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引发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有: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的责任;
2、已经过诉讼时效,消灭时效;
3、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是指受害人和责任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免除责任人的责任。协议免责有事先免责和事后免责。
一、免责条款有何用
免责条款的作用在于限制或者免除当事人未来的责任。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二、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于发生免责事由时,过错方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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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抗辩权发生的客观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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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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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之抗辩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0抗辩权的类型有两类, (1)一时性的抗辩权,有5种: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混合担保时)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提供物保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2)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只有一种,就是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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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抗辩权是怎样产生的呢?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5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的责任。 2、债权人过错。 3、已过时效期限。此处所指的时效乃指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 4、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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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的永久放弃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30意思表示方式可分为明示与默示,明示系直接将其效果意思表示于外部,而默示则分为推定与沉默,推定系由特定行为间接推知意思表示,而沉默则是单纯的不作为。抗辩权的永久放弃可以明示方式作为。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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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监护权撤销的原因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8撤销监护权的原因有:(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三)实施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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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是否是引起诉讼时效终止的原因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0亲,没有诉讼时效终止这一说,有的是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所以,抗诉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