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所有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04:52
248 人看过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这就是说,草原作为自然资源的一种,一般属于国家所有,建国以来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据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四川的统计,在六省区的国有草原中,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草原占88%。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317人看过
-
草原法明确了草原的范围
420人看过
-
草原的归属权属于谁?
177人看过
-
草原确权的难点分析
114人看过
-
起诉书是由原告所起草的吗?
51人看过
-
草原法全文确立的草原保护制度有哪些
47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所有的草原由xx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国有草原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是指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草原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上规定国务院是国有草原所有权的代表,一是赋予XX行使国有草原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二是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草原所有权代表,无权擅自处置国有草原,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草原;三是明确国有草原的收益权归XX,国务院有权决定国有草原收益的分配办法。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草原所有
-
草原确权有哪些好处,草原确权的好处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311、草场界限不清、经营权证的面积与草场实际面积不符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进一步稳定现有的草原承包关系,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农牧民对承包草原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 3、新的《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可进行抵押贷款。
-
国家所有的土地、草地、花草、花草等种类的,其所有权是怎么规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相关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
-
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谁来行使所有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2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所有权归本集体所有,依照《物权法》规定由下列机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