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为贪污罪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8:50:08 212 人看过

第一项是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第二、三项是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第四项是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第五项是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一、公职人员犯罪的立案标准

1、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

2、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3、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4、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6、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7、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8、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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