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1:12:57 301 人看过

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要在转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一、继承人去世遗产怎么办

遗产未分割时继承人死亡可以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二、怎样避免法定继承的发生

避免转继承的发生的方法如下:

一、继承未发生前直接转移财产。

二、继承未发生前立遗嘱

三、如果第一层的继承关系已经发生,趁转继承人还在世意识清醒时放弃继承,则财产可以归属第一层继承关系的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转继承相关文章
  • 转继承适用范围和特征
    一、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二、转继承适用范围和特征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2023-04-26
    91人看过
  • 转继承中转继承途径有哪些
    转继承运用的范围: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之中。因为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无论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此时都取得了继承权,当他们此时死亡,其应继遗产份额都可转归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不仅有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还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能否转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遗嘱继承能够适用转继承。1.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其合法继承人承受。2.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同样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3.在遗赠中,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未实际接受受遗赠的财产时死亡的,其受遗赠的财产也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依现行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二个
    2023-08-12
    132人看过
  • 代位继承权指什么,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代位继承权指什么?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二、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2023-04-29
    272人看过
  • 转继承有哪些法定的继承人?
    转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转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包括:(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2023-08-13
    301人看过
  • 继承人有哪些转继承权?
    转继承人的法定范围是:受遗赠人的合法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收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一、遗赠要怎么证明已经接受当事人一般可以以书面形式证明自己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明确接受。1、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2、受遗赠人必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尚生存的公民或者尚合法存在的社会组织。依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在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就永远享有继承权(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除外)。因此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必须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明确的表示,同时还要注意,这里的两个月不是继承开始后,而是知道自己能够得到遗赠时开始计算。二、遗赠和遗嘱有什
    2023-04-06
    353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案例分析:法律特征有哪些?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被代位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2、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即代位人可以是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进一步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
    2023-07-27
    104人看过
  •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征及其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直系卑亲属。(3)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各的继承份额。(4)被代位人必须具有继承权。(5)丧偶儿媳对分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依据民法典作为第一顺序法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享有代位继承的权(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它是法定继承的补充。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中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按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归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一项法律制度。一、具体的区别是哪些?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
    2023-03-24
    411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特征有何不同?
    代位继承的特点如下: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4、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有继承权;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我国代位继承制度具备的特点是什么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
    2023-07-05
    233人看过
  • 继续履行有什么特征?立即代履行的特征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有什么特征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二、立即代履行的特征有哪些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代履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履行是行政
    2023-06-05
    325人看过
  • 转委托代理有哪些特征
    一、转委托的定义所谓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根据第四百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二、转委托代理有哪些特征委托人接受代理后,为了被委托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民法称之为转委托,也叫复代理。复代理既可以将代理人代理权限内的全部事项委托复代理人,也可以将其中部分事项委托复代理人,复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023-03-17
    485人看过
  • 继续履行方式有哪些特征?
    继续履行的特征: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其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来履行义务;以及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的请求为条件,在对方未提出请求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一、强制履行合同请求权的条件是什么?强制履行又称为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强制履行合同请求权的适用条件:(1)继续履行具有可能。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比如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或者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能力,则继续履行不具备可能性,违约方可承担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等其他违约责任。(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继续履行是否必要可以履行费用为标准进行判断,如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则不宜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1)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如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合同履行有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业务水平、道德品
    2023-06-21
    471人看过
  • 继续犯都有哪些犯罪特征
    1、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2、是持续地侵犯同一客体或相同客体的犯罪;3、是犯罪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4、犯罪行为必须持续一定时间或以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一、继续犯与连续犯的区别有哪些?继续犯与连续犯的区别:(1)继续犯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为,而连续犯则有多个行为。(2)继续犯的行为虽然持续一定的时间,但不间断;而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持续一定的时间,但数行为之间是有间断性的。二、继续犯的量刑原则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
    2023-06-21
    359人看过
  • 继承权丧失有哪些特点
    (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要继承人有民法典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三)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一、子女遗弃和虐待被继承人是否能继续取得财产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023-03-14
    459人看过
  • 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继续犯的特征1.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所谓一个危害行为,是指主观上出于一个犯罪故意(无论是单一的犯罪故意,还是概括的犯罪故意),为了完成同一犯罪意图所实施的一个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并非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是实施了数个危害行为,则不构成继续犯。必须明确的是,在继续犯的危害行为处于不间断的过程之中,行为人为实现其犯罪意图而采用的具体作案手段的数量和所利用的具体作案地点(环境)发生变更后使用的不同作案方式,只是其所实施的一个危害行为的组成部分或构成因素。也就是说,它们都属于一个危害行为的多种表现形式,不能因此而认定为数个危害行为,并进而否定一行为持续进行的属性。此外,应当注意的是,中国刑法所规定的多数继续犯通常由作为形式构成,少数继续犯(如遗弃罪)只能由不作为形式构成。在某些情况下,继续犯持续实施的一个危害行为,可以始于作为并在行为继续过程中转为不作为。2.是持续地侵
    2023-02-22
    28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继承
    词条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更多>

    #转继承
    相关咨询
    • 继承所谓的转继承有哪些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 财产继承的特征是什么,财产继承有哪些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
      1、财产继承的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财产继承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这是财产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 2、财产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公民死亡后,能够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国家、集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不能作为继承人,只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此外,能够作为继承主体的自然人,也有一定的限制,即只能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死者的近亲属,除此之外的人只能成为受遗赠人。 3、财产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
    • 继承的结果转换继承有什么特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特征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3、只能由继承人的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转继承有怎样的特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适用转继承所需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不与遗嘱安排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
    • 胎儿继承遗产有哪些特征?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胎儿继承遗产的情形具体包括: 1、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是胎儿且没有死亡的,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2、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