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对产检假的规定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5:02:11 78 人看过

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产检假,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女职工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具体来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在生产之前怀孕女职工就有法定产检的假期。而第七条规定了,女职工生育的话,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劳动法试用期具体规定是什么

有关试用期的具体规定为: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但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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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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