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母亲讲条件对簿公堂判给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1:32:13 253 人看过

母亲因为没有将自己的承包地交由儿子耕种,儿子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长期拖欠其赡养费和医疗费。11月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洪某限期给付原告杨某赡养费和医疗费3628元。

70余岁的杨老太与其夫婚后生育了四个子女,并将四子女抚养成人,现均已家。2005年8月,杨老太丈夫去世,而杨老太因年老体弱,疾病缠身,生活有一定困难,就与四子女签订了赡养协议,每月每人给付杨老太赡养费100元,并平均分摊杨老太今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但从2006年7月起,二儿子洪某以未耕种父母的承包地为由,拒绝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和医疗费共计3628元。杨老太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新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在庭审中,被告洪某辩称,因父母的承包地没有交给他耕种,所以他不同意给付赡养费,并提出只有将原父母的承包地交由他耕种后,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

一审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杨老太生育被告并将其抚养成人,尽到了抚养子女的义务,现杨老太年老多病、无劳动能力、生活上有困难,被告对其有赡养的义务。而被告提出赡养原告的前提条件是解决承包地纠纷的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其辩解意见不予采纳。据此,该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2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男子拒付抚养费妻子对簿公堂
    15岁的小斌(化名),早就习惯了单亲家庭的生活。10岁时父母离婚,他跟了母亲;与同龄男孩相比,小斌更敏感也更懂事。离婚后,小斌的妈妈李女士一直没有再婚。离婚时小斌已经10岁了,又是男孩。我要再找个人怕他会有想法也是因为这样的想法,几年来李女士总是尽最大可能来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因为怕孩子会由于父爱缺失而自卑,李女士都很少在小斌面前提起前夫,她自己也尽量避免接触他。可最近,李女士跟前夫的接触,又一次多了起来,甚至闹上了法庭;而这其中的理由,她永远不想让小斌知道:小斌的父亲,已经拖欠了3万多元的抚养费了。为了儿子的抚养费,曾经的夫妻对簿公堂其实这一两个月,敏感的小斌已经察觉到了母亲的异常:跟他讲话时偶尔会走神,有时还偷偷在角落打电话。他也曾经试探地问过母亲原因,李女士只能每次都转开话题。李女士不敢告诉小斌的是,这段时间,她正跟孩子的父亲在打官司,目的是讨要儿子近两年的抚养费,我怎么忍心告诉儿子
    2023-06-08
    426人看过
  • 为争母亲遗产陵水兄妹俩对簿公堂
    本是同胞兄妹,为争母亲遗留下的房产和存款,两兄妹对簿公堂。25日,陵水黎族自治县XX镇的卢Y向媒体反映称,他的母亲符AA是1983年的全国优秀班主任,母亲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曾广为流传,2012年3月母亲去世后,因兄妹俩对薄公堂而至今未立碑,对此他感到十分内疚。据了解,1968年8月,卢Y的父亲去世,母亲符AA一直在陵水中山小学任教。1981年,卢Y和妹妹各自成家。母亲符AA于1990年搬入陵水ZZ小学的宿舍楼居住。1996年7月,符AA办理了该小学宿舍集资房房产证,面积为48.11平方米,其中母亲符AA占该房屋产权的70%,中山小学占房屋产权的30%。2012年3月25日,母亲因病去世。为了母亲留下的房产和存款,卢Y与妹妹卢X因继承纠纷,对簿公堂。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陵水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12日,符AA以《遗书》的形式对其所有房屋产权作出处分,《遗书》的内容为:本
    2023-06-08
    274人看过
  • 绝症母亲为索赡养费与女儿对薄公堂(二)
    更让孙红伤心的是,女儿还带来一位“好心”的朋友,告诉孙红女儿与她互不相干,让孙红别再“麻烦”刘洁。孙红听闻后心痛不已。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她的病情仍在继续恶化,在家人的支持下,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迫使女儿履行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10月28日,孙红前往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刘洁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她治疗费用10万元。由于法院判决执行尚需时间,而目前孙红的病情急需费用治疗。11月10日,她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赡养费8万元。目前,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在受理此案。女儿对母亲患白血病半信半疑12日上午,记者来到刘洁工作的医院。该院办公室王主任告诉记者,对于刘洁与母亲之间的“纠葛”,院方也曾介入了解情况,给刘洁做了不少思想工作。由于孙红的兄长时常到医院来反映问题,要求刘洁承担责任,刘洁感到身心俱疲,日前已向其所在部门领导申请休假,不知何时返回岗位。据王主任介绍,刘洁平日里不善言谈,性格内向。院方经
    2023-04-25
    136人看过
  • 私取母亲存款去投资母女对簿公堂求是非
    留钱给儿子治病,女儿却将钱取走挪作他用,母亲一气之下将女儿告上法院。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今年66岁的陆倩共生育有四个子女。前些年,旧房拆迁得了数十万元的补偿费。陆倩是某印刷厂的退休工人,加上得到的拆迁费,日子本该过得很滋润,可唯一的儿子却因犯罪被判了十四年,现在监狱服刑且身患重疾。陆倩一心想着给儿子治病,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宁愿去捡垃圾也要把钱都花在儿子身上。特别是儿子病重后,陆倩更是着急,四处托人找关系想把儿子从监狱里赎回来。几个女儿对此颇有微词。2008年6月21日,女儿沈月林偷偷将陆倩存折内的43800元取走用于投资。陆倩一直蒙在鼓里,直到急用钱时才发现存折上的钱被取走了。经询问,女儿沈月林承认钱是她取的,陆倩遂要求沈月林归还上述钱款,沈月林认为母亲陆倩还有其他存款,已够其日常开支所需。取出来的钱早已用完,现没有能力归还。为此,母女俩屡次发生
    2023-06-07
    240人看过
  • 为争抚养权对簿公堂孩子判给绝育一方
    男女双方离婚时都想争得孩子的,闹到法庭各执己见。考虑女方生育后做了绝育手术已丧失再次生育能力,一审法院判令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服此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昨天上午,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原告男方起诉称,其与被告结婚后育有一子,因原、被告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法院判令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被告在法庭上表示同意离婚,但在法庭上指出其在生育后做了绝育手术,丧失了生育能力,希望孩子能与其一同生活。原告对此予以拒绝。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归谁抚养问题上意见不一,法院经查证女方确已做过绝育手术。因此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孩子归被告即女方抚养。原告不服此判决提起上诉,二中院经审理依法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关于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应本着不损害子女利益的原则去考虑双方的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
    2023-06-11
    200人看过
  • 父亲去世母子同住为争房产对簿公堂
    父亲去世留下一处房产,母子二人共同居住。因对房产所有权产生父亲去世留下一处房产,母子二人共同居住。因对房产所有权产生争议,母亲史某将儿子小许诉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要求继承此处房产。史某诉称,1980年,父亲许先生生前所在的工作单位将位于门头沟区的某处住宅分配给其居住使用。1993年,该房屋参加了房改,由儿子小许出资8200元用于交纳购房费用后,许先生于1995年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2006年,许先生因病去世后,由于儿子小许没有住房就与母亲史某许一同居住在这所房屋内。此处房产是其与丈夫许先生的共同财产,现许先生已亡故,而且自己年事已高,又患有多种疾病,而且小许与其共同居住期间非但没有恪尽赡养义务,而且还对其进行打骂。因此,请求继承此处房产。小许辨称,购买此处房产的资金全部是其出资的,而且其也无其他住所,故不同意史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小许为购买此处房产出资8200元,但并不能
    2023-06-10
    240人看过
  • 男子为争亡父房产与妹妹对簿公堂曾拒付赡养费
    一宗兄妹为争过世父亲遗留的房产对簿公堂的案件,曾在东莞市南城元美社区以粤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吸引了市人大代表、妇联代表、数百位居民冒雨前来旁听。媒体从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中的家中长子因未能提供证据而无法享有其中一处房屋的继承权,原告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原告张某煊是家里的长子,有六个妹妹。父亲生前与原告关系并不融洽。据妹妹张某娟介绍,当时父亲生了重病,一直是由几个姐妹轮流照顾,张某煊连医药费也不愿意承担,一家人一度闹得不可开交。后来,父亲将唯一的儿子告上法院。当时经过原东莞附城人民法庭的民事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煊每月支付给父亲15元赡养费,如果未嫁的妹妹都出嫁后,赡养费增加至每月20元;并负责父亲的后事。父亲过世后,他便可以继承父亲位于篁村车站附近两间房屋。1990年7月,该两间房屋被拆迁,该处住宅根据拆迁民房协议调换至龙王庙地段的某块地,也就是现在的南城大亨街某两处楼房。1993年,
    2023-06-08
    272人看过
  • 母亲遗嘱签名存争议兄妹四人对簿公堂
    中国法院网讯母亲去世以后,按照遗嘱,财物应由长子张刚来处理,但老人的其他子女张飞、张翔和张梅(以上均为化名)却对遗嘱的真实性存在异议,拒不交出财物。张刚无奈将弟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遗嘱的有效性、合法性,并要求被告交出母亲生前财物和陵园寄存证,母亲住院后的费用清单及余款。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之后,判决遗嘱有效,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诉称,母亲于2008年12月16日去世,生前曾由他人代笔留有遗嘱一份,本人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被告拒不交出母亲的遗留物。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及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被告辩称,母亲生前从没说过有遗嘱的事,我们认为遗嘱不是我母亲的本意,字迹不是母亲的,遗嘱是假的。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母亲生前于1999年3月28日由贾女士代笔并作证人、王女士作证人留有遗嘱一份,内容为:对于其住房由长孙居住,对于
    2023-04-24
    240人看过
  • 六个子女无人养老对簿公堂力挽亲情
    中国有句古语,养儿为防老。当亲情需要用法律来维系,道与法、情与理之间,如何去权衡人们的道德底线。近日,河南省舞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判决六被告应当对原告樊某履行赡养义务;自判决之日起六被告对原告樊某各赡养60日,以后依次轮流;原告樊某的医疗费用,由六被告平均负担;原告樊某的丧葬事宜,由被告樊四负责办理,费用由被告樊四负担。樊某生于1932年,现年78岁,有六个子女即两个儿子四个女儿,本案六被告均系原告樊某的子女,现樊某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虽经手术治疗,仍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六个女子对其履行赡养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赡养费、医疗费等费用。被告樊某的大儿子辩称,不同意轮流赡养原告,因为樊四(原告的四子)接替原告的班有工作,樊四应该对原告承担全部赡养责任,而且曾经赡养母亲,现在也没有经济能力赡养原告。被告樊某的五女儿、六女儿辩称,不同意轮流赡养原告,原告应该由
    2023-04-25
    336人看过
  • 三姐妹因借条对簿公堂
    法律综合知识
    小妹拿着欠条要大姐还钱,大姐却说欠条是二妹写的,签了她的名字,与她无关。二妹说,欠条是自己写的不假,是大姐不会写字,自己只是帮忙代写的。结果,为了这1万元钱,三姐妹对簿公堂。原告老三说,2009年1月,大姐找她借款3万元,因大姐不会写字,就找二姐帮忙写借条,二姐还帮忙在上面签了大姐的名字。2010年间,大姐还了2万元,可拖欠的1万元却一直没还,所以她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大姐、二姐还这1万元。庭审中,大姐说自己没向老三借过钱,欠条不是她写的,也从没让二妹帮忙打过借条。借条上没有我写的一个字,怎么能凭这样的借条找我要钱?老大说,此前她确实还过小妹2万元,但这2万并不是小妹所说的3万元中的2万。被拉上被告席的老二觉得特别冤枉。她说,当年只是因为大姐不会写字,才帮忙打借条、帮大姐签名的。我一分钱没落到,怎么最后摊上官司了呢?老二说,这笔债务原本跟她没有任何关系。近日,在审理这起案件时,溧水法院认为,
    2022-04-17
    64人看过
  • 三月大女婴与亲生父亲对簿公堂讨要抚养费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女婴小渔,现在只有三个月大。本应是在母亲怀中嗷嗷待哺的她,却不得不作为原告走向法庭,面对人生中的第一场诉讼,而被告正是她的亲生父亲。小渔的母亲张某诉称,她是外地人,与被告相识不久,确立了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便怀上了小渔。然而,在妊娠进行五个月时,她却意外的得知,其实被告是有家庭的。当时被告向张某承诺很快就会和现任妻子离婚,但是小渔出生后,被告对此事就再没有提及。并且作为亲生父亲,被告一直未对小渔尽任何责任和义务。不但不管不问,也没有给过一分钱。小渔现在由张某抚养,由于其还处于哺乳期,张某无法外出工作,也无任何经济来源。张某多次向被告索要抚养费,而被告一再拒绝。无奈,小渔只能与被告对簿公堂,讨要抚养费。张某作为小渔的法定代理人,以抚养费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06-11
    195人看过
  • 大学生为讨抚养费和学费与亲生父亲对簿公堂
    马上要开学了,别人开开心心打包行李,但正要上大二的小飞(化名)却作为原告进了法庭,而被告一方是他的亲生父亲。小飞7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小飞由母亲抚养,但父亲李某每月要承担200元抚养费,每月结清,而他的求学费用包括大学学费应该是由父母双方分担的。2013年9月,小飞考上了大学,这本是件好事,可他多次找父亲讨要学费都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起诉到法院,要求父亲支付自己抚养费及求学费用共计39793.5元。在法庭上,分坐原、被告席的父子俩冷静相视,都在尽可能找寻双方都能接受的中间利益。小飞表示自己还在上大学,无独立生活能力,希望父亲能和母亲共同承担抚养责任。而李某表示自己从2002年7月开始,已经支付了抚养费25200元,打到小飞母亲的银行存折上。2013年,前妻把这张存折注销了,导致其无法将抚养费打入,他也多次要求前妻提供小飞的卡号,但一直无果,所以就欠下了2013年的抚养费2400元,李某
    2023-06-11
    182人看过
  • 子不孝吞父救命房款母亲无奈与子对簿公堂
    亲生儿子将父亲用来治病救命的房款私吞,母亲将儿子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母子之间的房屋买卖纠纷案。1998年,原告与其丈夫赵先生购买了位于通州区的住房一套,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赵先生。2007年,赵先生患直肠癌住院,2008年,为给丈夫治病,夫妇二人共同委托儿子赵钢(化名)将房屋出售,并办理了公证委托手续。此后原告多次询问儿子房屋的出售情况,但被告一直称房屋尚未售出。2010年1月,赵先生医治无效去世,春节期间,原告发现被告早在2009年即将房屋出售给白某,并已办理过户手续。悲愤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归还售房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23-06-07
    248人看过
  • 法律上判给母亲,还需要赡养父亲吗
    依照法律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肩负着亲切关怀照料、严厉教导以及安全防护的三重职责;而已经步入成年阶段的孩子们,也同样承担起了给予年迈父母安享晚年生活、提供必要帮助及安全防护等三项义务。然而,这些劳动法定义下的家庭成员在契约关系中的责任与义务,并不可能因追求个人幸福自由而被轻易地解除。即便在父母婚姻破裂之后,未能完全履行其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职责,未成年子女亦不能以此为名,逃避或推卸应承担的尊重与孝敬父母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024-07-30
    175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为继承母亲遗产 一家人对簿公堂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1-21
      近日,许昌县法院审结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状告外公、外婆,要求继承母亲遗产的俩外孙女张甲、张乙,被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10元。 家住许昌市建设路的张甲和张乙,现年9月岁,系双胞胎姊妹,2005年5月10日,其父母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她们的父亲一次性支付其母亲5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金,并于当日由她们的外公代领。2005年5月29日,张甲、张乙的母亲因病去世。其母亲离婚后,因
    •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出纠纷 儿女与继母对簿公堂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21
      9月22日记者从莱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遗产纠纷,法院巧断家务事,因父亲去世后将房产留给继母而心有不满的4名子女,最终服判息诉。   官司要从一套房屋说起。70多岁的老汉张某生前做生意,与妻子生育了4个子女。老伴去世后,张某于2001年经人介绍与刘某结婚,婚后双方相处很好,2008年张某因患癌症医治无效病故。张某生前一直居住在市区繁华路段的一套住房中,张某刚刚过世,争夺房产的战争就在家中打响,最终
    • 四子女为争夺父亲"遗产房" 与八旬老母对簿公堂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22
      为了一套不足45平方米的房子,81岁的老母亲跟4个50多岁的子女对簿公堂。近日,福州台江法院判决,老母亲取得老伴遗留下来的房子产权。   法院审理查明,林依姆的老伴郑依伯去年去世,留下了一套位于台江的房子。郑依伯在2002年和2005年,曾先后两次立下遗嘱:将遗产交由林依姆继承。   但是老人的子女们认为,父亲十年前就患老年痴呆症,后来病情逐渐加重,到2003年已经丧失语言表达能力,所以他所立的遗
    • 大学生为讨和学费与亲生父亲对簿公堂!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马上要开学了,别人开开心心打包行李,但正要上大二的小飞(化名)却作为原告进了法庭,而被告一方是他的亲生父亲。小飞7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小飞由母亲抚养,但父亲李某每月要承担200元抚养费,每月结清,而他的求学费用包括大学学费应该是由父母双方分担的。2013年9月,小飞考上了大学,这本是件好事,可他多次找父亲讨要学费都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起诉到法院,要求父亲支付自己抚养费及求学费用共计39793.
    • 撕碎亲情争夺遗产祖孙几代对簿公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7
      为争多年前的遗产,祖孙几代人对簿公堂。12月2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继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A、B、C、D对李双的遗产(原房屋1.25间)享有八分之一的份额。李双与王花系夫妻关系,共有子女E、F、G、H、I、J、K等。李双生前有二间半房屋。1990年李双病故,其妻王花1991年将房屋全部扒掉,翻建成新房。2004年2月21日被告K受其母亲王花委托,与开发商签订了《旧房联户开发承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