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该如何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9:12:25 144 人看过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一、工程质保书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保书期限根据工程类别而不同,主体结构工程的期限等于建筑合理使用期限,而防水工程的质保期限则为五年,供热工程质保期限更短,只有两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二、工程保修费用如何分配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13条规定:“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质量缺陷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所致,其应当无条件承担保修义务和保修费用;设计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施工单位承担保修义务后,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建筑材料和设备配件造成质量缺陷的,如果由施工单位采购的,自行承担保修费用,如果建设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费用;使用不当、第三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建筑物质量缺陷的,不属于保修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偷工减料,施工单位需承担哪些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操作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对于直接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人员,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一线施工人员以及工程施工的直接指挥人或幕后操纵者(老板)也都有可能成为担责主体。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得到保障。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例如削减材料用量,则很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需要负主要责任。一线施工人员,工程施工的直接指挥人或幕后操纵者(老板)都有可能成为担责主体。 施 工 单 位 的 责 任 : 严 格 执 行 规 范 , 确 保 工 程 质 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坚持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建立质量责任
    2023-09-13
    421人看过
  • 挂靠公司为施工单位承担的责任
    个人挂靠公司承接工程,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双方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企业的资质证书。一、没有合同怎么证明承包关系没有合同证明承包关系,可以通过考勤记录、工资表、电话录音、货物件数、单价、总金额,送货单,还有私人老板亲笔签等作为证据来证明。双方没有合同,可能是承揽关系,也可能是雇佣关系。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的建
    2023-06-19
    326人看过
  • 施工单位在分包过程中承担的安全责任
    总承包施工单位需要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面管理,承担安全生产总责任。专业承包单位则必须管理好自己的全部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由建设单位分包的工程不是真正的分包,而是专业承包。原则上。专业承包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在承包合同上是各自独立的平行关系,互不从属。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通常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的,专业承包单位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工作之前,应当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哪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
    2023-07-10
    322人看过
  • 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监理承担什么责任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应承担什么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二、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吗施工单位应当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三)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四)设置与施工进
    2023-03-19
    75人看过
  •  职工触电死亡时,单位应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触电而死亡,这将被视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以便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特别是从事一些危险的工作,如果有操作规程的,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免造成意外事故的出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触电而死亡,这将被视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以便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特别是从事一些危险的工作,如果有操作规程的,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免造成意外事故的出现。 员工触电死亡,用人单位承担何种责任?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者被下落不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营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
    2023-08-24
    435人看过
  • 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时,实际施工单位应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咨询:实际施工方如何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承担责任?实际建造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在施工过程中骗取了公司的信任,并在合同中签订了建筑施工协议。开发商是没钱的业主。如果实际施工方不上交工程信息,开发商将受到处罚,如果将公司告上法庭,公司该怎么办?公司签订的施工协议是否有效?律师回答说:开发商告公司什么?最好当面谈谈。以后签订的施工协议无效有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受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监造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项目监理人认为工程建设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项目监理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
    2023-05-07
    117人看过
  • 施工人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一)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二)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作出经济补偿;(三)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一、违约责任有哪些类型?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有: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4、其他补救措施。比如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应该怎样确定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确定如下:首
    2023-03-12
    57人看过
  • 单位是否应对员工在单位受伤承担责任?
    负责,上班时因工作摔伤了单位有责任,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发生工伤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如何赔偿员工死在单位1.若在工作期间内因工作原因而猝死的,属于工伤,公司应当赔偿;2.若存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视同工伤的,公司应当赔偿;3.若员工实在自陷醉酒或吸毒后,或者自伤自残的,又或者是故意实施的一些行为导致猝死的,公司不予赔偿。赔偿金额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2023-07-18
    133人看过
  • 如何应对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
    施工企业应当向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应当向劳动和司法部门寻求,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人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以项目法人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者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何应对劳动合同陷阱暗箱合同:霸王条款属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多采用事先备好的格式合同,如果岗位竞争激烈,应聘者往往只能作出“是”与“不是”的回答,根本得不到平等协商的机会,甚至连合同内容也不甚明了。由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不少用人单位在制定格式合同时,便只考虑自身利益,甚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至合同中出现不少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如“女工工作期间不能怀孕”“节假日加班不得要求双倍工资”等。此类格式合同,违背了平等协商原则,如同用人单位
    2023-08-08
    489人看过
  •  施工项目实际承担单位与挂靠单位责任划分
    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通常承担着比挂靠人更大的责任。虽然挂靠施工在表面看起来只有三方当事人,但在具体的个案中,这三方之间的关系应该依法理顺,并确定各自的利益和权利。责任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就按照谁过错谁担责的原则。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通常承担着比挂靠人更大的责任。虽然挂靠施工在表面看起来只有三方当事人,但在具体的个案中,这三方之间的关系应该依法理顺,并确定各自的利益和权利。就是他们之间的责任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就按照谁过错谁担责的原则。 建 筑 工 程 责 任 划 分 : 被 挂 靠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023-10-03
    114人看过
  •  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问题中应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承担赔偿责任:1.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承担赔偿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从而导致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 理 单 位 对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的 赔 偿 责 任 规 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2023-10-06
    483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
    一、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进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要签订承包合同,所以依据承包合同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二、建设工程发包人应承担哪些义务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
    2023-06-17
    52人看过
  •  工作中意外伤害工友,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工作和场所中,如果因为工作原因不小心伤害了同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同时,如果同事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如果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1.如果在工作中不小心伤害了同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2.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不小心伤害了同事,且同事被认定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职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职工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工 作 时 间 意 外 , 谁 来 承 担 责 任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适应的工作时间。如果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伤亡,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
    2023-09-04
    487人看过
  • 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014年9月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据此,劳务派遣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对被派遣员工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不能对抗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一、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谁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被
    2023-03-21
    23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施工单位有哪些规定建筑单位应当承担施工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交付后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情况: 1、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保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 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业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
      建议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 沪通大桥的施工事故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2
      7月21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沪通大桥锡通过江通道公路接线工程发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据报道,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西通过江通道公路接线工XT_NT1标准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左幅由南向北第15跨架梁施工中,架桥机在行驶过程中坠落,导致7根T梁一起坠落。当时现场施工人员5人,2人坠落,1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送医院治疗。其余3人安全。沪通大桥施工事故如何赔偿:(一)治
    • 施工单位对承包工程应负哪些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 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5
      如果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五十七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