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
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
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
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民法典》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而合同的形式也就被简单分为以上几个形式,为大家进行了科普,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在买房的时候帮到大家。但是,合同的签订却很多时候往往不像这样容易,还牵涉到多方的利益,合同中的条条款款也很让人头痛。
一、签订认购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认购协议时,注意认购协议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预订的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预订期限、定金数额及定金处理办法等。签订房屋认购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
(三)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晰
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四)定金违约要约定
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五)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签订认购书时,还要琢磨一下认购书中的条款是否平等,如果有不对等的条款,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哪些条款属于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162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于什么形式的合同
228人看过
-
多重买卖合同效力的合同形式
353人看过
-
买卖合同样本:展示买卖合同的样式
234人看过
-
哪些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书面形式合同必须盖章吗
323人看过
-
什么样的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16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及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编辑本段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
-
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7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姓名: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姓名:根据《中华群众***国合约法》及有关法令、法例的划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第一条甲方志愿将其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次:(一)座落于___,建筑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___平方米;(二)房屋的占有权证号为___,国有地盘使用权
-
买卖合同书样本的形式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0买卖合同书草拟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细节: 一、主体资格审核、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是自然人,应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二、货物的参数、货物的质量要求、货物的包装标准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一定要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检验标准、时间、方法、结算方式 五、违约责任 对
-
合同式廉租房房屋买卖合同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5廉租房可以买卖,但需要自己自住5年(含)以上,并购买政府持有的30%产权即可将廉租房变为商品房买卖,流程如下: 1、符合廉租房申请的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到街道办事处开具情况证明,然后到房管局开具名下无房产证明,将户口本复印件提交到街道办事处; 3、审核通过后,公示; 4、公示后社会群众无异议,出具书面通知,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签订廉租房买卖合同领钥匙入住。
-
口头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6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且已经实际履行。但因房屋没有过户,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还属于出卖人,你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