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具体是哪
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2、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若撤销的是合同的,还可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二、女方户籍山东,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吗
离婚起诉地主要依据以下规则。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关于遗赠抚养协议纠纷的法院司法解释
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监禁人员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法律解释
441人看过
-
法院管辖问题对离婚案件的影响
297人看过
-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421人看过
-
如何解决立案管辖交叉问题
173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怎么解决
152人看过
-
涉外协议离婚的管辖问题如何解决
136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能否在法律上解决专属管辖案件指定管辖的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2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人民法院管辖,称为专属管辖。这些案件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价值会降低或丧失的财产,例如土地及其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案件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死
-
离婚法院管辖错误问题及解决途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30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
-
外国婚姻的离婚案件管辖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 对于在国
-
离婚案管辖法院这个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11.可以先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经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2.若需要上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
-
案件,管辖权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