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动迁款分割中当事人的追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37:09
98 人看过
公房动迁款分割中当事人如何追加?
答: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纠纷中,一个或数个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其他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同住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被通知以被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其在诉讼中的相关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公房动迁款分割中同住人如何认定?
379人看过
-
找追加追加当事人
301人看过
-
因公有房屋动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分割而发生的纠纷,哪些人员应当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104人看过
-
一审中如何追加当事人?
228人看过
-
动迁款的分割
262人看过
-
追加当事人的期限
23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最新文章
#动迁
相关咨询
-
找追加追加当事人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5追加当事人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庭审前提交书面追加当事人的申请。同时,在审理共同诉讼时,法院应当通知必须参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当事人追加民事诉讼权利有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最高人民法院对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一些意见:57、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通知参加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8、人民法院追加联合起诉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追加的原告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不想追加的诉讼
-
动迁款分割中同住人怎么认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本处指的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房屋、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
-
同住人的房屋动迁款可以办分割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关于动迁款分割是这样的:房主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的A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调查、笔录、材料等确认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由A继承房产等属实后依法出具继承房产公证书,同意
-
公房动迁分割时同住人怎么办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04本处指的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房屋、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