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和委托加工的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8:41:28 253 人看过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二、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转材料到加工单位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计算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完成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注:

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委托加工费和劳务费的区别
    一、委托加工费和劳务费的区别委托加工费和劳务费的区别如下:1、委托业务费是委托外单位的。劳务费既可以是本单位,也可以是外单位。2、委托业务是证券商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买卖有价证券,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二、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其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报酬等内容的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其内容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具体的劳动者给用工单位等。其二,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而签订的,而劳务派遣合同则是两个单位之间就派遣用工所签订,他们双方
    2024-02-04
    317人看过
  • 委托加工税务政策
    法律综合知识
    一、委托加工税务政策税务机关除对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外,对于委托方也应加强监督检查(不包括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对于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并经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发现的,则应由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委托方补征税款,受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重复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二、附加税减半政策教育费附加减免最新规
    2024-01-08
    393人看过
  •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
    2023-06-19
    224人看过
  • 如何对委托加工业务进行相关财税处理
    一、引言A公司(以下简称A)是一家制造企业,将其生产所需的1000件X产品委托给B公司(以下简称B)加工,双方协议由A公司提供所需Y原料10吨(单价10000元),B公司负责加工,并提供所需辅料价值5000元,收取加工费2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过B公司平常也自购Y材料生产X构件直接对外销售,销售单价每件150元,适用税率5%(为分析问题方便,除特别说明外,上述数据不因X产品及B性质不同而变化)。这类业务虽然比较常见,但其会计和税务处理问题仍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实践中可能遇到不同的情况,所涉及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也有一定区别。而且,企业也应该注意规范运作,避免财务和税务风险。二、需要注意的问题税务方面需要注意的关键是要区别受托加工与自制产品。如果所委托加工的产品是应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消费品)时,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应该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
    2022-12-03
    478人看过
  • 如何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委托执行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但在执行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结率偏低、结案周期较长、回复率不高、信访率较高等问题,影响了司法公正,损害了司法公信,因此,本文从委托执行案件的特点和影响委托执行的原因出发,并对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据分析,委托执行案件有如下四大特征: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及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居多;2、多数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或权利人为特困群体,经济收入偏低,家庭生活困难;3、多数被执行人无经济收入,履行能力差,甚至下落不明,家庭成员也无能力代为履行,执行到位率低;4、申请执行人或权利人信访、投诉率高。影响委托执行案件执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定不够完善,且缺少制约监督机制,以致受托法院不重视。有关司法解释对委托执行的情况只有原则性规定,使部分法院对可以不委托执行的情况做扩大解释规避责任。同时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位,使委托执行
    2023-06-06
    301人看过
  • 如何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应在合同中写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身份信息;委托加工的标的;质量和数量等加工要求;加工的报酬以及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一、房屋买卖合同注意哪些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姓名、姓名、住所、联系电话等身份信息;2、房屋的位置、面积、性质、配套设施等具体情况;3、房屋价格、支付方式、期限、交付时间等;4、权利担保条款;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和效力。二、代加工合作协议书范本当事人起草加工合同,应当载明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质量
    2023-06-23
    126人看过
  • 委托加工税率如何界定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按照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产品增值税计算方法:(1)受托方收到加工费,按规定计提增值税。(2)受托方是一般纳税人,对方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受托方抵扣进项税的凭证。(3)委托加工的产品出售后,与自产产品或外购产品一样计算、缴纳增值税。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如果只针对增值税,因为是价外税,委托方,无论是收回货物,后直接销售,还是是回收后,继续加工,再出售。受托方的(加工费+辅料)计算进项增值税。再出售货物计算销项。一、用于开票的电脑及打印机
    2023-03-13
    219人看过
  • 如何检查虚假委托加工
    甲公司共有9名职工,主要经销一种化工合成的A产品,有5间总面积不到130平方米的办公室,没有仓库。被检查年度甲公司的商品销售额达到7.6亿元。其中大部分为出口销售额,出口产品实行免抵退的税收政策,甲公司销售的产品均是委托外地一家生产型企业乙公司加工(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从账面情况来看,甲公司的会计核算简单、清晰,但业务发生额很大,主要核算内容是从国内丙公司购进B原材料,再委托乙公司加工生产成A产品并支付加工费,产品完工后甲公司并没有收回A产品,而是将完工的A产品从乙公司直接发往海关,用于出口或销售给国内其他企业。甲公司账面上直接做加工收回和销售的会计处理,加工收回和销售的数量一一对应。从账面各主要科目核算的情况看,原材料账户核算比较正常,既有原材料的购进成本,也有购进原材料发生的运杂费。而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的发生额,仅是甲公司发给乙公司加工的B原材料成本和支付的加工费,以及收回
    2023-06-07
    70人看过
  • 受托加工物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1)确认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4.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2023-06-12
    211人看过
  • 税务法规是如何认定委托加工业务的
    问:税务法规是如何认定委托加工业务的,对业务形式是否有明确的要求?对于委托方提供原料的比例是否有底限标准?如果主要材料由受托方出,受托方是否可以分别开具加工费发票和材料销售发票?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根据上述规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所发生的劳务,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劳务活动。如受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该项交易不符合委托加工,其实质为生产产品过程,没有发生加工劳务,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因此,不能分别开具加工和销售材料发票。提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规定,条例所规定的“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所发生的劳务,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劳务活动。在确
    2023-05-05
    116人看过
  • 新准则下委托加工物资实务处理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例」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2007年5月9日,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价值3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30000贷:原材料30000如果甲企业按计划成本核算,计划成本为25000元,则账务处理为: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30000贷:原材料25000材料成本差异5000(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
    2023-04-24
    432人看过
  • 委托加工合同应当如何写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一、加工产品范畴1.产品品名:2.产品规格为: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二、加工费用加工费按元/瓶,以每箱元(每箱瓶,核算加工费按箱计算)。三、加工方式甲方负责提供内容物及包装原材料(包括瓶、标、箱、盖、封箱胶带等包装物),乙方负责水、电、蒸汽的供应和配料、加工、封盖、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的完成。四、加工数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量。五、结算方式每月20日,有双方保管、会计人员根据生产及耗损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计算方式:实际加工数量(箱)*加工费(箱)-超耗料费=应付加工费,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加工费,甲方以现金或者汇票支付。六、加工产
    2023-06-12
    196人看过
  • 委托加工业务怎样节税
    一、税法依据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第八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2023-05-05
    428人看过
  • 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和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二是可以根据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单位和加工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是委托加工材料的主要会计处理。(1)企业发往其他单位加工的材料,将实际成本借记本帐,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项目。按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核算的,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购销商品差异。(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本科目借方、“银行存款”贷方等科目;委托加工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材料,受托人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直接销售)或“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继续处理),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已加工验收入库的材料和剩余材料,按照加工回收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剩余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该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借记“原材料”或“存货”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往来科目,按实际成本
    2023-05-08
    352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的方法是哪些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01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
    • 委托加工的业务有哪些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0
      委托加工的业务要求如下: 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这些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
    • 带有委托加工,自己能加工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您想成立有委托加工资质的公司是吧,如果公司有委托加工的资质的话,可以加工。
    • 在委托加工印花税如何缴纳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6
      1、税法规定,采用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根据合同上的购买,销售总额必须计算税金。合同签订时贴花的证明书,无论合同是否实现,是否能按期实现,都按规定贴花。2、税法规定,委托人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委托人按委托人要求制造货物,征收加工费业务,按加工加工合同征收印花税。对于受托人提供原料的加工、定制合同,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加工加工合同和
    • 委托加工怎么办理手续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9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