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怎么返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08:20:23 178 人看过

计生办通知罚款不够的依据在哪里?口头通知是不具有说服力的。您可以要求计生办出具具体缴纳标准和缴纳依据,否则不予缴纳。

1.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生育人员,在前项规定的二至六倍标准中按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的,按照当地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不足三年的,按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超过三年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土地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或者逃避计划生育管理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3)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4)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或者谎报婴儿死亡、或者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均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5)违法生育一方当事人拒不提供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况时,对另一方当事人应先按照已知一方当事人所在地人均收入计征社会抚养费,由已知一方当事人负责缴纳。此后查实另一方当事人实际收入或者户口所在地人均收入高于原计征基数的,应当撤销原征收决定,依据其实际收入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人均收入,重新作出征收决定并补征差额部分。

(6)在人口计生部门发现之前,违法生育、非婚生育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只对另一方征收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非婚生育的子女出生后死亡的免予征收。在征收决定执行过程中死亡的,原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还。

2.计征基数

以违法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非法收养子女的男女双方上年度实际收入作为社会抚养费计征基数。当事人拒绝提供或隐瞒实际收入,或者实际收入低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下列规定确定计征基数:

(1)当事人拒绝提供或隐瞒实际收入的,按照税务、工商、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物价等涉及核定公民收入的有关部门核定的收入计征;

(2)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无法核实或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计征;

(3)城市居民实际收入无法核实或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市、县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征;

(4)流动人口中农民工实际收入无法核实或企图在人均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现居住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民工上年度人均工资计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抚养费相关文章
  • 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多少,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对于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政策,不过当前对于国家生育政策还有许多人不了解,特别是最近准二胎政策开放,传统计划生育一胎制推出舞台,对此很多人的认知是混淆的,遇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确实很多人都不知道要如何处理,那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呢?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多少?一般情况下按照社会抚养费费用征收标准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社会抚养费费用征收标准对于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
    2023-04-19
    149人看过
  • 没缴纳社会抚养费要会怎样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没领结婚证生小孩违法吗1、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罚款等法律处罚的。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拒交社会抚养费罪后果和什么有关社会抚养费目前已经取消,也就无需考虑拒交后果了。原来会产生如下后果: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现在生三胎罚款吗一
    2023-03-14
    194人看过
  • 结扎又怀孕怎么交社会抚养费?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一、哪个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
    2023-06-22
    328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赖着就不交会怎样
    一、社会抚养费赖着就不交会怎样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机构是哪里?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哪些情况当
    2023-04-17
    104人看过
  • 安徽省预征社会抚养费办法
    经2004年12月9日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二00五年一月五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预征行为,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未取得合法夫妻关系妊娠,或者不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再生育条件妊娠的,除医学上认为不宜终止妊娠的外,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终止妊娠。逾期未终止妊娠的,预征社会抚养费。第三条预征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按照不低于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50%计算。第四条预征社会抚养费的决定,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作出,或者由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作出。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决定预征社会抚养费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预征决定书副本送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第五条公民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
    2023-06-09
    312人看过
  • 法律能不能少交社会抚养费
    法律规定的社会抚养费是不能少交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征收标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会考虑当地城镇居这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具体情节。法律规定累犯能不能判拘役一、法律规定累犯能不能判拘役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判处拘役。对累犯应该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主要的还要根据其所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来判处。如果情节较轻的或法律规定最高刑为拘役的,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如在危险驾驶罪中,最高量刑为六个月的拘役和罚金,虽然构成累犯,但从重处罚时,最多也只能判处拘役和罚金。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
    2023-08-10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符合再... 更多>

    #社会抚养费
    相关咨询
    • 社会抚养费返还村委会申请书怎么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 一、事实上,超生后,孩子不幸夭折了,于情于理,都应当退还部分社会抚养费! 超生的时候,收了社会抚养费,并及时上缴国库。后来,孩子出现意外,想要返还社会抚养费,于情于理说得过去,但是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谁也没有权力把钱从国库里拿出来。这个事情明显是不公平的!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法律漏洞! 针对这种情况,有一些基层政府会采取一些民政方面的基金捐款
    • 社会抚养费返还政策是如何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目前没有政策表明会退还已经收取的社会抚养费。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二胎,但是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卫计委也并没有表示会取消社会抚养费。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但这样的家庭数量非常有限。根据目前各家机构所做的调查,中国人平均生育意愿不超过2。而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全国三孩以上出生人口占全年出生人口不到5%,以2
    • 社会抚养费怎么算?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1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那么,社会抚养费怎么算?社会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我国没有统一标准,要根据当地的政策,一般是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所谓的罚款就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不
    • 2017年上半年的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 什么叫社会抚养费?对社会抚养费计算方法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7-16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法律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