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方法可用于商品质量检验
可用于商品质量检验的方法根据检验原理、条件、设备的不同特点,可分为五大类:即感官检验法、物理检验法、化学检验法、微生物检验法和型式试验法。
1.感官检验法是一种很重要的检验手段,这是由于目前一些产品的质量特性,还不能用仪器来检验,只能靠感官检验,即通过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来检验。例如家用电器中洗衣机、电冰箱、空调机的电机噪声和杂音,机器外壳的外观,电视机、录像机的影像和伴音,自行车零部件缺陷,锈蚀、表面粗糙度等外观质量;纺织品中棉花的水分、色泽,面料的疵点、污染、缺陷、颜色、色调和手感;食用油的透明度、颜色、气味,医药制品的色、味、粘度、干湿度,针剂注射的疼痛感等;粮食的外观、干湿度、夹杂物、新鲜程度等。
2.物理检验法是指对商品的物理量及其在力、电、声、光、热的作用下所表现的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的检验。这种检验要通过仪器测量进行。
3.化学检验法又称化学分析法。商品的某些特性要通过化学反应才能显示出来,商品的这种性质称为化学性质,采用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能够检测其化学性质。
4.微生物检验是对部分商品细菌污染的定性或定量检验,通常也称卫生检验。
二、商品质量问题投诉需要哪些材料
商品质量问题投诉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个: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明确、具体的诉求。
三、商品质量问题赔偿几倍
商品质量问题赔偿最高为三倍。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了解商品质量检验的多种方法
213人看过
-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的抽样和检验方法
337人看过
-
商品房怎么检验房屋质量?
213人看过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130人看过
-
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有哪些内容
340人看过
-
商品条码的印制与质量检验
60人看过
-
产品质量仲裁要做哪些检验?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0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 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申请:(一)司法机关;(二)仲裁机构;(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四)
-
产品质量检验时收取检验费合法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4《》第15条第3款规定:“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监督抽查作为政府行为,在初检中不管结果如何,均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查费用,所需费用应按国家规定由政府财政解决。对于申请复检的,复检合格的,不再收取检验费;复检不合格的,由被检查人缴纳复检的检验费。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有哪些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免于质量检验检查管理办法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的决定》经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现决定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
-
样品质量检验规范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30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以保证不会发生因其他原因导致不公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