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决定责任承担和损害赔偿额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1:50:41 116 人看过

《交通安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它具有社会法的性质又具有公法的性质;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认定,正是体现了一种国家公权力的干涉。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属私法的范畴,对它的归责原则的认定,体现的是一种审判权和被动权。

(一)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

《交通安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它具有社会法的性质又具有公法的性质;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认定,正是体现了一种国家公权力的干涉。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属私法的范畴,对它的归责原则的认定,体现的是一种审判权和被动权。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为最终的行政决定所必经的程序和步骤,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部分,责任认定的主要功能在于为公安机关行使最终的行政处罚权提供依据,是一种主动性权;虽然公安机关在调解时仍然把责任认定作为证据来分配赔偿责任,但这已不是责任认定的主要功能。

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应当以审查证据的一般原则对引发交通事故的法律事实、过错等进行全面的法庭调查,如果法院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与事实不符或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不符,完全可以按自己查明的事实、适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作为定案的依据,无需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当事人在起诉或抗辩时,可以按自己主张的事实和认为应当适用的归责原则进行诉讼和抗辩,不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限制或先置行使撤销权。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的归责方法

《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本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两个因素,即行为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行为人有同等的过错不一定承担同等的责任,过错大的不一定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该规定包括责任认定的两种例外情况,第一种是发生事故后当事人逃逸必须承担的责任;第二种是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必须承担的责任。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标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的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该条规定强调的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的作用和对行人的保护。从社会法的角度看,它以加强管理和维护社会利益为出发点,虽然它也无法用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来加以理解,但这种例外归定也是符合立法精神的。但它不一定符合民法的原则,而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必须受民法法律原则的制约。民法归责原则的例外,主要表现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上,无过错责任的受害人往往是被动受害者;公平责任原则也是在查明双方都没有过错,从其他法律关系角度又找不到责任承担者时才适用。这两者都符合公平正义而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所接纳。因而,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例外,在损害赔偿的诉讼过程中,应当允许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证明自己过错的大小,最终根据过错来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的分配。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分配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最终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环节,它所适用的法律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等。由于受到其自身权力范围和法律适用范围的限制,因此,在责任认定中,不能做出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划分过错的举证责任、责任人的范围等,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的责任分配不相一致,甚至于互相矛盾。

而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式与侵权案件归责原则不是完全一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有两个因素,即行为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而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分配不应当从损害行为、损害后果、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主观方面的过错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本案中,虽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涉案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但是交通意外事故并不等同于民法上的意外事件。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最终负担责任和赔偿的依据。如果双方是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完全看双方各自的意愿和自愿,最终达成协商一致即可。如果是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原告应当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明确的事实和理由,在法庭之上通过陈述、举证、质证、辩论、总结陈述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有力的表达和发挥,才有可能最终达到要求被告承担责任和对其进行赔偿的目的。而被告也只能通过积极的答辩、质证、辩证、总结陈述等各种积极应诉的手段,方能最终达到减轻责任和降低赔偿数额甚至不承担责任和不予赔付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协议规定:损害赔偿责任承担
    约定损害赔偿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由于它是事先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因此具有预定性和约定性。另外,约定损害赔偿还是一种附随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它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主合同转移,约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随之转移。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上限有效吗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上限如果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3-07-03
    2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又有什么联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当事人情况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乙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时间经过经调解协商,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各保留一份。本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06-13
    210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的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6条当事
    2023-04-15
    3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有哪些,如何认定责任主体
    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包括车辆实际驾驶人;车主;是单位车辆的赔偿责任主体则为单位;车辆承包发包的,责任主体为承包人和发包人;车辆挂靠的责任主体包括车主和被挂靠公司。一、交通肇事罪犯罪主体是哪些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
    2023-03-30
    183人看过
  • 民事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见了怎么办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见了可以到鉴定部门来拿存根,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话,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023-06-23
    86人看过
  • 民事判决会否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民事判决一般不会否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有一定的客观性以及合法性,在判决中成为重要依据。一、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对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以上情形的,不予减轻。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
    2023-04-04
    339人看过
  • 承担刑事责任后还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吗
    承担刑事责任后一般不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因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不能单独或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规定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规定如下: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受到犯罪分子破坏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损失;3、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发现被告人没有财产执行的,应当裁定暂停或者终止执行;4、被告人已经赔偿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5、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赔偿。人民法院可以考虑被追缴和退还赔偿
    2023-02-04
    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者需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签赔偿金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书拒签,不会影响责任书的法律效力。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依法需要送达事故当事人,但是当事人是否签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另外,事故当事人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不合法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过期则生效。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立案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签字只表示当事人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鉴定;不签收交警会在一周内
    2023-07-06
    4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相等,应如何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原则上双方应该是各占50%的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该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赔偿为非机动车、行人有责,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责任,却没有具体明确比例,这就给了法官一个自由裁量的权利。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2023-07-03
    2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责任承担和责任免除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些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四种:1、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主要责任,过错成程度大的承担主要责任;3、次要责任,过错成程度小的承担次要责任;4、同等责任,过错成程度相同的共同承担。以下情况容易导致交通事故:1、饮酒或者吸毒之后驾驶机动车的;2、不按规定的速度行驶的;3、在驾驶过程中有打电话等妨碍驾驶的行为;4、遭遇地震等意外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
    2023-07-19
    33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瑕疵法院厘清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今年初,张某骑行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与赵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刮擦,造成摩托车乘坐者李某受伤。交警部门事后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赵某、李某无责任。后李某多次追索赔偿未果,遂提起诉讼。张某辩称:交警部门对本次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赵某的责任没有作出认定,且责任认定书没有张某也不向张某送达,该责任认定书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且赵某让未戴安全头盔的李某乘坐自己驾驶的摩托车,存在一定的过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查明案情,迎江法院向交警部门调取本次交通事故的证据,因证据未保存导致调取未果,后法院依职权通知承办本次交通事故的警官到庭陈述案情,该警官未到庭。迎江法院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时,应当送达当事人。本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没有张某签名也不向张某送达,不能作为证据采信。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
    2023-04-23
    286人看过
  • 事故责任认定关键点: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认定双方责任?
    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以下确定双方责任:1、根据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标准确定过错的严重程度;2、根据行为危险性和危险回避能力的优缺点决定过错的严重程度;3、危险一方的违法行为一般应被认定为事故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同时要注意比例原则,防止优势机动车一方的注意义务和责任范围不当扩大,参照普通人和正常情况下是否会发生损坏,结合机动车的驾驶路况、周围、双方距离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是由双方协议的?不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
    2023-07-13
    390人看过
  •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规定
    想要了解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怎么办,我们首先需要对《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1、什么是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2、认定书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5)作出道
    2023-08-17
    1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具体标准如下;(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和标准。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
    2023-02-20
    24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只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损害鉴定书有事故责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1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广东广州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具体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以及责任承担标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一般就是交强险保险公司、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交警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分法律法规,结合事故情况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一般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全部责任,无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amp;q ot;以责论处amp;q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
    • 责任认定书无交通事故责任证明,能要求赔偿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只有交通事故证明才能要求赔偿。但如果只有交通事故证明,没有赔偿依据,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所以最好在起诉前一起准备好赔偿依据证明。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条件(一)交通事故须在道路上发生这里的道路一般专指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公共广场、停车场等。在院内通道、乡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不构成交通事故,应按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处理。(二)受害人须有损害损害包括人身伤亡损害或财产损失,且这些损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三)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致害人一般是引起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员,也不排除其他人员。在道路上运行或通行时违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