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1:45:38 257 人看过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

通常来说,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几点: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具体分析,医疗事故有如下特征:

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只是作为法人的一部分来为患者服务,即某一个体的行为与法人内部其他个体的行为构成一整体为患者服务,所以医务人员的行为是法人行为的组成部分,本质上应视为法人行为。

2、医疗事故是因过失引起的。不能将医疗事故简单地理解成医疗与事故的简单相加,即认为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作为一整体来体现它的内涵和外延的,它是一法律意义的概念,所以对它下定义就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正是基于此,我们将医疗事故严格限定在因过失引起的医疗事件。而排除了因医疗单位故意引起的医疗事件。

3、医疗事故是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它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而且也包括行为本身,所以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传统的观点认为,医疗事故是发生于医疗单位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的过程中,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因为医疗事故的行为是发生于该过程中,但结果可能发生于该过程之外,而医疗事故是由行为和结果共同构成的,因此,笔者使用“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加以概括。

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医疗事故是否要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笔者认为,应当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其中理由已在本文第一部分详细阐明,在此就不赘述。

5、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它的上位概念是医疗事件。医疗事故不仅包括有过错的医疗行为,而且包括因此发生的损害后果。

当然关于医疗事故的责任问题也要根据具体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怎样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
    一、怎样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如下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存在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行为;2.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法律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鉴定医疗过错应该去什么部门鉴定医疗过错应该去找医学会部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三、医疗过错责任赔偿标准1.
    2023-04-25
    83人看过
  • 如何进行医疗过错认定
    一、医疗过错认定标准是什么?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
    2023-02-19
    245人看过
  • 医疗过错赔偿金有哪些,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一、医疗过错赔偿金有哪些医疗过错赔偿金有哪些,要依据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一)行为人医疗人员,主观心理状态是过失,包括失职和技术过失。前者构成责任事故,后者构成技术事故。(二)有损害结果。即当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之情形发生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若医疗人员的过失仅导致病人病情延误恶化、精神伤害痛苦、财
    2023-04-18
    53人看过
  •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处罚
    1、对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和当事人,无过失的,免于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2、对因医疗事故引发医疗纠纷,或因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科室给予经济处罚。3、对引发医疗纠纷的责任科室,在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当季的质量考核中,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或否决。对因医疗纠纷(包括当年及以前的医疗纠纷)造成全年经济损失累计达到或超过万元的责任科室,在当年的各项评比中一票否决。4、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及降级、降聘使用,工作岗位另行安排。5、科室未完成年度医疗安全责任目标,扣发第一责任人年度兑现金。6、对引发医疗纠纷,受到警告及行政以上处分的个人,在受处分后一年内,不能参加各种先进评比、职称晋升、不安排外出进修及学历学习。7、引发医疗纠纷责任人的各级上级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责任人不请示上级人员或不听从上级人员指导,擅自行事引发医疗
    2023-06-01
    194人看过
  • 医疗过错是否可以有权要求赔偿
    一、医疗过错是否可以有权要求赔偿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医学会受理时间以及作出鉴定结论均有具体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此来监督医学会的工作进度,使自己的利益得到较好的保护。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2023-06-12
    25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设置医疗机构的流程设置医疗机构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开设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需分别经过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主体资格登记流程。2.其他医疗机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即无需单独进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该程序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程序合并进行,后续再进行主体资格登记流程。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采取备案制,无需进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而是向卫健部门备案,取得《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后续再进行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主体资格登记流程。《中华人
    2023-08-12
    265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院是否有医疗过错,判断医方医疗过错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医院有医疗过错须符合以下条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断医方医疗过错的标准是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一、医疗过失,医疗过错,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一个主、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
    2023-04-02
    343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的参考因素
    医疗纠纷不仅是当前社会热点,也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难点。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认为:“使人负损害赔偿的,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错,其道理就如同化学上使蜡烛燃烧的不是光而是氧之原则一般的浅显明白”。因此医疗过错的认定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中就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但现行法律对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不明确,没有考虑到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复杂性和风险性。笔者认为,在实践中认定医疗过错应兼顾主客观标准,重点考虑以下问题:1医疗行为的合理性标准在法理上,对医疗过错的认定分为医学标准、医疗技术标准和医疗行为标准。所谓的医学标准是指在现时条件下临床实践中的医学科学的基本原理,具体而言,是指临床医学教材上的医学原理,而不是医学杂志上的论文;所谓医疗技术标准是指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时应遵循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医疗理论和医疗技术往往会存在一些差异,某些医学知识在理论上是合理的,但是在实践上不一定
    2023-04-21
    352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从医疗过程来认定包括多少个环节
    一、医疗过错认定从医疗过程来认定包括多少个环节医疗过错认定从医疗过程来认定包括的环节:(一)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注意义务。(二)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履行注意义务的能力。(三)确定医疗机构在客观上是否能够履行注意义务。(四)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履行注意义务。二、过错责任原则如何责任认定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它是现代侵权法之基本归责原则,可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前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后者要求加害人举证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以及自身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推定加害人有过错。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一)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民法典》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
    2023-05-06
    69人看过
  • 鼻整形医疗医疗过错可以要求索赔吗
    鼻整形医疗医疗过错可以要求索赔的。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医疗机构必须要严格执行。一、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我国相
    2023-02-14
    100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可以诉讼吗
    一、医疗过错认定可以诉讼吗可以先再次提出认定,重新认定结果不服后再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二、医疗过错的责任认定三种方式1、法官直接判定;并不是所有医疗纠纷都必须经过医疗鉴定才能明确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问题的关键在于医疗纠纷案件争议的事实是不是“专门性问题”,法官是否“认为需要鉴定”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再次鉴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进行
    2023-06-16
    348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的现状如何
    在审判实践中,对医疗过错的认定普遍存在两种现象。一是有关鉴定机构就法院的委托事项对医疗行为进行鉴定时,常常是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作出判断,忽略了对医疗过错的认定,而不具备相关医学知识的法官多是直接将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这实际上过分夸大了鉴定结论和鉴定机构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使鉴定机构成为了此类案件的最终裁判者,法官的职责被鉴定人员取而代之。另一种现象则是作为原告的患方对鉴定机构作出的不利于自己的鉴定结论不服,反复地申请重新鉴定。但因为医学知识的限制,法官很难对鉴定结论作出判断,常常是对患者重新鉴定的请求予以准许,造成多个鉴定结论无法认定的局面,也导致案件久拖不决,大大增加了诉讼成本,使医方疲于应诉影响了其正常工作。上述两种现象实际上是解决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时,怎样认定过错以及法官在认定过程中如何发挥主观作用的问题。目前实践中通常是将鉴定结论看作“科学的判决”,将鉴定人
    2023-06-13
    276人看过
  • 鉴定医疗事故有哪些要求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鉴定费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
    2023-04-19
    201人看过
  • 医疗推定过错责任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一、医疗推定过错责任《民法典》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机构有过错推定责任实施目的此处的所谓“过错推定”,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损害,但无直接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时,医疗机构只要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就应当承担医疗过错责任的一种法律规定。为什么在已经明确规定医方过错归责原则及相关义务之后,还要设立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呢?这是因为,医疗是一种技术性专业性强的技能,患者一方在医患纠纷的举证方面处于弱势,客观上形成了双方实际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性,所以需要在法律规定方面做一定的调整,于是就出现了关于对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的规定。条文所列出了三种过错推定情形:第一种是
    2023-04-13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医疗过错的责任有哪些医疗过错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7
      医疗过错的责任有多大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申请认定医疗过错有哪些法律依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医疗过错申,应当认定如下: 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过错争议处理申请。
    • 医疗过错鉴定时间有哪些限制啊,求解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4
      进行尸检时的申请期限。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提!但尸体要保存患者死亡时物理、化学之状态参数受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殊大,故不能不有所时间限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
    • 医院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3
      根据你说的情况医院却是有责任的,不过这个最终还是要看鉴定的,如果你认为医院有责任,必须要有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那么就必须要做相应的鉴定,证明医院有过错,没有这样的鉴定是不行的,鉴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申请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一个是到司法鉴定中心做医疗过错鉴定,相对而言后者要方便一些,建议你现在要求封存病历,之后携带病例先找法院看看,看是否有过错
    • 医疗过错的赔偿,医疗过错赔偿的费用,医疗过错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医疗过错赔偿费用主要包括:(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