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7:56:01 239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情形的。

一、离婚新规定?

2022年离婚新规定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需要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

二、男方要离婚女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男方要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民法典什么情况下是不可以离婚的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离婚案件,以及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案件都不会被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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