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约合同不得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9:23:30 306 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终止是指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

柏林10月7日体育专电世界一级方程式赛车()大奖赛成员梅赛德斯车队7日向七届世界冠军舒马赫下了最后通牒,要求他要么下赛季改善成绩,要么提早毁约。

41岁的车王舒马赫最后一次登上世界冠军的领奖台是在2004年,本赛季复出后效力德国车队梅赛德斯,目前在世界车手排名中名列第十。

德国《图片报》7日隐匿消息来源报道称,舒马赫接到车队的最后通牒,勒令他在2011赛季设法提高成绩,否则传说价值6300万欧元的三年期合同就将在执行两年后被提前终止。

尽管头顶仍萦绕着职业生涯赢得91站大奖赛冠军的光环,舒马赫连25岁队友罗斯伯格(世界排名第七位)都不如的成绩显然已经让梅赛德斯车队失去了耐性。重返F1后,舒马赫的最好成绩是本赛季在巴塞罗那和伊斯坦布尔大奖赛上的第四名。

车队老板罗斯·布朗此前明确表示过为罗斯伯格的进步感到高兴,但对舒马赫则有待考量。他接受《图片报》采访时说:我们希望能在舒马赫身上看到进步,他现在还未达到自己的最佳状态。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又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退休劳动合同是不是就自动终止了?
    退休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退休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是否需要发放?退休人员,单位不发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而应该办理退休手续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
    2023-08-10
    122人看过
  • 自动终止劳动合同是真的吗?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合同的自动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哪些情况劳动合同到期不能终止哪些情况劳动合同不能到期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需等到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碍后才能够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023-07-05
    302人看过
  • 职工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一)案由申诉方:李×,女,27岁,原系×纺织厂全民合同制工人被诉方:×纺织厂被诉方法定代表人:张×,男,55岁,×纺织厂厂长上列双方因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申诉方李×在病休期间,接到厂方发给的合同期已满与其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对此李××认为自己正在病休期间,厂方不能与其终止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查明,申诉方李×于1986年12月被×纺织厂招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劳动合同。1991年10月,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李×患病,经医院诊断为心肌炎,需住院治疗。李×住院治疗中,×纺织厂按规定负担了医疗费和工资。1991年11月25日李×在住院治疗中,收到×纺织厂劳资科送达的劳动合同期限至1991年12月5日已满,届时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的通知。(三)处理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认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住
    2023-04-22
    292人看过
  • 合同未办终止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原告:张天佑,智力四级残疾人。被告:石家庄天巧造纸厂。原告是智力四级残疾人,1992年3月开始在被告单位(国营企业)做计划外临时工。2000年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又续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多次因病住院,有证据的住院天数就达411天,加上原告是智力残疾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合同期满后,被告未与原告再续订劳动合同,但也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而是安排原告做临时工工作,仍给原告发放合同制工人工资至2006年5月,同年6月开始改发放临时工工资。2008年6月,被告终止了与原告的临时工关系。原告不服,向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该仲裁委员会认为,被告于合同期满后依法终止合同并无不当,同时,裁决由被告妥善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后原告的有关待遇。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向石家庄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并要求从20
    2023-06-07
    329人看过
  • 对方违约终止合同办啥手续?
    (一)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二)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在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发生解除权的场合,双方当事人都享有解除权;在因一方违约而发生解除权的场合,对方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在依合同约定而发生解除权的场合,解除权的归属应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一、合同无效的话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2023-06-21
    315人看过
  • 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2)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7号)规定,参与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职工代表的任期与当期集体合同的期限相同。(3)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2023-05-01
    120人看过
  • 自离之后劳动合同终止吗
    劳动者自行离职,没有通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关系终止。但不是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一
    2023-03-04
    98人看过
  • 了解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负伤;3、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试用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试用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
    2023-07-03
    379人看过
  • 自动终止的网签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
    网签合同不会自动失效。所以不存在自动失效多久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或者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购房合同没备案网签合同多久失效只要办理了网签手续就不会失效,但建议大家尽快前去办理备案手续,因为只有办理了备案手续,备案信息才会在房产信息网进行发布。发布后,购房者凭本人身份证号及合同备案号,即可查询到所购房屋的相关信息,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
    2023-07-15
    10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自动终止规定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出现以上八种情形租赁合同都可以中止。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必须都同意解除合同,才能导致合同被解除。因此,协议解除本身就意味着双方解除,而不是单方解除。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所以说,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
    2023-07-16
    388人看过
  • 合同终止和自动解除的区别
    合同自动失效和终止的不同:合同自动失效的意思是已经生效或者履行的合同,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合同自动失效后,其权利义务终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有哪些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不当得利的
    2023-08-15
    3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公司不续订有补偿吗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届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
    2023-03-30
    3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不是就是合同终止
    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赔付?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需要赔付。1、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如果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2023-08-02
    3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可否获得失业金
    一、劳动合同终止可否获得失业金劳动合同终止时,劳动者在失业前缴纳满一年的失业保险费,并且失业的原因是非本人意愿的,劳动者还需要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
    2023-04-21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终止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 一、是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二、是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
    • 终止合同,不再续约是否能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1
      景律师回复:感谢您的咨询,可以电话详尽咨询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景律师联系方式:137XXXX8304。
    •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和不得终止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以完全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已经完成; 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者不续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者不续签,不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就是说从到期日开始你和公司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随时可以走人,公司也没有义务在为你做任何事,但是如果你继续工作而公司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话,则视为在原合同的条件下继续履行合同,可是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提出终止合同。
    • 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自动离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3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