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6:21:15 258 人看过

一、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形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形包括:

1.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

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怎么处理

滥用职权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予以调查,或者损害到自己利益的,请求公司提出诉讼,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诉讼。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要件:

1.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

2.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公司内部救济。

只有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责任为:

1.滥用股东权利和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其它股东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2.具有上述情形,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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