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核定应纳税额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4:22:44 126 人看过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一)业户自报

采取集中辅导的形式,向纳税人发放《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要求其如实填写并于5日内报送税务机关。

(二)典型调查

1.收到咨询服务人员传递来的《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后,按行业、地段、规模等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纳税人,按照不低于总户数5%的比例确定典型户。

2.对典型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依照下列方法核定其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计算应纳税额:

A.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B.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C.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方法测算核定;

D.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3.根据调查、核定情况填制《经营情况典型调查表,并在《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中签署核定意见,将上述二表报送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4.收到批复后,将典型户的定额信息录入计算机。

(三)定额核定

对非典型户自报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县级局制定的分行业定额标准,核定其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计算应纳税额。

按月填制《应纳税额核定报告单报县级税务机关审批,将批准后的定额核定信息录入计算机。

(四)下达定额

逐户填制《定额核定(调整)通知书,传递给咨询服务人员,并张榜公布核定定额结果。

办理地址(电话):

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联合窗口地址: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0551-63537033(国税)/63537380(地税)

肥东县局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公园路16号67721622

肥西县局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巢湖西路与站前路交叉口68835907

长丰县局地址:长丰县水湖镇丰西路187号66679843

庐江县局地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与迎松路交口87309505

巢湖市局地址:巢湖市安城路朝阳路交口行政服务中心82632007

征管分局地址:蒙城北路111号65690092

涉外分局地址:蒙城北路111号65690137

高新分局地址:高新区天乐路地税大楼65306916

经济分局地址:经开区科创中心3号楼63869789

新站分局地址:凤阳路88号64217390

巢湖经开区局地址:巢湖市安城路朝阳路交口行政服务中心82632007

瑶海分局地址:凤阳路88号64235516

庐阳分局地址:阜南路188号65690073

蜀山分局地址:望江路279号65597515

包河分局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中心63773315

办事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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