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6:03:31 285 人看过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管辖权的确定: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最新版

<p>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p>

<p>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p>

<p>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p>

<p>1.2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p>

<p>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p>

<p>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p>

<p>第二条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p>

<p>2.1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p>

<p>2.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p>

<p>第三条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p>

<p>3.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p>

<p>3.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p>

<p>3.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p>

<p>3.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p>

<p>3.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p>

<p>3.6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p>

<p>3.7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p>

<p>3.8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p>

<p>第四条双方责任</p>

<p>4.1发包人责任</p>

<p>4.1.1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p>

<p>4.1.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p>

<p>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p>

<p>4.1.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p>

<p>4.1.5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p>

<p>4.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或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设计人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设计人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上述费用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p>

<p>4.2设计人责任</p>

<p>4.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p>

<p>4.2.2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p>

<p>4.2.3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p>

<p>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p>

<p>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p>

<p>第六条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p>

<p>6.1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设计人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发包人要按实际返工工日向设计人支付费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费用具体金额承诺,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计算。如因上述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7.3款执行,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终止本合同关系,重新签订合同。</p>

<p>6.2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p>

<p>6.3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____日内按7.4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p>

<p>6.4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p>

<p>6.5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p>

<p>6.6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p>

<p>6.7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p>

<p>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p>

<p> </p>

<p>7.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p>

<p>7.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p>

<p>7.3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p>

<p>7.4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7.3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p>

<p>7.5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p>

<p>第八条不可抗力</p>

<p>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p>

<p>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p>

<p>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p>

<p>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p>

<p>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限涉外合同);</p>

<p>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

<p>第十条未尽事宜</p>

<p>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p>第十一条附加条款</p>

<p>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第十二条合同文本</p>

<p>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p>

<p>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p>

<p>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p>

<p>签约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年____月____日</p>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工程建设审计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程建设审计流程是怎样的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计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核准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工作环节。这个阶段主要审计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各环节的顺序依次进行以及检查基建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检查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要求,有无超规模、超标准问题;检查前期建设过程中的各参与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参与单位主要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测绘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检查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涉及文件是否经过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检查征地拆迁费用、三通一平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检查项目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报环保、消防、质检等部门审查或备案。二、工程招投标审计这个阶段主要检查项目是否按照核准批复中的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的要求分别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和招标的组织形式是否与核准意见书相
    2023-06-05
    449人看过
  • 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管理建设单位合同?
    1、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二)及时做好合同跟踪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
    2023-04-16
    467人看过
  •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管辖分工
    管辖分工(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权限划分。1、省公安消防总队职责(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组织消防性能化设计专家论证:a、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b、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2)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组织消防设计专家评审:a、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b、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c、拟采用国际标准或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2、市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职责(1)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2)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a、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
    2023-05-10
    216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管辖异议的条件
    民法典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大大减少了因管辖权而发生的争议,也符合民事诉讼的“两便原则”,即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一、建设施工合同调差有约定是否按约定首先要看合同中对于何时调整有无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只是说遇到造价管理文件调整可随着调整价格,则应当理解为新的造价管理文件已经
    2023-02-28
    279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已经结算的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的,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建设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关系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而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023-07-22
    103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怎么管辖
    一、建设施工合同是否可以分包可以合法分包,视情况而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包的就是合法分包,是有效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分包的,就不合法。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建设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怎么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三、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分包合同甲方一般是指发包方,首先要关心两个问题:1、自身是否具有将工程分包的权利;2、乙方是否具有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
    2023-02-21
    220人看过
  • 最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
    最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订立合同双方:建设单λ:____,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λ: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
    2023-06-04
    20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
    建筑合同管辖不能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出具欠条的工程款纠纷管辖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之下共有9个四级案由,而“劳务合同纠纷”也属于三级案由,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并列关系,不能适用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实践中这种情形比较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可以选择B地法院管辖。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属于专属管辖吗不是所有房屋买卖纠纷只能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即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类型的房屋买卖纠纷,应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管辖法院。三、专属管辖的范围是什么呢专属管辖的范围: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
    2023-03-13
    148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简称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发包人,勘察、设计单位称承包人。勘察、设计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当事人双方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勘察、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均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承包人应当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发包方,一般应是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2)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合同的订立应以国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文件为基础。(3)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
    2023-03-12
    99人看过
  • 设计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有关,涉及正在施工的不动产,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一、市政设计资质标准是怎样2022市政设计资质标准是怎样有甲乙丙三种资质等级,现在甲级设计院也很多,私企都很多甲级,标准要求并不是很高。甲级主要是需要三个以上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三个一级结构工程师。其他设备工程师和技术骨干若干。乙级需要2个一级建筑师和一级结构工程师,其他设备工程师和技术骨干若干。丙级不需要。在承接项目的规模、高度和重要性上有区别,现在像样点的项目都需要甲级设计院资质。二、设计合同交付如何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合同理论上来讲,属于广义的承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设计成果和支付设计费分别是承、发包双方的合同基本及主要义务
    2023-03-24
    36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履行地是哪,管辖权在哪
    发生施工合同纠纷时,合同履行地是施工行为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在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即施工行为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履行地是哪,管辖权在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
    2022-06-19
    55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管辖权是提起时间
    一、建设工程纠纷管辖权是提起时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一)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甲
    2021-10-19
    19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续纠纷怎么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续纠纷的管辖。后续纠纷的关于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续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不可以约定管辖法院。一、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纠纷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因不动产登记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注意与不动产有关的案件,其性质可能具有多样性,其中包括不动产专属管辖的案件,如因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的纠纷;还可能是合同纠纷案件,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关系,只是工程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而已;还可以是侵权纠纷,如房屋相邻关系引起的侵权纠纷;还可以是继承纠纷,如因继承房屋发生的继承纠纷。专属管辖排斥特定法院之外的其他法律对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但是不得排除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纠纷。二、法院如何管辖房屋租赁纠纷?房
    2023-03-11
    104人看过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
    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一)设计费的确定《设计合同文本》第二条以表格形式要求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所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发包人和设计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应当由《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调整,并应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则。实践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这只是在无相应合同条款援引的情况下,用以解决纠纷的技术性手段。(二)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设计合同文本》第五条规定了定金条款,结合文本中第七条第7.5款和第八条第8.9款的规定,该定金兼有
    2021-12-01
    12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应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1
      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而且乙方拟提起的诉请系基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出,故不属于不动产纠纷,而应当属于合同纠纷。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 怎样才能把建设工程合同交给建设部门管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
      建设工程合同不能约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
    • 怎么设置建筑施工合同的管辖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建设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约定施工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也约定签约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方案在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5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
    • 建设工程管辖是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0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长揣拜废之肚瓣莎抱极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也不例外,可以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约定解决争议纠纷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