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9:40:29 297 人看过

1、评定人义务

1)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2)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3)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4)保守案件秘密;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6)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2、评定人权利

1)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2)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3)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4)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出租人权利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出租人未转让的,该权利由出租人行使;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

(1)出租人权利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出租人未转让的,该权利由出租人行使;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1)出租人权利

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出租人未转让的,该权利由出租人行使;

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4)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5)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6)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到期的租金,对经催告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2)出租人的义务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出租人和出卖人变更买卖合同的,出租人应当经承租人同意;

2)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3)出租人在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协助。

刑事诉讼法》第120条明确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2、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3、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
    2023-06-17
    110人看过
  • 交通违章当事人的义务与权利
    (一)义务1、交通违章者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2、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有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等嫌疑行为的,当事人应当接受检验;3、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当事人必须交出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或其他非法装置或牌证;4、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交通违章行为认定无异议的,应在15日内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经通知超出3个月不来处理的,撤销当事人的驾驶证。5、当事人缴纳罚款后,应持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道路交通违章记分卡》到执行机关处理违章窗口取回证件或办理有关手续;6、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作出吊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交出机动车驾驶证,接受处理;7、当事人对交通违章有异议的,应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通知书》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8、当事人被记满12分后,必须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参加学科考试和道路驾
    2023-05-05
    6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关于事故损失大小、责任归属或各方过错的证据。但需要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的、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侦察,仍由公安机关负责。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关于事故损失大小、责任归属或各方过错的证据。但需要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的、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侦察,仍由公安机关负责。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人 能 否 自 行 起 诉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交通事故责任人可能会试图逃避责任或减轻损失,这时候,他们可以考虑自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是指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自行起诉,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
    2023-08-31
    404人看过
  • 怎样评定交通事故伤残
    一、如何评定交通事故伤残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你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要看你的钢板拆了以后的情形啊。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
    2023-06-18
    4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碰到人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
    一、交通事故碰到人如何处理发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该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且立即报警,让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二、交通
    2024-01-31
    112人看过
  •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1评定人权利1)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2)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3)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4)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2评定人义务1)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2)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3)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4)保守案件秘密;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6)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2023-04-26
    4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与工伤伤残的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与工伤伤残的区别是什么?他们本质区别在于: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交通法》,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他们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他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工伤事故的经济损失,与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工伤事故,有停工留薪、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与劳动、劳动能力相关的赔偿方式,所以,他所保护的对象一定是合法劳动者(年龄、工作状态均满足合法劳动者要求)。而由于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恢复状况,所以评级起点低。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他包括任何人群,比如退休的老人和婴幼儿,他们评残起点高,对劳动务工的平常没有
    2023-04-13
    263人看过
  • 个人交通事故伤残去哪里评定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法医中心做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7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关于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开始市场化,由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因鉴定机构间存在竞争,所以存在同一病历在不同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不一的情况。这就无形中加剧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赔偿的矛盾。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而言,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中,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在诉讼前接到鉴定结论后认为有问题的,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一、出车祸后怎么做伤残鉴定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
    2023-06-29
    3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能够伤残评定
    一、交通事故什么时候能够伤残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10日内能够处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
    2024-01-25
    202人看过
  • 交通事故牙齿如何评定伤残与赔偿
    三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五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七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八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九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8枚以上或者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十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或者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第一、人体伤后治疗效果。第二、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第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
    2023-08-03
    188人看过
  • 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2术语和定义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2.2伤残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2.3评定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2.4评定人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2.5评定结论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2.6评定书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2.7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3评定总则3.1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
    2024-01-26
    13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中权利人的义务有哪些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的流程(一)办案交警填写委托书;(二)办案交警或当事人将委托书送区县物价部门评估定损;(三)评估人员通知当事人定损评估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四)事故各方有关人员到定损车辆存放地参加损失评估鉴定;(五)物价部门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六)物价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鉴定结论书交纳鉴定费;(七)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八)市物价部门重新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办案交警审核确认。
    2023-08-05
    2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怎么评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级伤残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明显职业受限;4.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职业种类受限;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1]。五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降低;3.不能胜任原工作;4.社会交往狭窄。七级伤残1.日
    2023-03-07
    28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有哪些?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半月板损伤伤残的,当事人就必须要先做过伤残鉴定,确定自己的伤情等级。若是没有确定等级就要求支付赔偿金,肇事司机是可以拒绝支付赔偿的,此时受害者也没有理由可以起诉。。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有哪些?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
    2024-02-01
    39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指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 评定伤残等级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交通事故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经过系统治疗,达到... 更多>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内容怎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的权利(一)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二)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三)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四)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一)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二)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x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
    • 伤残评定人的权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的权利(一)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二)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三)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四)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一)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二)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x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
    • 伤残评定人有什么义务和权利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5
      1、伤残评定人的权利: (1)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2)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3)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4)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2、评定人义务: (1)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2)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3)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08
      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
    • 交通事故评残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评定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人员伤残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4
      交通事故评残程序参考如下,最好委托律师办理。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一、评定时机:《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