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合并审理的优点以及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9 17:54:12 383 人看过

合并审理的优点以及条件有哪些

当然,这里的刑事并案审理不包括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的情形,而是指由于某两个案件或多个案件因某种相同的因素而合并审理。根据需要对两个以上不同的刑事案件一并审理具有以下明显的优势:

1.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些证据是多个案件的共同证据,并案审理可以节省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

2.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对于一些有关联的案件进行合并审理,有利于合议庭查明有关联案件的全部真实情况,而不是局部情况,通过对刑事案件的并案审理,能够分清并案审理的各被告人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大小,以权衡各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大小,正确对被告人定罪处罚,并且可以避免由不同的合议庭审理导致相互矛盾或显失公平的判决。

合并审理的条件

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关联的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

4、限制条件。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如果滥用不仅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会让当事人利用合并审理进行恶意诉讼或拖延诉讼,更有甚者会造成以非对非、消极对待纠纷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产生。因此,对合并审理的条件应作适当的限制。

①案由限制,限制在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追索扶养费、医疗费用、劳务报酬纠纷、民间小额借贷纠纷、继承纠纷案件。

②标的额限制,由于诉讼标的大小能够决定当事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标的额越大,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愿望越强,所花费的单位成本越少,标的额越小,所花费的单位成本越大,当事人选择诉讼解决纠纷的愿望越弱。因此,为了促进社会和谐,让一些标的额小的关联纠纷能够一并处理,应当适当限制标的额,标的额可以考虑限制在10000元以下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除外)

③主体的限制,对于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由于主体不同,其诉讼能力不同,诉讼的风险意识不同,因此应当对诉讼主体进行限制,诉讼主体可以限定为自然人。

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根据《行诉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

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8: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的审理条件有哪些
    对于合同的审理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56条和126条的相关规定,合并审理的情形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况下:1、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条是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共同诉讼大致有以下六种类型:(1)因对共有财产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2)因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而产生的诉讼;(3)因共同侵权致人损害而产生的诉讼;(4)以合伙组织作为当事人发生的诉讼;(5)因共同赡养、扶
    2023-02-12
    459人看过
  • 联合审判的优点和条件是什么
    联合审判的优点和条件是什么当然,这里的刑事联合审判不包括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的情况,而是指因相同因素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案件进行的联合审判。根据需要同时审理两个以上不同的刑事案件有以下明显的优点:是多个案件的共同证据,案件审理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对部分关联案件的合议审理,有利于合议庭了解关联案件的全部真实情况,而不是局部情况。通过刑事案件的联审,可以区分每个被告人在整个案件中的角色,从而权衡每个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正确定罪处罚被告人,它可以避免不同合议庭对合议庭的判决产生冲突或不公平合议庭的审理条件1。被起诉的法院对多个合并案件有管辖权,必须适用于同一诉讼程序。这是联合审判的先决条件。如果被上诉法院对几个合并案件中的一个没有管辖权,则不应合并。被起诉的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有管辖权,可以合并。诉讼程序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即若干合并案件应当属于
    2023-05-07
    346人看过
  • 吴川学校分立、合并审批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院)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或原省劳动保障厅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院设置标准》;3)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
    2023-05-28
    130人看过
  • 裁定合并审理有什么条件
    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关联的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4、限制条件。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如果滥用不仅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会
    2023-06-18
    306人看过
  • 贷款买房都有哪些优点及缺点
    付全款的优点付全款省钱虽然第一次付的钱多,但从买房的总数来看,可以免除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等。而且因为是一次性付款,所以能和开发商讨价还价,进一步节省购房款。无债一身轻付全款购房日后没有经济压力,因为购房者已经可以不再为房款操心,从容安排以后的金融计划。同时也节省时间,不必进行任何资信认证,今日事今日毕。转手容易从投资角度说,付全款购买的房子再出售方便,不必受银行贷款的约束,一旦房价上升,转手套现快,退出容易。即便不想出售,要发生经济困难时,还可以向银行进行房屋抵押。付全款的缺点资金压力大如果不是资金充裕,毕竟一次性投入很大,也许影响消费者其他投资项目。投资风险大除非对其房产项目有相当了解,包括建筑质量、开发商技术和资金实力等,需要购房者有相当的技术专业水准,普通人无法达到。办按揭的优点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按揭就是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购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
    2023-05-03
    142人看过
  • 兼并收购的优缺点与区别有哪些
    合并通常是指企业以现金、证券或者其他形式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者变更法人实体,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企业的控制权。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在合并中,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2)合并后,合并企业成为合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共同转换;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企业兼并收购的基本程序(一)被并购企业的确定。一般情况下,并购企业寻找被并购企业直接进行兼并洽谈;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中介机构寻找被并购企业;以及在证券市场上收购企业等。(二)并购方案(报告)的提交。明确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后,并购企业(或各自)拟就并购方案(报告)
    2023-08-07
    171人看过
  • 跨国并购方式的优点具体有哪些
    一、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并占有市场份额1、并购有效地降低了进入新行业的壁垒。当企业准备运用投资新建的方法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全部进入壁垒,还必须考虑到由于新增生产能力对行业的供求平衡的影响。如果新增生产能力很大,行业内部将可能出现过剩的生产能力,从而引发价格战。然而在运用并购方法时,进入壁垒可以大幅度降低。由于并购没有给行业增添新生产能力,短期内行业内部的竞争结构保持不变,所以引起价格战或报复的可能性大大减小了。2、并购大幅度降低了企业发展的风险和成本。投资新建的方法并不仅仅涉及到建设新的生产能力,企业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获取稳定的原料来源,寻找合适的销售渠道,开拓和争夺市场。因此,这种方法涉及更多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风险较大,资金市场所要求的风险成本较高。在并购情况下,企业可以利用原有企业的原料来源、销售渠道和已占有的市场,资金市场对原有企业也有一定了解,可以大幅度减少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2023-02-23
    413人看过
  •  改制前的合并条件有哪些?
    公司合并的要求包括四个方面: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至少在报纸上登载三次合并公告、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订立合并协议。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合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包括对合并双方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清晰表述,以及合并协议的签订,确保合并后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三次登载合并公告和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也有助于加强公众对合并的认知和信任。公司合并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各公司需已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各公司需已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第一次公告已满九十天;第三,各公司需已清偿债务或已对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最后,各公司需已订立合并协议。 财产清单标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财产清单的相关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清单是指记载了债务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清单,是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重要依据。财产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具有至关重要的
    2023-08-30
    266人看过
  • 法院的审判范围及审理行政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如下: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审理组织及程序是怎么样的(一)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二)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三)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四)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五)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
    2023-08-07
    169人看过
  •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哪些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哪些(一)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二)格式合同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将风险转移给第三人,这是格式合同的安全价值。(三)对于不特定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四)格式合同的采用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经济的干预,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二、合同格式条款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
    2023-06-19
    128人看过
  • 信用卡分期买车的优点及缺点有哪些?
    优点①低手续费零利率:相比银行贷款购车和汽车金融机构贷款购车,信用卡分期购车是没有利息的,当然所谓的零利率会在手续费上有所支出,不过对于较低的手续费来说,相比其他两种贷款方式还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当然不同车型的手续费也有所不用,总体来看,12期手续费率在3%~5%之间,24期在4%~7%之间。相比3年期以下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5.4%,而大多数银行目前车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30%,上浮10%后为5.94%~7.02%。而这个利率在汽车金融机构则会更高,甚至高于10%。不久前曝光的**金融发放高利贷就是一个例子。②审批快速:审批快速也是信用卡分期购车一个优点,有些银行的信用卡贷款购车最快40分钟就可以审批完成,最长也不会超过3天,虽然审批速度快,但这也是由于信用卡购车的某些局限性所造成,凡事各有利弊,在后面降提到信用卡分期购车的缺点。③便宜实惠:信用卡分期贷款购车除了缴纳部分手续费
    2023-05-30
    3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合并审理
    一、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合并审理应予合并审理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诉讼存在;每一个个别的诉讼都需要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以及诉的理由这三方面的内容。其次,这些独立的诉讼各自的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之间必须具备一定程度上的紧密联系。第三,涉及到的所有独立诉讼都属于民事范畴,且它们都归属于同一个法院进行统一管理。最后,在其中一个独立诉讼已经被起诉至法庭之后,其余独立诉讼的主体也可以向同样的法院提出要求进行一并处理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
    2024-07-23
    84人看过
  • 地方政府债券的定义以及优缺点有哪些
    优点: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无疑解决了地方政府财政吃紧的问题。地方政府可以地方政府债券根据地方人大通过的发展规划,更加灵活地筹集资金,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由于地方政府拥有了自筹资金、自主发展的能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成熟,地方人大在监督地方政府方面将会有更高的积极性,中国的宪政体制将会得到进一步巩固。缺点: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总额面临着《预算法》的制约。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将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举债之后,将会出现破产问题。而我国目前尚未对政府机关破产作出明确的规定,一旦地方政府破产,中央政府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地方人大将作出怎样的安排,所有这一切都必须通盘考虑。
    2023-04-22
    462人看过
  • 合并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条是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共同诉讼大致有以下六种类型:(1)因对共有财产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2)因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而产生的诉讼;(3)因共同侵权致人损害而产生的诉讼;(4)以合伙组织作为当事人发生的诉讼;(5)因共同赡养、扶养、抚养关系而发生的诉讼;(6)因共同继承遗产而发生的诉讼范围。成立普通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这些诉讼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
    2023-06-11
    16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集体诉讼合并审理的特点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7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
    • 合并审理要达到哪些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7
      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诉讼法院对一些合并案件有管辖权,应适用于同一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诉讼程序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殊程序,即一些合并事件应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事件,可以进行合并审理。2、一些诉讼目标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
    • 民事案件二审改判后的优缺点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6
      民事诉讼一般分为一审和二审。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再次审理。二审改判一般有以下三种: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2、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3、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兼并清欠、留置清偿、破产清偿的方法及优点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兼并清欠”讨债法(1)实施步骤:1牵线搭桥,促成兼并;2签订协议,保障债权;3执行协议,实现债权。二、“留置清偿”讨债法(1)优点:1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2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3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2)适用条件:1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2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3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4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
    • 遗嘱继承有哪些优点和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28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遗嘱继承的发生须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存在引起法定继承发生的法律事实只有一个亦即被继承人的死亡。但是仅有被继承人的死亡并不能引起遗嘱继承的发生遗嘱继承是以法律事实构成为发生根据的。引起遗嘱继承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包括两个法律事实即被继承人的死亡和被继承人所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只有单一的某一个法律事实都不能引起遗嘱继承的发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遗嘱继承以遗嘱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