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20:21:49 490 人看过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作为居间的早期形式,我国西汉时期就存在,民间将居间人称“牙行”、“牙纪”亦称“互郎”。居间产生的初衷是当事人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对对方不了解需要中间人介绍,来促进双方交易。久而久之,就产生居间合同,介绍人和需要介绍的人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居间人是指促进交易双方成交而从中取得报酬的中间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签订合同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可能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就是买卖合同,但实际上也存在着居间合同,这也就是属于中介合同,在居间合同当中,居间报酬是具有不确定性的,也就是居间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给付,义务履行具有不确定性。

一、如何比较委托行纪居间合同的差异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相同点是,都是一方接受另一方的委托,处理一定事务的合同;而不同点是,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是有偿的,并且居间合同主要是为了促成合同的成立而提供服务或机会。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二、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合法吗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其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偿合同相关文章
  • 什么是合同的默示形式?
    又称推定形式,或称意思实现形式,指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表明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合同默示形式只人当事人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又称推定形式,或称意思实现形式,指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表明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合同默示形式只人当事人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一、可以判断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判断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可以从明示与默示、在事前同意还是事后同意。1、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在订立租赁合同时,通过约定明确承租人享有转租的权利,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转租已经作出明确约定,应当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此种同意就是事前的同意。2、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对转租没有作出明确约定,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的,既可以在承租人实施转租行为前取得出租人同意,也可以由承租人在转租后取得出租人的追认。此时,承租人应当将转租的事项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
    2023-06-29
    263人看过
  • 什么是租赁合同形式
    一、什么是租赁合同形式(一)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书面合同形式有哪些形式书面合同形式: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书面合同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
    2023-05-06
    385人看过
  • 居间合同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特征是以有效合同为前提、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为要件、可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违约特征:1.民事责任2.责任相对性3.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4.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5.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6.责任选择性。违约责任有哪些法律特征?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如果当事人违反的不是合同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则应负其他责任。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由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这种相对性是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如果当事人违反的不是合同义务,而是
    2023-07-15
    457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的形式
    满足下列条件民间借贷合同成立: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合法,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2、利息范围问题: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3、有担保人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一、高利贷有什么风险?高利贷应注意什么?高利贷的风险是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而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借贷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当事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了借贷合同。二、民间借贷诉讼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
    2023-03-10
    287人看过
  • 非法同居罪以什么形式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一、重婚与非法同居的区别重婚与非法同居有本质上的区别。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在婚后与第三者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且被周围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破坏军婚是什么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
    2023-02-28
    188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解除方式
    一、居间合同的解除方式解除居间合同的方法: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协商解除的双协商一致即可,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的需出现了解除事由。解除居间合同中介未促成房屋交易不需要支付居间费,但需要支付一定的劳务费。二、居间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可以解除居间合同的情形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2023-04-26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有偿合同
    相关咨询
    • 居间服务合同是属于什么形式的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0
      居间服务合同也即中介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 非婚同居的几种形式是哪些形式同居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4
      非婚同居的形式如下: 第一,事实婚姻形式。 1979年2月2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对事实婚姻进行了定义,“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该种模式在当代中国非婚同居关系中存在最为普遍。 第二,试婚形式。 在《家庭》杂志的一项调查中,1/6的人明确表示同居是出于试婚的目的:25%的同居者认为同居可以正式结婚做
    • 居间合同不完整有几种形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5
      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 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在实践中,出现居间的情形很多。所以了解居
    • 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情形是什么,建筑居间合同有哪些违法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实务中,居间服务可能涉及各个领域,比如工程领域、金融领域、房地产领域等,虽无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此类行为,但特定情形下,居间合同可能违法、无效从而引发纠纷,那么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情形是什么,建筑居间合同有哪些违法情形?
    • 什么是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有哪些种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