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股权管辖法院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19: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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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确认股权管辖法院的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股权转让协议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第二十六条,因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怎么规定的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的规定:离婚案件一般都是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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