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待遇到底该如何支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0:50:29 370 人看过

一、关于病假待遇,有两点需要注意,也即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和封顶标准。

1.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强制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月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病假工资的封顶标准――非强制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1995]83号)第五条之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支付标准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病假工资到底该如何支付?

关于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支付的规定,国家层面有两个规定。一是原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政务院第七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政务院公布,以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以及原劳动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劳动部公布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是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以下简称若干问题意见)。实践中,对这两个规定有着不同的理解,导致很多同行不知道病假工资到底如何发放。下面,就从适用范围方面来谈谈病假工资到底如何发放。

一、两者适用范围

(一)劳动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劳动保险条例第二条):

甲、雇用工人与职员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国营、公私合营、私营及合作社经营的工厂、矿场及其附属单位与业务管理机关。

乙、铁路、航运、邮电的各企业单位及附属单位。

实施细则做了更具体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第二条甲款关于有工人职员100人以上的规定,系指工厂、矿场本身的工人职员人数而言,其业务管理机关及附属单位人数不包括在内。在计算人数时,应包括工资制、供给制人员及学徒、临时工(临时性的建筑工人及搬运工人除外)、试用人员在内。

(二)若干问题意见是针对当时颁布的劳动法而言,其适用范围是: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若干问题意见做了更进一步解释:

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从上述规定来看,劳动法及若干问题意见的适用范围要比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个体经济组织也不存在,因此该条例未对此做出规定;二是当时的业务主体主要是工厂和矿场,服务业一般作为工厂和矿场的附属机构存在,而现如今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是否适用,要广。主要表现在:一、劳动保险条例出台时,还没有外资企业及合资、合营企业等形态,没有明确规定;三是人数上规定,除了铁路、航运、邮电的各企业单位及其附属单位外,只有工厂和矿场的人数100人以上时,适用劳动保险条例。

因此,企业到底是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60%-100%支付病假工资,还是按照若干问题意见规定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要看企业适用的法律规定,不能一概而论。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效力,原政务院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效力要高于原劳动部对劳动法做出的解释(若干问题意见),当企业均适用两项规定时,个人认为应适用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假相关文章
  •  生育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应该如何支付?
    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属于保险非的工资。生育保险基金会会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将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属于保险非的工资,因为生育保险基金会会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将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产 假 工 资 : 生 育 期 间 用 人 单 位 的 支 付 标 准产假工资是指在产妇生育期间,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标准向产妇支付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产假工资的支付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1. 产假工资的支付,应遵循按月支付的原则,即从产妇生育当月起,按月支付产假工资。2. 产假工资的金额,应由用人单位与产妇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
    2023-09-01
    497人看过
  • 如何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养老金是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必须全额征收、全额拨付,任何单位不得挪用、截留。养老金必须实行社会化发放。”除此之外,我省还出台了多项措施,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通过与工商、外经等部门的配合,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参保的人多了,养老保险基金充足了,养老待遇的支付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基金征缴。为了防止企业拖欠、拒缴养老保险费,我省实行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的办法,通过发挥地税征收的刚性作用,强化基金征缴,使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日益增强。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增加财政投入。为防止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截留,我省设立了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基金除了留足支付所需外,全部按规定购买国库券和存入国有商业银行,保证
    2023-05-09
    478人看过
  • 遇到领导不给请病假,该如何解决?
    员工因生病企业不给批准是违法的,但是得有合法的病假单据才能证明患有疾病需要请病假。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员工请病假怎么处理1.员工请病假频繁实际上没有生病这种情况,人力资源要和员工、主管分别沟通,化解矛盾。2.公司应该规定员工请病假应该出示一定级别医院的病历本;3.如果员工开虚假病条,可责令该员工到公司指定的医院看病,一旦核实上家医院是虚假信息,企业可按照严重违纪直接解除劳动关系。4.员工请长期病假,根据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
    2023-07-02
    374人看过
  • 病假员工的待遇如何确定?
    来源[劳动报]日期[2006-06-12]《劳权》周刊: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进入上海设立公司刚两年,对于本市劳动法规政策不是很了解。今年以来我公司有好几个员工都向公司请了病假,其中一个员工来单位才半年多就请了三次病假,累计长达两个月。公司本来就一个萝卜一个坑,这样一来对工作颇有影响。请问这样的员工是否可以辞退?其中还有一位员工请了半个月的病假,公司扣发了他的岗位工资和奖金,对此他很是不满,还扬言要举报公司克扣工资。对于这些病假职工,我们应按什么标准发放工资呢?还有员工的最长病假应当是多长时间呢?盼回复。lililili: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它属于国家给予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范畴。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2002年5月1日后订立的劳
    2023-04-22
    387人看过
  • 正确的年休假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到位
    【误区一】换单位员工年休假天数按在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重新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误区二】员工未在当年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视为自行放弃年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
    2023-05-05
    377人看过
  •  工资待遇未明确如何要求支付
    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只需收集相关证据。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或申请仲裁。用人单位需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否则将面临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的风险。劳动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关系,不需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并提供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和工作服。有公司印章的可以体现为员工的文件、工资支付记录、社保支付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
    2023-11-11
    307人看过
  • 谁应该支付包工头工伤待遇
    法律解析这里涉及的是私人承包负责人在劳动过程中因工负伤后由谁支付工伤待遇的问题。学过《劳动法》的人都知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形成劳动关系为前提。此类案件应依据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是否有劳动关系来处理:有劳动关系的应享受发包单位职工的工伤待遇;没有劳动关系的则不能享受发包单位职工的工伤待遇。显然,本案中郭某系私人装饰公司负责人,郭某不是建材厂的职工,与发包单位建材厂没有劳动关系。郭某与建材厂签订的是装修工程承包协议,属于企业间的经济合同。在装修施工中,装饰公司的人,包括老板在内,发生工伤理应由装饰公司负责。因此,郭某的要求不予支持,他不能享受建材厂职工的工伤待遇。郭某当老板又干活,自己在劳动过程中因工负伤是为自己工作负伤,全部费用应由其本人承担。如果郭某自己投资的装饰公司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则郭某还是可以从工伤保险机构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案例2003年6月建材厂办公楼进行装修时,将装
    2023-06-14
    65人看过
  • 遇到假口罩该如何投诉?
    如果消费者遇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药房买到假口罩怎么处理?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官方网站平台进行投诉。对于在药房的消费小票、相应的假口罩样本要保存好,那是证明你在这家店购买的凭证,也是你向相关部门投诉的关键证据,并且有助于后期向药店主张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2023-07-06
    201人看过
  • 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待遇如何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程序如何?如何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件?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如何报销?剖宫产的报销多少?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待遇如何支付?报销标准怎样?参保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程序(一)女职工计划内第一胎怀孕流产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处方及治疗费明细。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持街道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销标准:四个月以下流产500元(生育保险支付14天产假工资),四个以上流产700元(生育保险支付42天产假工资),超出限额个人负担15%(二)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生育职工联系电话。(三)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男
    2023-05-30
    212人看过
  • 劳务派遣是如何标注支付待遇的
    跨地劳务派遣的酬薪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一、最新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最新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以下资质: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
    2023-02-18
    406人看过
  • 工伤待遇支付业务年月如何判断?
    工伤待遇支付业务年月的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等级予以确定。比如说一级伤残等级的话是应当按照本人工资的24个月发放,二级伤残是按照本人工资22个月发放。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工伤待遇的赔偿依据是:(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
    2023-03-31
    105人看过
  • 公司如何支付工伤员工工资待遇
    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一、工伤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从原则上来说,职工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若是职工有其他情况,或者由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双方就能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
    2023-03-30
    187人看过
  • 病假工资要如何支付,怎么给病假工资
    一、病假工资要如何支付(一)病假工资计算基数: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
    2023-02-12
    362人看过
  • 遇到开发商不支付违约金,应该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不服违约金的处理方法通常如下:如果双方有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情况和计算方法的,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先通过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开发商根据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租房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怎么办租房合同没写违约金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1、依法应由双方补充协议确认;2、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由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
    2023-07-01
    18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假
    词条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更多>

    #病假
    相关咨询
    • 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到底如何样啊?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31
      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 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
    • 在试用期生病了,试用期支付病假工资待遇如何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9
      试用期可以请病假,并享受病假的相关待遇。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患病,确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享有请病假的权利。《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
    •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案件到底应该怎么进行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如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在此前施行第三人侵权工伤补足差额的地区,就劳动者能否获得双重赔偿或工伤先行赔付问题上引起了激烈的争论,部分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沿用以前的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第三人侵权赔偿证明,否则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时,用人单位往往以劳动者没有提
    • 五级工伤的待遇到底如何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级工伤为18个月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
    • 派遣员工工资到底该如何支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2
      某用工单位前来咨询,派遣员工的工资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还是交有派遣单位后,派遣单位再行支付哪种方式更为合理A律师认为,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鉴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派遣单位侵吞派遣员工工资这一情况。因此,建议就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