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时员工已离职的有补偿金吗
如果公司破产的时候,员工还在公司内工作的就能够得到补偿,但如果公司破产时员工已经离职不在单位了,就不能得到补偿金。
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资产足够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职工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按劳动法规定,根据员工在企业的连续工龄,能获得一年工龄一个月全省平均工资的补偿,最高补偿十二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破产有哪些特征
破产的特征有: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三、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是:
1.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是:
2.破产的申请;
3.立案审查;
4.案件受理;
5.案件受理后债权申报与登记;
6.债权人会议;
7.破产和解;
8.企业整顿,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最终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
公司破产没钱员工补偿金谁负?
131人看过
-
破产员工补偿金什么时候公示
285人看过
-
公司破产已办离职的是否得赔偿
80人看过
-
公司破产时,如何处理员工补偿金不足的问题
485人看过
-
员工重疾后无法工作离职,公司有补偿金吗
180人看过
-
公司换地方员工不想去有离职补偿金吗?
198人看过
公司破产的程序为: 1、由公司、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2、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公司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并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 3、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管理人制定完成分配... 更多>
-
公司职工申请破产还有补偿金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
-
员工破产补偿金,员工破产公司该怎么赔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9企业申请破产,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
老板破产公司员工有补偿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1根据以下规定,老板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
-
十几年的公司老员工已经离职员工需要补偿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6员工离职时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跟工作年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能不能得到补偿,要看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下适用。 从08年开始计算,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
企业破产时公司的职工补偿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补偿规则如下:《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依据前述规定,2008年1月1日前,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