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团体)股份有限公司险种介绍险种名称特点简介
1.平安永利两全保险生存保险金每满3周年一领,每次领取当年保额的10%至终身;若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保单有效期限内因意外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身故可获赔当年度保险金额。
2.平安福寿两全保险若满期生存,满期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若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若在合同约定保险期间因意外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
3.平安长青终身养老年金B交费期满后开端按合同约定金额每年领取养老年金保险金至终身;交费期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本息和(按年10%单利);交费期满后身故无息返还保费。
4.平安幸福定期保险A若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若在保险期间因意外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
5.平安育英年金保险连带被保险人12岁(保单生效日起时》10无)、15岁(保单生效日起时13岁无)、18、25岁共领取四次,且60岁起每年领取养老金至身故;在60岁前身故有保障。若被保险人在连带被保险人25岁前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并免交余下保费,同时连带被保险人开端每年领取成终年金至21岁止。
6.平安附加万寿两全若满期生存,满期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义务终止;若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若保险期间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本息和(按年10%单利),保险义务终止。
7.平安附加定期保险若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若在合同商定保险期间因意外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
8.子女教育保险A15-21岁每年领取教育金,全体领取完毕后责任终止;21岁前身故返还现金价值,若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交余下保费,同时被保险人开端每年领取成终年金至21岁止。
9.子女教育保险B28-21岁每年领取教育金;21岁前身故返还现金价值,若投保人身故或高残免交余下保费,同时被保险人开始每年领取成终年金至21岁止。
10.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保险A在附加合同的有效义务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事故,180天内造成附表所列的残疾者,公司免交以后各期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保费。
11.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保险B在附加合同的有效责任期内,若身故,免效身故日后余下各期保费,因疾病或意外事故,180天内造成附表所列的残疾者,公司免交以后各期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保费。
12.平安鸿利两全保险若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若在合同约定保险期间因意外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若保单生效后每满3周年仍生存,每次领生存保险金(=8%*保险金额);同时每年依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态分红。
13.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若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若在合同约定保险期间因意外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激情网站;同时每年依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态分红。
14.平安鸿盛终身保险若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若在合同商定保险期间因意外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同时每年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态分红。
15.平安鸿祥两全保险若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若在合同约定保险期内因意外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若满期生存,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每年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红。
16.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保险(分红型)保险金(=10%*保险金额)并返本,若在合同约定保险期间因意外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病身故可获赔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每年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红。
17.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5-17岁每年领取高中教育保险金,17岁领取学业有成祝愿金后,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后至其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赔付身故保险金;每年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红。
18.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8-21岁每年领取大学教育保险金,21岁领取学业有成祝愿金后,丁香,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后至其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赔付身故保险金;每年依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红。
19.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所交保费每年按条款商定比例分配进保障部分和投资部分,交费期内,身故或全残可获赔保额和当时投资帐户价值较大者取一,若失能,免交失能期间保费,交费期满,每份送1880元,同时领取所有投资帐户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另享有可保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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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责任期间的终止不意味保险责任期间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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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的保险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既是保险人承担保障的保障责任,也是负责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和范围;同时也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障的责任和获得赔偿或给付的依据和范围。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责任,保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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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终止和终止的区别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区别如下:第二十条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一)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二)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四)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且未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或者虽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但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五)申请人未在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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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终止保密责任多长时间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9商业秘密条款法律上称为竞业限制条款,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2年,且仅限于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有保密义务人员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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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责任终止和合同终止的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4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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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从保险期间, 转移到终身之间, 保险责任何时发生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51、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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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怎么终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0工伤保险的终止问题,硬蛋结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已经终止,因为工伤保险是企业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的,退休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所以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但是,实际情况中存在,劳动者退休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并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是应当,该员工仍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