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的追认函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2:13:53 172 人看过

一、股东会决议的追认函是否有效?

有效

1、合法的股东会议,“追认”决议有效股东所持表决权已过半数,可以认定股东会决议有效。

2、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二、股东会决议效力的情形

参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公司法》的相关理论,总结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公司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判例,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分为如下种类:

1、按照是否形成合意(即区分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分为成立和不成立两类;

2、成立的股东会决议按照是否生效,区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类;

3、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按照其效力是否存在瑕疵,分为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和不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即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实际有四种情况:不成立、成立但无效、成立但可撤销、成立且有效。

4、根据上述分类,司法实践中,关于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产生的争议主要包括三类: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股东会决议是否无效、股东会决议是否可撤销。

三、《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4、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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