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约定条件退还被派遣工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32:56 472 人看过

崔先生是一家派遣公司的职工,2008年被派到某通讯公司从事设备维修。通讯公司与派遣公司在派遣协议中约定:通讯公司认为被派遣职工不符合用工方管理需要的,可以将其退还给派遣公司。今年4月的一个上午,崔先生在公司维修设备时,部门经理张某进来通知崔先生:下周,上级部门要来公司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要求崔先生公休日加班。崔先生提出,这周已经和儿子说好了,要去野外郊游,希望张经理能安排别的同事加班。张经理对崔先生说:这是公司安排好的,必须无条件服从!不想干趁早走人!崔先生气愤地说:为什么每次加班的都是我?公休日是我的自由时间,这次加班我就不来了!当天下午,崔先生就接到通讯公司通知,决定将其退回派遣公司,理由是崔先生不符合用工方的管理需要。那么,通讯公司能否依据派遣协议约定退还崔先生呢?

关于被派遣职工退还的问题,法律赋予用工方的退工权有两个方面:一是退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用工单位因被派遣劳动者有该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将他们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被派遣职工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违纪违法达到解除要求的,或者符合医疗期满解除或不胜任解除条件时,用工方可以将其退还给派遣公司。而派遣公司也可以据此解除被派遣职工的劳动合同。二是退还安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第41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指的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第41条指的是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同时,根据本规定将派遣职工退还的,被派遣职工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被派遣职工按月支付报酬。

如果不具备上述情形,用工方就将被派遣职工退还的,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4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2款规定执行。这也就是说,用工方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派遣职工退还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要求用工方改正错误行为;用工方拒绝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对其实施罚款。另外,因违法退工导致职工工资、福利等损失的,用工方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派遣协议虽然约定被派遣职工不符合管理需要的,用工方可以将其退还给派遣公司,但是由于该项退工情形与法律规定的退工条件相违背,应归于无效。崔先生完全可以追究用工方违法退工的法律责任。另外,安排加班属于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的范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加班,单位不得强制安排。因此,崔先生的行为也不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工辞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雇佣公司无权退休工人,只有雇佣公司才能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雇主想解除合同,劳动者必须返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补偿和赔偿也必须由派遣公司承担。2、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解除合同。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雇佣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的私人欺诈给雇佣公司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工人与其他雇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雇佣公司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或者雇佣公司建议拒绝纠正。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欺诈威胁或乘客的危险而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因病或非工人受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雇佣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3、关于经济补偿:如果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有以上情形时,不能索要经济补偿或赔偿;没有以上情形时;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
    2023-08-07
    225人看过
  • 同工同酬是否是劳务派遣的必要条件?
    劳务派遣可以认定为同工同酬。派遣职工享有与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动者在同一岗位上工作,取得相同劳动成果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与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同等数额的劳动报酬。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同工同酬问题解决方法1、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要建立资质审查机制。从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源头上把关,提高劳务派遣行业准入标准,实施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具备劳动、社会保险等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的资质年审制度。2、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实现同工同酬的关键是科学合理地衡量与评估工作业绩,只有同等价值之工作才应获得同等数额之报酬。合理调配派遣制员工的薪酬水平,完善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增长机制,缩小同类岗位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要建立科学的
    2023-07-07
    172人看过
  • 用工单位辞退被派遣员工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务关系,并无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挥,劳动者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工单位的安排下提供劳动。用工单位辞退被派遣的劳动者,应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务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再依据劳动合同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并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劳务协议约定的行为,则用工单位不得随便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亦不得随便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
    2023-06-14
    426人看过
  • 约定解除条件是否需要通知,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有效
    约定解除达到条件是否需要通知分情况确定,如果双方中一方出现想要解除合同的情形,那应当通知。如果双方无意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后无需通知。约定解除条件有效,解除合同的事由随着合同设立而生效。一、约定解除达到条件是否需要通知约定解除达到条件是否需要通知分情况确定。具体有两种情况需要界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由于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的,因此便不再需要做出通知。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解除权,按法律规定,是需要通知对方的。另外,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2023-04-26
    320人看过
  • 派遣员工辞退需要违约金吗
    员工进行辞职的话,那么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除非劳动者是属于违法辞职的,那么才需要支付相对应的违约金,具体而言,即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可以正常离职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因此辞职与否的违约金需要根据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来处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转正和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签了劳动合同就是正式员工了,不以试用期和转正而区别对待。对于辞职这块儿,试用期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就行。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成立及应订立劳动合同,及从开始上班日期起就算用工之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培训服务期约定
    2023-03-10
    423人看过
  • 被派遣员工换用工单位能否另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以企业和员工之间加深了解、相互熟悉的期限,该期限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设置使用期的目的一方面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足够的时间,使企业能够近距离、全面地了解员工,从而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另一方面试用期也是法律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体现,让企业充分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条件相一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由于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劳动者不固定在某一个特定的用工单位工作,有可能由于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等原因而更换用工单位。实践中,由于特定行业的岗位技能要求较高,确实需要在员工工作中随时考察,因此很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就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内容约束员工,但这是与法律相冲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2023-04-21
    390人看过
  • 劳动派遣工人受工伤是否也可以找被派遣单位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工单位(实际用人单位)虽然与受派遣的劳动者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但该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用工单位对该劳动者负有安全生产保障义务,涉及劳动者工伤赔偿待遇的诉讼,应当追加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非因公死亡的赔偿,如果地方有规定的,按照当地法规政策执行。在地方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按195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按照其规定,非因工死亡待遇有:(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
    2023-06-11
    283人看过
  • 雇主是否有权随意辞退劳务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员工不可以随意辞退。被派遣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用工单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劳务派遣员工产假会被辞退吗不能辞退。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女职工生育即享有产假权利。法律规定适用于所有存在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并不区分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没有是否已婚的要求,只要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女职工生育的,即依法享有产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
    2023-07-02
    314人看过
  • 派遣工被退回派遣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吗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按规定,如果派遣工被退回是因为自己过错,用工单位可以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单位可以因此解除与派遣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派遣工自身的原因导致被退回的主要法律情形如下:1、被派遣的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六种过错时,具体如下:(1)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造成单位损害的;(4)同时在其他单位进行兼职,影响本单位工作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方式订立或更改合同的;(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被派遣的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不将其退回,具体如下:(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不能工作的情形;(2)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此时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用人单位,而劳动派遣单位也同样可以依据本法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同样适用的。但是,如果派遣工被退
    2023-03-01
    118人看过
  • 派遣工能否按照劳动法加班?
    派遣工的加班费,应该由用工单位来支付。派遣工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同样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因此派遣工加班应该获得加班费。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实际上就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其中就包括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作好吗首先,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2023-07-03
    351人看过
  • 员工被辞退方知竟然是“劳务派遣”
    被辞退时才知是被劳务派遣廖小杰2010年9月5日进入南京统宝光电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1月20日晚,公司以不良记录过多为由,将其辞退。次日,廖小杰来到统宝公司索要离职证明,该公司却让他找宿迁新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要,说他是被宿迁新恒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的。廖小杰感觉太奇怪了:当时签劳动合同时,合同是空白的,我们好几个人都在场,因为第一次找工作,看大家都签了,我也没想那么多,就签字了。我连宿迁在哪里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被派遣呢?而廖小杰拨通宿迁新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张经理电话时,对方屡次推脱,称其签署的只是个实习协议,不能给他出具离职证明。无奈之下,廖只能求助媒体,希望讨个说法。人事部经理说不清楚记者联系了统宝光电(南京)有限公司人事部孙经理。孙经理表示,廖小杰目前的身份是休学学生,所以没有与他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签署实习协议。当问及空白合同时,孙经理解释,当时签订时的确没有写明甲方,也没有盖章
    2023-06-09
    398人看过
  • 派遣工被退回不发工资找谁要
    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人员被用工单位退回的,找劳务派遣公司讨要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
    2023-04-01
    497人看过
  • 劳务派遣资质是否全国有效
    劳务派遣单位是可以跨区域进行劳务派遣的,所以劳务派遣资质可以全国有效的,但具体要看其经营范围才能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一、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即终止吗实际中,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关于续签的问题有下面几种情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
    2023-04-04
    149人看过
  • 解雇派遣工人的条件是什么
    用工单位依法返还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在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被派遣劳动者的辞退条件为1,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重新派遣时减少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派遣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营业期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无权辞退劳动者。只有用人单位,即派遣公司,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劳动者返还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的赔偿和补偿也
    2023-05-07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用工单位辞退被派遣员工的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导读: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务关系,并无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挥,劳动者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工单位的安排下提供劳动。用工单位辞退被派遣的劳动者,应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
    • 员工被公司辞退后,派遣合同还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7
      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在三方关系中,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属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如用工单位欲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协议,则会导致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结果,之后由劳务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劳动者,这种安排有无工作期间按月支付最低工资报酬,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协商解除。如由用工单位直接要求劳动者签订外包合同,因
    • 劳务派遣工被辞退的赔偿是否有最新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0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合同中约定利息按撤销条件是否还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7
      合同被撤销约定的利息是没有效的,因为合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后果规定是: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 派遣工无辜被辞退劳务派遣规定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7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