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1:43:08 246 人看过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发劳动者工资。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一、公益岗和劳务派遣区别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市劳务派遣公司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账户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用中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由市劳务派遣公司在从业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务派遣,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

二、公司发放现金如何交税

公司发放工资不管是现金形式还是打卡形式,只要个你月工资收入超过1600元,都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你的实际收入状况而非现金就能不交税。按规范操作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代扣代缴责任,即使没有代扣代缴税务机关也同样可以追缴的。

三、离职代扣通知金是否合理

扣离职员工代扣通知金,合同上有明确规定,合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工资克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吗
    任意克扣工人奖金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应按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处罚。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工资克扣找劳动监察还是仲裁工资克扣找劳动监察。劳动监察的程序如下:1、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2、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4、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如下: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
    2023-07-21
    189人看过
  • 因公受伤不能工作,用人单位还要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内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情严重的,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超出停工留薪期仍不能上班的,应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发放工资。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停工留薪期内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计算,但对停工留薪期限长短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4.实践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以对照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间的长短,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023-06-14
    10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应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律师提醒: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遵循三个原则,第一是实际损失赔偿原则;第二是充分举证原则;第三是分阶段扣减原则。其中涉及到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则和充分举证原则是指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存在过错致使企业本身受到损失或者可能遭受损失为由扣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是需要举证证明因劳动者的过错致使用人单位遭受了什么损失(损失项目),多大损失(损失数额),用人单位应当对上述两个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用人单位的克扣工资行为即违反法律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应予撤销。
    2023-04-25
    381人看过
  • 劳动者的工资能于用人单位的损失进行抵消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造成损失金额较大的,应逐月扣除,扣完为止。律师补充: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
    2023-05-06
    351人看过
  • 劳动部门将如何处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
    单位拖欠工资,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克扣拖欠的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不向劳动者支付该工资和加班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企业拖欠工资劳动部门如何处罚企业拖欠工资劳动部门的处罚是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2023-08-07
    374人看过
  • 劳动者工资被单位克扣怎么办
    一、劳动者工资被单位克扣怎么办1、劳动者工资被单位克扣,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的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1、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资发放给劳动者。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照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向劳动者赔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
    2023-06-11
    397人看过
  • 劳动者在春节期间不想加班单位能扣工资吗?
    不能。放假期间不值班就扣工资,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向领导予以说明。1、《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春节,且放假3天。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
    2023-05-07
    120人看过
  • 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扣除工资依据规定的规定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的规定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一、旷工三天扣9天工资是合法还是不合法旷工三天扣9天工资不合法。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任意罚款吗?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罚款,罚款属于行政权力。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来弥补经济损失。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
    2023-03-27
    108人看过
  • 劳动者当证人出庭的用人单位要付工资吗
    劳动者当证人出庭用人单位要付工资。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属于社会活动,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2023-08-12
    352人看过
  • 在怎样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首先,可以依法代扣,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扶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其次,在需要劳动者本人依法赔偿用人单位时,可以扣除。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3-04-30
    152人看过
  • 为什么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劳动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档案?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移相关档案、社保等行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事关劳动者再就业及相关社会福利。扣押档案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学法、懂法,遵守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不要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
    2023-04-28
    49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该向劳动局投诉吗
    拖欠工资,去劳动局投诉有用的,劳动局无法解决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学校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不发工资没签合同该怎么办不发工资没签合同处理如下:1、与本公司老
    2023-04-10
    87人看过
  • 负责用人单位人事管理的劳动者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
    可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支付的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其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的人事人员对于劳动法各项规定的熟知程度远高于普通劳动者,人事部门更是签订和保管劳动合同的相关部门,劳动合同的签订亦属于其职责范畴。因此,用人单位的人事人员主张二倍工资时,若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人事人员的工作职责,可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人事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过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予以拒绝的除外。律师补充: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023-05-06
    141人看过
  • 劳动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就应该明确约定,工作内容通常包括工种、工作岗位等等。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工作内容对职工的业务素质要求也是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其工作强度不同,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也不同。正因为上述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后,要求双方坚持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和合作履行的原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未经受聘劳动者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无需变更,由于客观情形的变更,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法律也是予以认可的。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
    2023-03-03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员工违反这种扣发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6
      1、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
    • 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工资合法吗,扣工资的劳动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5
      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不要随意“克扣工资”。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一样,同样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样会面临上述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和“支付赔偿金”的风险。所谓“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除了以下几种情况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
    • 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哪些,用人单位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劳动部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明确指出以下项目可以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的工资(奖金)中代扣:(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扶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除了以上项目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均属于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必须承
    • 用人单位的工资可以不经过劳动者同意扣发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 上班要扣劳动者的工资吗,用人单位需要扣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