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6:13:51 319 人看过

【案例一】合同主体“模糊化”

王女士想在地铁附近租赁一套房屋,于是找到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在经纪人的推荐下,王女士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是格式文本,出租人一栏中填写的是李某某的名字,代理人一栏中写的是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名字,在合同文本最后签字处,只在代理人处盖有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公章。事后,王女士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经纪公司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立案法官在审查案件时,认为该租赁合同的主体是王女士和李某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只是李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故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不予立案。

法官提示:代理出租和转租是房地产经纪公司两种常见的经营业务。代理出租是指房地产经纪公司接受房屋出租人的委托,以出租人的名义代理出租房屋,其与出租人之间是委托关系;转租是指房地产经纪公司承租房屋后,在租赁期内再将其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其与出租人和第三方之间均为租赁关系。因这两种租赁业务中的实际承租人往往仅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实践中许多房地产经纪公司故意将合同主体做“模糊化”处理,导致承租人在发生纠纷并起诉房地产经纪公司时,可能因主体不适格等问题遇到障碍。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主体,明确出租方,遇到类似情况要主动向房地产经纪公司提出修改合同主体。

【案例二】迟延两日交房租

史先生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史先生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租金,且必须提前30日交纳下一期的房租。如果迟延交款,每日加收滞纳金500元,如二日仍不交纳,视为合同终止和史先生放弃屋内所留物品所有权,房地产经纪公司有权开启房门,接纳新住户入住。所造成后果,由史先生承担。按照约定,史先生应于2013年5月26日交纳第二期房租。但因为史先生在外地出差,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房租。5月30日,史先生回京后发现房屋已经被换锁。史先生认为其主观上没有不交房租的故意,确因客观原因迟延几日,且其租金已经支付到2013年6月25日,故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经纪公司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房地产经纪公司认为,史先生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房租即构成违约。

法官提示:房地产经纪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往往不平等,表现在涉及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条款权利多、义务少,而涉及承租人的条款权利少、义务多,呈现“两极化”的现象。很多格式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基本都是针对承租人设定的,有的甚至苛以较重的责任义务,针对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违约责任条款则寥寥可数。所以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看清合同条款,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对于不公平的条款要提出质疑,不要盲目签字。

【案例三】补充条款设陷阱

刚从学校毕业的小谢想短期租赁一间房屋,但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表示合同是格式文本,租期至少一年以上。看到小谢犹豫,经纪人表示只要在合同最后加上一条补充条款即可中途退租。于是,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待出租人找到下一个承租人时,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经纪人口头告知小谢这样就可以在租期内退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半年后小谢要求退租,房地产经纪公司以合同期内未找到下一个承租人不同意退租,且表示该补充条款并未免除小谢的违约责任。

法官提示:在承租人对房地产经纪公司格式租赁合同产生疑虑心理时,经纪人常提出可以通过补充约定来保障承租人的权利。但不少房地产经纪公司仅通过经纪人口头承诺的方式与承租人达成所谓“补充约定”,并未作为补充条款正式写入租赁合同,使这些补充约定“隐蔽化”,发生纠纷后承租人难以就此举证;对于写入租赁合同的补充条款,有利于承租人的内容也可能被“隐蔽”,并未明确免除合同正文中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实际大大弱化了表面上赋予承租人的提前退租权。所以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要盲目听信经纪人的口头承诺,以免日后房地产经纪公司不认账;对于补充条款要结合合同正文仔细推敲,不要落入陷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新版房屋租赁合同四个问题需要注意
    编者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公布后,本报发表了《新版房屋租赁合同八大要点值得关注》一文。本期约请有丰富司法实践的法官从如何避免纠纷、定纷止争角度继续对该《合同》进行分析。2006年版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内容已经相当完备,基本上包括了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但仍存在着以下四个问题需要解决:一、忽视了发票出具在司法实践当中,承租人因出租人拒开发票而拒付租金的案件并不鲜见,但《合同》却并未对此予以明确。在实际生活当中,承租人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别:有的可能因为税收或账务的原因需要发票,有的可能不需要发票。在双方当事人未对发票的出具事先做出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将无权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因为在法律上,支付租金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主义务,而出具发票则仅仅是出租人的附随义务。两种义务的重要性不同,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违反了较轻的义务为由拒绝履行自身
    2023-06-10
    198人看过
  • 购房定金需要签订合同吗签订定金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专门缔结定金合同,只需要将其拟定条款并具体规定于主合同中即可。然而,在此过程中,您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当签署定金合同时,其主体应与其关联主合同的签约方保持一致性。此点至关重要,因为定金合同本身作为主合同的附属部分,若主体不匹配,那么所签订的定金合同便失去了作为担保的法律效益。2.务必对主合同的有效性进行仔细审查。既然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依附存在,那么一旦主合同无效,相连的定金合同自然也将失去其法律效力。3.定金合同应当采取书面文件的方式进行签署,以便日后追责依据以及维护各方权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4-08-18
    408人看过
  • 租房合同签订时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一般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1、合同主体资格问题,查看对方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租赁合同标的物;3、租赁期限的起始计算是否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4、租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5、租赁房屋的交付,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6、履约保证金,为保护出租人利益,防止承租人提前退出或拖欠相关费用,应要求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写租房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写租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租房合同主体是否合格;2.租房合同的客体是否合格;3.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4.租房合同内容是否齐全。《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08
    111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时注意的问题
    购货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时注意的问题1)购货合同的主要内容:约首、本文、尾部。2)签订购货合同时需注意的主要问题必须考虑与租赁合同条款一致性;签订购销合同的整个过程应当由出租人统筹安排;技术条款确定由承租方负责,商务会谈条款由出租人负责并征求承租人意见;技术洽谈以承租人为主,出租人应积极参与。3)技术洽谈时应注意的问题收费标准要注意;?供货方要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安装、调试、试生产时的原材料由谁提供,费用由谁承担。4)商务谈判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根据正式签约前的资信调查、咨询选择签约对象;?价格谈判必须做到事前心中有数货比三家,币比三种;?装运、调试条款应规定罚则;?应规定索赔条款;?应规定仲裁条款;?应有补充条款。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时需注意的问题购货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关系条款;承租人不得中途解约条款;对出租人免责和对承租人保障的条款;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条款;对第三者的责任条款;转租赁条款
    2023-06-09
    250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与签订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与签订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与签订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如下: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3、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4、签字及联系方式。《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二、二手房买卖意向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二手房买卖意向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在于:1.买卖合同只有少数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订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3.房
    2024-02-11
    235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主体不明这是指签订合同时,对签订合同的双方主体的信息描述不准确、不详细、不完整,名称信息错误,例如: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写成: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等,甚至直接写成某某公司;自然人姓名写俗称,合同上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名字写的是同音字等;地址未写、写错,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营业执照上的不一致;避免以上错误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将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作为合同的附件附在合同后。还有一类主体不明,就是签订合同的主体并非法律明确认可的主体,或其法律地位不明的主体。例如:张三工程队、李四施工队,这类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往往争议很大,各地法院的处理措施也大不相同,避免的办法是不要与这类主体签订合同。2、承诺没有这个问题与上一篇文章提到的问题相同,即未将双方在前期协商谈判中已承诺的事项写在合同中,这个问题很奇怪,但很普遍。
    2023-01-28
    42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关键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随着国家调控政策连续出台,许多人将房屋投向租赁市场,改为长线投资,在此情形下,租赁合同对于维护租赁双方的利益显得特别重要,有关专家就在订立租赁合同时租赁双方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提出了一些参考建议。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首先,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其次,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
    2023-06-10
    58人看过
  • 买房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先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齐全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也就是说,只有这群手续都齐备了,它才有资格卖房。“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不要小看这几个证书,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产权才会受到国家保护。2、是“定金”不是“订金”订金是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订金通常发生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但是定金则是在合同订立或
    2023-04-21
    49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租赁合同应有哪些主要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4、其他约定事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
    2023-05-03
    364人看过
  • 租赁房屋时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1、全面了解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屋的数量、房屋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2、对出租人和房屋的关系进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是否为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等。3、初步接洽,并准备合同文本。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按规定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购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您一定要看清楚发展商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想买的房子?一切检查完毕后,您还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在合同中,买房人必须要把全部有疑惑的问题落实下来,通常,发展商会将一些承诺印
    2023-07-16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在签订二房东的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6
      先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6、要明确违约责任
    • 签订合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为了使签订的合同能够正常履行,不出现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对方有没有资格签订合同。这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一是进行资格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具备法定资格。如果对方是法人,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审查签订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有资格。对方如果是法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按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且提供法人经营范围和项目的证明。如果是
    • 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怎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要注意哪些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
      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1、由于房屋租赁代理所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业务延续时间较长,因此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大。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信息的交易方式后,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与可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指与指定银行签订租赁代收代付委托协议、缴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活动时
    • 租房都需要注意哪些细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
    • 租房合同在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03
      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 1、出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出租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 3、出租人是否具有产权证明; 4、租赁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