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00:10:21 468 人看过

没有按时的交房,这个时候可以直接到法院方面进行起诉,行使不安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中具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是基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合同约定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另一方有后履行的义务,先履行义务方有证据表明自己履行义务以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不予履行,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不安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不安抗辩权是在一方先履行义务,另一方后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提出的抗辩。

二、不安抗辩权的执行

1、不安抗辩权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2、先给付义务人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可使后给付义务人尽量减少损害,及时地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以消除不安抗辩权,使先给付义务人履行其义务。

3、规定先给付义务人负上述举证义务,可防止其滥用不安抗辩权,借口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而随意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如果先给付义务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安抗辩权相关文章
  • 不安抗辩权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行使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它包括三个要素: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1)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2)丧失商业信誉;(3)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4)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2、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3、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
    2023-03-23
    370人看过
  • 有关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指南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另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抗辩权履行的有效性只是暂时阻止对方请求,而不是永久终止合同;2、然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共同承担债务,有履行顺序。一方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抗辩权的有效性不是永久性的,其行使只是暂时阻止了当事人的请求。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1)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2)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2023-07-18
    5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
    (一)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二)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三)须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情形。即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的当事人发生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四)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即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举证责任在先履行方,其应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没有确切证据即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五)当
    2023-03-02
    213人看过
  •  未到期的不安抗辩权可否行使?
    在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不安抗辩权通常不能被行使。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当事人之间存在互负债务的关系,且其中一方的债务已经到期。此外,该债务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先后履行顺序。同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在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不安抗辩权通常不能被行使。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当事人之间存在互负债务的关系,且其中一方的债务已经到期。此外,该债务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先后履行顺序。同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如 何 判 断 债 务 人 是 否 存 在 丧 失 或 可 能 丧 失 履 行 债 务 能 力 的 情 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视为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性:(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023-08-31
    40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未办理按揭能够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吗
    商品房买卖未办理按揭能够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该对价关系不强调客观上等值,只要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等值即可。2、须双方互负的
    2023-11-28
    364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中的不安抗辩权怎么行使的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一、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二、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
    2023-03-10
    87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通知吗
    一、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通知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先履行合同的一方行使不按抗辩权而中止合同的,应该及时通知对方的当事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二、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效力是什么(一)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按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
    2023-04-12
    105人看过
  • 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先履行及不安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
    2023-06-07
    439人看过
  • 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合同能解除吗?
    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如果催告交房时明确的合理期限届满,合同可以解除。如果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合同也可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是否可以退房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可以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出卖
    2023-07-25
    288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1、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2、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抗辩权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
    2023-08-17
    77人看过
  • 开发商以不可抗力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如若因为工程实施进度延误以及相应的政府许可申请延迟、公共设施配备滞后等因素引发的房屋交付逾期现象,那么这类情况属于合乎逻辑的延期交货。此类延期交货表现为入住日期的延后,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容忍期限,等待一段时间后便可顺利接收新居。对于异常延期交货的情况,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维权路径:首先,与开发商协调和解。购房者本人或委派代理人直接与开发商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向他们明确阐述自身所遭遇的延期交货状况,同时提出协商和解的诉求,例如要求赔偿损失等等。倘若能够与开发商达成共识,那么将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纷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和解条款,防止任何一方在日后反悔。其次,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在面临延期交货的困境时,向消协投诉无疑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若与开发商协商无果,购房者亦可向开发商所在地区或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
    2024-05-10
    238人看过
  • (2) 有哪些方式可以同时行使抗辩权?
    同时,行使抗辩权的方式如下:1、延迟履行和同时履行抗辩。关于延迟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关系,有两种对立的理论。第一种理论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足以排除延迟责任。第二种理论主张,同时必须行使抗辩权,才能排除延迟责任;2、同时接受延迟和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受理延迟,其原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会被消灭;3、部分履行和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双务合同履行上的关联性决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因此非双务合同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例如:赠与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赠与人只承担义务,受赠人只享有权利,受赠人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时不必向对方偿付代价。田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必须为对价关系时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对价是指双务合同中一方应享有的权利以另一方应承
    2023-07-10
    325人看过
  • 抗辩权何时开始使用?
    先诉抗辩权:1、只有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保证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随时行使先诉抗辩权;3、先诉抗辩权只有在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只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迟担保责任的承担时间。其作用是防御和阻止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不能否认或消除债权人的权利和担保人的责任。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在地点上,这种变更包括国内的迁移,也包括由国内向国外的迁移;在时间上,这种变更发生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后,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前就已经变更,应当认为债权人愿意承担债务人住所变更可能引起的不利后果。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
    2023-07-07
    193人看过
  • 开发商没有按时签购房合同可以要求退房吗?
    一、开发商没有按时签购房合同可以要求退房吗?毫无疑问,按照法律和规范进行操作是完全可行的方式。但是,有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那些超出预料且难以掌控的突发状况,这些因素有可能导致我们无法按照原计划继续执行购房合约。比如,您曾经投入资金购买的房产,但卖方却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表完成建筑工程或者延迟交付房屋,这样的事情无疑会让您感到困扰。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买方的您有权根据房地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采取单方面终止这份合约的措施,而且不会受到因为这个决定而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的牵连。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情况也可以适用于解除购房合同,那就是在满足了之前已经协商好的解除条件之后。《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拿到房产证后购房合同还有用吗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后,购房合同依然具备至关重要的参考价值。首先,从房产证的办理流程来看,购房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被视为购房
    2024-07-07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不安抗辩权
    相关咨询
    •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要通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2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应履行下列两项附随义务: (一)通知义务,即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举证义务,即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出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的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可能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否则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如何行使不安抗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互负履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如果合
    • 买房提前交房可以向开发商申请抗辩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1
      一、买房要注意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抗辩事由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时最常见的抗辩理由。 (二)以交钥匙时间为房屋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有的开发商在房屋没有任何竣工验收合格凭证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通知购房者收房,在向购房者交钥匙的同时,要求购房者签下“房屋接收单”,在接收单上往往会注明房屋质量合格,本人无异议之类的文字。很多业主缺乏经验,签下“接收单
    • 什么情形下不安抗辩权可以行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2
      (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虽是同一合同,但没有对价关系,同样也产生不了不安抗辩权。 (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以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为前提,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后
    • 交房时,开发商没有大产权证,可以退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
      需要可购房合同怎么约定,如果房产不合法,是可以要求退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