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了要约的是否算承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6:31:44 268 人看过

1、表明了要约的并不能算承诺。

2、承诺要明确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4、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一、该合同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成立吗

合同并不是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成立的,而是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时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二、合同订立要经过哪些阶段

订立合同经过的阶段即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受要约人接受邀约,即为承诺,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受民法典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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