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金支出限额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01:40:34 125 人看过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现行法规对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规定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该准则还要求企业披露“计人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下单列“开发支出”项目,列示当期按照规定可以资本化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暂时未转入无形资产的金额。

2007年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07年修订)》等3项信息披露规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9号)对三项信息披露规则做出了修订,指出: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准则要求,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同时按本规定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进行披露。规定中进一步提到公司应该披露“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在初始计价中企业内部开发支出允许部分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引入,对于研究开发费用较大的企业产生的经济后果是巨大的,将使有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表现出开发期费用减少、利润增加,从而造成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资产结构随之发生变化,权益比率上升,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步提高,有利于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企业登记机关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登记代理活动,保护企业登记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机构和客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是指受本办法委托从事企业登记代理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代理业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委托人的权益。第五条设立企业登记机关,应当符合《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应当有三名以上具有企业登记机关资格的专职业务人员,方可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办理企业登记代理业务,应当有三名以上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专职业务人员,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增加业务变更登记。第六条企业登记机关的登记管辖适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或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企业登
    2023-05-07
    447人看过
  •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资金。第三条担保
    2023-06-06
    290人看过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地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及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的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引领带动地方积极探索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支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投入,突破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民委等部门确定专项
    2023-06-09
    416人看过
  • 餐饮业定金管理暂行办法
    定金具有一种担保性质,如果接受定金方发生违约行为则就需要将定金双倍返还,而如果支付方违约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作为预付款,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销售商的原因使买卖未能实现,所交订金都应返还。如果是消费交纳的定金,如果不退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是工作求职缴纳的定金,可以到劳动仲裁要求仲裁以退还。《民法典》对于定金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
    2023-07-16
    261人看过
  • 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央企业债券发行行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央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中长期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中央企业发行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债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央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第三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有关债券发行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或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应当符合国资委有关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第四条中央企业应当按照突出主业发展的原则,做好债券发行事项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
    2023-06-09
    137人看过
  • 《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央企业债券发行行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央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中长期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中央企业发行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债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央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第三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有关债券发行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或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应当符合国资委有关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第四条中央企业应当按照突出主业发展的原则,做好债券发行事项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
    2023-04-22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税局哪好文件规定企业现金支出的限额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国税总局没有此方面文件规定,只要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
    • 购买、建造、建造、利用和利用资源、支付出资额、现金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000b该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000b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
    • 企业大额支付现金是违法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3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只能在限额内使用现金支付,除此之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因此企业大额支付现金超过额度的属于违法行为。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
    • 企业大额支付现金是否违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只能在限额内使用现金支付,除此之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因此企业大额支付现金超过额度的属于违法行为。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
    • 企业大额支付现金是否违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只能在限额内使用现金支付,除此之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因此企业大额支付现金超过额度的属于违法行为。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