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1999年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是:(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
    2023-06-06
    30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受理的范围,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8、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1、协商劳动
    2023-06-07
    23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诉范围和不可诉范围是什么
    受案范围:(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一、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7种: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对拒不履行职责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吗对责令停业的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法院会受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人民法院都会受理。三、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拆迁补偿诉讼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
    2023-03-24
    23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再审被驳回怎么办,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一、行政诉讼再审被驳回怎么办人民法院对申请再审驳回的,当事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二、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
    2023-06-15
    19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范围有什么不同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范围的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一、国家赔偿法的时效规定是什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二、行政申诉的范围具体如下: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
    2023-02-26
    85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起诉的审查与受理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其一,人民法院对该具体案件的审判权和审理职责由此产生。其二,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排他管辖权由此形成。其三,双方当事人相应的诉讼地位由此产生。人民法院对起诉审查以后,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1、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2、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3、当事人的起诉属于其他情况的,分别予以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
    2023-06-06
    12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可执行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该报告对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了详细描述,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及现金、股权投资、债权和其他应收账款,以及无形资产。具体来说,动产包括汽车、机器和工具等,不动产包括房产和土地等,现金包括现金存款和现金等价物,股权投资包括股票和债券等,债权包括应付账款和长期借款等,其他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和商标等。主要包括:动产(如汽车、家具、电器等)和不动产(房屋、商铺、具有使用权的土地等),以及现金、股权投资(如上市公司股票、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债权和其他应收账款,以及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素材中提到的财产包括哪些?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该问题涉及到财产的范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林地等,而动产则包括车辆、机器、设备等。因此,素材中提到的财产应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和动产
    2023-11-26
    119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再诉讼的税收
    行政复议再诉讼的税收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后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包括:(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先依法结清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一、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
    2023-02-23
    381人看过
  • 什么叫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行政诉讼的排除范围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性质不同行政(1)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二)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三)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四)审查的力度不同(五)审查依据不同(1)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
    2023-03-21
    2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院强制执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
    2023-03-21
    26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受理的条件包括: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行政诉讼将会被受理。行政诉讼... 更多>

    #行政诉讼受理
    相关咨询
    • 哪些案件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何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 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有什么差别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6
      新生儿办理户口双方户口簿、双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小孩的出生证、准生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迁户口双方户口簿、双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小孩的出生证、准生证还要带着房本到居委会开个办理户口用的证明,就可以去派出所办理。
    •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即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它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也是复议机关有复议审查权的税务行政行为的范围或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从《行政复议法》及有关税收法律规范的规定看,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从可以申请复议和不能申请复议两方面确定。 (一)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按照《行政复议法》及有关税收法律规范的规定,复议机关可以受理申请人对下列税务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
    •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理人民法院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1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主要有四个,详细的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在此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