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合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1:45:24 418 人看过

挂靠人以挂靠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按实际情况判定,具体为:

1、如果对方不知道附属事实,有理由相信承包人是附属人,则应优先保护善意对方,双方签订的协议直接约束善意对方和附属人,该协议不无效;

2、如果对方在签订协议时知道挂靠事实,即对方与挂靠人、被挂靠人通谋作出虚假意思表示,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挂靠承包”

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挂靠承包”具有如下特点: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3、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后,自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自行取得工程承包收益,自行承担工程承包的责任与风险,并向被挂靠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只是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不负责工程承包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但也有“挂靠承包”的被挂靠企业向挂靠人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当然其收取的“管理费”的比例或数额也相应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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