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不服救济手段有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6:42:53 144 人看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

一、仲裁裁决的救济手段有哪些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

我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仲裁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7)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当予以撤销。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在申请撤销裁决时,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书,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2.申请执行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在申请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被执行人向法院证明该裁决存在着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请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该裁决,由法院裁定该裁决不具有执行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请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可以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重新进行仲裁,或者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诉讼。对于裁定的不予执行是司法部门对于仲裁机构的监督,使当事人在必要的情况下能够采取的保护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当事人相关文章
  •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救济途径是怎样的
    一、“一裁终局”的情况由本法第47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形: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些争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劳动者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8条中予以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9条中予以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
    2023-04-27
    294人看过
  • 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一、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该规定并未明确赋予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但是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我们可以得知,
    2023-06-28
    111人看过
  • 不服劳动“一裁终局”裁决如何救济?
    一裁终局适用于哪些情况?一裁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范围较小,仅限于两类。一类是小额的仲裁案件,包括四种案件,即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追索赔偿金的案件。该四种小额案件均有金额限制标准,单项请求裁决结果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另一类是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具体包括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不服一裁终局裁决如何救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规定一裁终局制度的同时,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规定了不同的救济途径:对于劳动者保护更周密,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享有起诉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用人单位救济途径限制较严格,用人单位只能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
    2023-06-04
    381人看过
  • 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经济纠纷
    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纠纷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以前解决债务纠纷的主要办法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这些方法当然能起到相应的作用,但也存在其局限性,比如:成本高,法院收费对银行很难减免;信息保密难,法院提倡办案公开,其他债权人很容易知道银行起诉情况,从而跟风起诉,坐等分配银行查找的财产;耗时长,短的也要三、四个月,长的甚至要数年时间才能进入执行程序,极不利于不良资产的保全;被告抵触情绪大,不配合诉讼、执行工作;有些法院受理支付令有很多限制,不是有告必理。这些不足,很容易对银行债务纠纷的解决产生负面影响。如何弥补这些不足,探索银行债务纠纷处理的新路子是出路所在。某国有商业银行几年前开始尝试用仲裁方式来处理银行的债务纠纷,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3年以来,该行申请仲裁案件约14宗,标的额达6.1亿元,仲裁费约100多万元(如果诉讼,诉讼费将超过300万元),绝大部分由债务人一方承担,自己只发生过7万
    2023-06-06
    106人看过
  • 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有几种?
    一、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有几种?对于仲裁的裁决就只有一种结果;就是最终给出一个案件的判决;仲裁裁决也是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并在审理终结时所作出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书面决定。作出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后程序,在实体上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裁判,在程序上标志案件的终结。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作出裁决是仲裁程序中至关重要的程序。二、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3.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因作出的裁决。
    2023-06-03
    283人看过
  • 仲裁决定书如何救济
    对仲裁决定书的救济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申请撤销裁决,二是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撤销裁决。根据《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此外,申请不予执行裁决。根据《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2023-06-12
    47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书能否救济
    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书能不能救济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终裁裁定是可以进行救济的,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
    2023-02-22
    475人看过
  • 完善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救济
    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但是,对于何种情形下可以重新仲裁以及如何重新仲裁,仲裁法未明确规定,有待司法实践和仲裁实践进一步加以完善。涉外裁决发回重审只应涉及案件的程序,而不应涉及其实体。只有单纯属于仲裁程序中的瑕疵,人民法院才可考虑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同时,重新仲裁应由原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原则上仍然由原来的仲裁员组成。当然,重新仲裁程序开始后,如果出现仲裁员在裁决作出后有特定情形,影响其独立公正性而应当回避,或者仲裁员因疾病、死亡等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则应当重新选定仲裁员。但这与另行组庭是两码事。
    2023-06-06
    64人看过
  • 解决仲裁裁决不服的方法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2023-07-09
    368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一、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大家,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不是一个等位概念,具有完全不一样的适用情形。二、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对裁决不服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三、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
    2023-06-06
    224人看过
  • 裁定不予执行的救济手段是什么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无效,当事人既可以根据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一、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
    2023-02-26
    68人看过
  • 发现生效仲裁裁决错误如何救济
    可以申请撤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我国的《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四)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
    2023-03-29
    398人看过
  • 我国的仲裁裁决分为哪几种?
    一、我国的仲裁裁决分为哪几种?我国的仲裁裁决分为以下四种: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3、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出的裁决。《仲裁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出的裁决。4、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它即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二、仲裁裁决作出的方式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独任
    2023-06-03
    40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有何种区别
    一、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有何种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3、立案条件不同。经济仲裁必须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明确具体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已经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立案。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要个人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可以申请立案。4、适用法律不同。经济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就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通过仲裁一裁终局法律手段解决的方式,适用的是《民法》、《
    2023-06-16
    43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当事人是指依据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仲裁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3、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更多>

    #仲裁当事人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与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救济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劳动者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8条中予以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9条中予以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
    • 不服劳动仲裁的救济途径有哪些?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
      很多人会通过提起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但是可能会对做出的仲裁结果不服,那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呢? 一、劳动者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8条中予以规定: 劳动者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9条中予以规定: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
    • 经济纠纷仲裁结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救济方式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般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由执行局自己的裁决合议庭裁决,裁决后一般赋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很多裁决不予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复议后又裁决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现在不少地方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分立,由其它部门审查,这样就没有规定有复议的权利,裁决不予执行就终局裁决。也有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然后法院将裁决不予执行理解为一个执行行为,这样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 劳动仲裁裁决错误如何救济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6
      请求重新作出裁决可以救济劳动仲裁的错误决定,对错误的事项进行改正也可以救济劳动仲裁的决定。发生劳动争议以后,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去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
    •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如何救济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9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是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