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打架伤人会判多久
打架斗殴打伤人的判处是:造成轻伤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样的
(一)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三)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有哪些
1、主观方面。
寻衅滋事罪不具有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的目的。而故意伤害罪主观上必须要有伤害的故意;
2、行为对象。
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而故意伤害的对象一般是有特定关系的人;
3、客观行为。
寻衅滋事罪对他人的身体伤害是无理由的。而故意伤害行为是故意实施的;
4、侵害的客体。
两罪保护的法益是不同的,寻衅滋事罪以侵害社会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具有单一性。
5、损害结果。
寻衅滋事一般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下后果,也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而故意伤害罪要致人轻伤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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