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人不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4:33:15 109 人看过

票据法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故意压票,拖延付款,是指票据付款人明知是见票即付的票据或者到期的票据,不及时汇划款项和解付票据的行为。一段时间以来,受利益驱动,不讲信用,置金融结算纪律于不顾,故意压票,拖延支付,对我国的票据流通和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为了清除这类现象,票据法规定了对此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民事赔偿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压票、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0.7%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更重要的是,面对金融服务领域强大的国际竞争,我国的各类金融机构应当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能力。

票据的付款人和债权人有哪些责任

票据责任

1、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一般有四种情况:

(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

2、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票据,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3)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提示: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自到期日起2年。

3、付款人的审查义务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票据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如果存在“背书不连续”等事由,付款人可以对持票人拒绝付款。

提示: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4、拒绝付款

如果存在背书不连续等合理事由,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这就是所谓的票据“抗辩”。

(1)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持票人。当然,若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开发商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一、开发商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开发商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违约责任和义务。1.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开发商欠付工程款怎么办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执行,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23-11-12
    107人看过
  • 借款交付第三人谁承担还款义务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的效力仅限于合同的相对方。既然是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借款,那么就应当由签字人承担还款责任。出借人亦是基于对名义借款人的信任才出借款项,理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在承担还款责任之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索债务。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贷款人和借款人。贷款人根据约定借款给借款人后,享有债权。借款人收到借款后,应根据约定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等,承担债务。但有些情况下,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对给付借款的对象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双方约定,贷款人要把借款支付给借款人约定的第三人,那么贷款人就不会直接把借款付给借款人,借款人也不会直接收取借款,借款会根据双方约定付给特定的第三人。此时,借贷法律关系仍然成立,借款人向双方约定的第三人支付借款后,借款人应该根据约定向贷款人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等。一、什么是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按照借款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基本建设借款、技术改造借款和生产经
    2023-02-28
    138人看过
  • 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怎么办
    1、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承揽人可以留置工作成果,或者拒绝交付工作成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民法典中承揽合同可以分包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揽合同可以分包,但是承揽的主要任务应当由承揽人自己完成,辅助工作可以分包给第三人。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
    2023-03-13
    494人看过
  •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是否会付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会负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量刑标准: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07
    213人看过
  •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付款责任:付款人在承兑汇票后有责任按照汇票上规定的金额支付款项给持票人或受款人;2.兑付责任:付款人有责任在汇票到期日或在指定的付款日期内履行支付义务;3.签署责任:付款人的签名在承兑汇票上具有法律效力,应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一条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2024-04-21
    416人看过
  • 不履行合同付款义务最长多久
    一般应在三年内起诉不履行合同付款义务的行为。人民法院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原告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案人民法院审理、管辖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一、修改过的合同会被起诉吗?修改过的合同符合起诉条件就是能被起诉的,起诉的具体条件分别有:存在明确的被告;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遇到拖欠货款时能采取什么方式维权遇到拖欠货款时能采取以下方式维权,具体如下:1、通过协商追回欠款,可以延期付款或者分期付款;2、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2023-03-29
    142人看过
  • 票据代理付款人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票据代理付款人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公示催告期间对公示催告的票据付款的、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后付款的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一)未依照票据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以及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履行审查义务而错误付款的;(二)公示催告期间对公示催告的票据付款的;(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后付款的;(四)其他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票据代理及其特点票据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票据行为。票据代理具有以下两个特点:(l)票据代理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某项票据行为后,被代理人就必须承担该票据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代理人的代理行
    2023-06-14
    362人看过
  • 开发商不履行协助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属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只规定了开发商不履行协助义务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没有也不可能规定其民事责任。因此,这对保护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是很不利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而且根据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在商品房交付后超过一年零九十天,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仍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023-06-10
    431人看过
  • 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法定代表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拒绝履行义务方需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拒绝履行义务方也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租房签订合同一方违约责任怎么办租房签订合同一方违约责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因此产生纠纷,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房屋买卖签订合同后买方不买了在已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买方后悔了,不打算继续履约,那么买方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2023-03-14
    471人看过
  • 开发商违约付款承担什么责任
    一、开发商违约付款承担什么责任当开发商未能履行责任出现违约行为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依据存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做出相应的赔偿措施。此种赔偿,当事人可以在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无论是具体金额还是计算方式。当然,如果双方在当时并没有作出相关的具体约定,那么,涉及的违约金金额或者可能产生的损失赔偿额都可以根据以下参照标准来进行合理的计算与确认。对于超期支付房款的情况而言,赔偿金额将依照尚未支付的购房总款项,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对各地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利率规定作为基准计算标准;而针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其赔偿金额则可参照在该房屋逾期交付过程中,各地区政府的权威性发布或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评定的相同区域、相似类型房屋的现价租金标准进行合理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2024-03-01
    236人看过
  • 承租人不履行租金支付义务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具体是指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处理方式是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该合理期限应当根据所欠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确定。承租人经催告,逾期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支付所欠租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一、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呢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
    2023-02-13
    377人看过
  • 发票能否证明出卖人已经履行交付义务、买受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
    在当事人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交接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发票能否证明出卖人已经履行了标的物的交付义务、买受人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往往成为争论的问题,《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根据不同的发票类型,赋予了不同的证明力,以解决该问题。(1)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身只是交易双方的结算凭证,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不能证明出卖人已经交付标的物,也不能证明买受人已经支付货款。因此,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对于买受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其已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出卖人不认可的,买受人也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付款的事实。(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对收付款行为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2023-06-09
    329人看过
  • 医院未履行转诊义务应承担责任吗
    一、医院未履行转诊义务应承担责任吗医院未履行转诊义务,在特定情境下确实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这主要取决于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违反了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1.若医院在明知自身无法提供有效治疗时,未按规定将患者及时转诊至具备相应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导致患者损害加重或未能得到及时救治的,医院则可能因此承担侵权责任。2.这一责任的判定,需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进行综合评估。二、如何评判医疗行为注意义务评判医疗行为注意义务时,应遵循主辅标准结合、主客观标准结合的原则。1.要以“当时的医疗水平”作为一般的判断标准,这是评判医疗行为是否尽到注意义务的核心依据。2.还需考虑地区差异、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等辅助判断标准,以形成更为全面的注意义务判断标准。3.在运用这些标准时,必须明确主次之分,即“当时的医疗水平”是最主要的考察因素,而其他因素则是适当考虑的因素。
    2024-08-10
    415人看过
  •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承担票据付款错误责任的几种情形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票据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过失”,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伪造者、变造者依法追偿。持票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一)未依照票据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以及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履行审查义务而错误付款的;(二)公示催告期间对公示催告的票据付款的;(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后付款的;(四)其他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
    2023-04-21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承兑汇票行票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6
      根据票据法:(1)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经做出说明后,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因此,你们丧失的只是对前手的追索权,而不丧失要求银行付款的权利,只要做出说明。(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检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银行)提示付款。因此,银行承兑汇票(一般属于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后10日内提示付款的话,不用做出说明,银行也
    •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9
      一、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
    • 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承担什么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7
      1、承兑人的付款责任相对于其他票据债务人的付款责任而言是第一位的,即汇票的持票人在到期日首先应向承兑人请求付款,只有当向其请求付款未获成功时,才可以以此为理由转向其前手追索,而不能在到期日不向承兑人请求付款而直接向其前手请求付款。 2、承兑人的付款责任是绝对的付款责任,即便承兑人与出票人之间并不存在事实上的资金关系,承兑人也不能以此为抗辩理由来对抗持票人。
    • 票据债务人拒绝付款会承担什么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1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的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1.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3.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4.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5.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 6.对取得背书
    • 受让人不能按时付款时,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答:现售房地产的受让人不按约定期限给付价款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因受让人过错造成转让人损失的,受让人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受让人超过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时间九十日仍不给付价款的,转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受让人与转让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预售房地产的受让人不按期给付价款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受让人给付的金额达应付价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受让人应当比照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