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爱合同诈骗罪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41:50 436 人看过

【案由】合同诈骗罪

【关键字】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诈骗罪民事欺诈

【案情摘要】

公诉机关: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德爱

2008年3、4月间,被告人陈德爱与桂林三利经贸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英军联系,称其能向桂林三利经贸发展公司提供近万吨硫铅锌原矿;同年5月30日,被告人陈德爱与黄英军在恭城县城茶江旅社商谈了订立合同的具体细节;2008年7月10日,被告人陈德爱在贵港市与桂林三利经贸发展公司签定了月供货量为3000吨硫铅锌原矿的销售合同。次日,被告人陈德爱谎称其已在恭城三江装好了4个车的矿,需要一笔运费为由,从桂林三利经贸发展公司黄英军手上骗取了公司预付货款人民币2万元。

【裁判】

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陈德爱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8月17日起至2010年8月16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清,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法理分析】

本案属于利用签订合同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的情形,在分析该案件时主要需要围绕合同诈骗罪的含义、构成要件以及其与诈骗罪、民事欺诈的区别等来梳理线索:

性质认定:即合同诈骗罪的含义及构成要件的认定。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本罪的客体为双重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管理秩序,也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其次,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诈骗行为主要具备特定时间(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特定方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特定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特定程度(数额较大)的行为,常见表现形式主要规定在刑法的第224条中;再次,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最后,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犯罪人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在本案中,被告人陈德爱假借向被害人桂林三利经贸发展公司提供近万吨硫铅锌原矿,并与其法定代表人商讨了签订合同的具体事宜,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均隐瞒了其并不能履行该合同的实情,虚构了能够为被害人提供硫铅锌的假象,让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的认识当中,使其在被告人提出需要运费之时支付了2万元货款,随后被告人携带该笔货款潜逃。其主观上并无签订和履行该合同的诚意,而是假借合同之名,骗取对方当事人的钱财,而后逃之夭夭。由于其客观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表现形式中的第四种情形,主观具有骗取钱财的目的,本身又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因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边界认定:即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民事欺诈等易混淆概念的区分界定。

在实践中,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往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存在着极大的相似性,它们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个方面:首先,主观目的不同,前者为以签订合同为名,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后者为通过欺诈行为希望与对方签订合同,从而获取对方一定的经济利益;其次,欺诈的内容和手段不同,前者根本无心履行合同,千方百计地隐瞒身份,后者则存在着民事上的经济行为,一般而言无需假冒身份。此外,二者在侵犯客体、数额以及法律后果方面都有着极大的不同。总而言之,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最主要的是要判断行为人有无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诚意和意愿,合同只是一个幌子还是二者的权利义务之所在。

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总体上而言,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因为各种不同类型的诈骗犯罪,如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等特殊犯罪,其在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与诈骗罪之间都存在着一致性,但是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以及对象上存在着极大的差别,二者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为了避免二者管领领域之间的重合,法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当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等特殊罪名时,即依该罪定罪处罚,只有行为人的行为无法被囊括在这些特殊犯罪之中时,才以诈骗罪论处。

因此,在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事欺诈的界限,其骗取预付款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以后履行合同方便的暂时拖延,也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合同与他来说,仅仅是为了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一个手段和幌子而已,且合同诈骗罪是特殊罪名,因而不以诈骗罪而是合同诈骗罪论处。

【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

合同是整个经济市场中最为基本也最为关键的因素,它的良好运行不仅关系着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经济利益的实现,也关系着整个市场健康秩序的建立,因此需要得到极大重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诸多类似于本案的以合同之名骗取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极大程度上挫伤了主体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杜绝此种现象的继续发生,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首先,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来说,由于其是合同的签订者和履行者,也是避免合同诈骗的最直接行动者和收益者,因而首先需要提高他们的缔约能力和防欺诈能力,加强自我的防范意识。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行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和信誉,保持适度的谨慎。同时在经济往来中要注意坚持钱货两清单原则,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预付款等手段先行骗取钱财而逃匿。此外,在合同相对方出现难以履行合同的情形时,要学会运用留置、不安抗辩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其次,从相关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他们是市场行为的监督者,有义务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大监察力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率,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做到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

3.最后,从德治的角度来说,法律的严惩不应当作为预防和追究犯罪的唯一手段,作为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合同诈骗从根本上说在于人们的商业道德观念尚未树立。因此需要树立良好的商业道德,鼓励正当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坚决反对为谋利益而不择手段的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集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52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53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李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诈骗相关文章
  • 陈广霞诈骗案
    有期徒刑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东刑初字第150号公诉机关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广霞,男,1963年1月29日出生于东营市垦利县,汉族,中专文化程度,系垦利县城建委下岗职工,住垦利县城建委家属区1栋2单元3楼西户。2006年2月23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宣布逮捕,现押于滨海看守所。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以东区检刑诉字(2006)第1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广霞犯诈骗罪,于2006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6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许丽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广霞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5年11月份,被告人陈广霞为骗得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定向井公司汽油、柴油,利用与该公司汽车队队长王军汉相识的便利条件,拿到该公司油本(机动设备加油结
    2023-06-11
    375人看过
  • 陈晓明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房刑初字第00687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晓明,男,1969年9月28日出生于北京市房山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房山区青龙湖镇豆各庄村三区30号。因涉嫌诈骗,于2006年4月20日被羁押,同年5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房检刑诉(2006)60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晓明犯诈骗罪,于2006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陈晓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2年7月至2004年10月间,被告人陈晓明单独或伙同李振山(已判刑)在北京市房山区、丰台区,以受人委托买东西为名诈骗他人财物。作案13起,累计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22359.5元。其中:(一)、2002年7月间,被告人陈晓明骗取青龙湖镇岗上村吴春亮红机砖1万
    2023-06-11
    205人看过
  • 陈德爱等与陈楚等土地行政许可纠纷上诉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7)琼行终字第217号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陈德爱。上诉人陈德梅(原审第三人)。两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邢孔保,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楚,又名陈德辉。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凤。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袁福永。原审被告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黄嘉琪,县长。委托代理人陈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员。上诉人陈德爱、陈德梅因被上诉人陈楚、王凤诉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乐东县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纠纷案,不服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中院)(2007)海南行初字第96号行政判决,于2007年10月11日通过海南中院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7年1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12月21日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德爱、陈德梅及其委托代理邢孔保,被上诉人陈楚、王凤及其委托代
    2023-06-06
    396人看过
  • 陈兵犯诈骗罪
    公诉机关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兵,男,生于1980年8月21日,土家族,初中文化,个体驾驶员,住重庆市黔江区金溪镇长春村4组。1998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黔江区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2007年8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黔江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黔江区看守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渝黔检刑诉(2007)2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兵犯诈骗罪,于2007年1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陈兵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2月26日,被告人陈兵因欠赌债被人追讨,遂虚构其舅舅田景松家修建房屋需用钢材,以其本人的驾驶证作抵押,骗走郑清松价值3049元的钢材,随后卖给一废旧物资收购站,获赃款1900余元。之后,郑清松多次电话催讨,其均以谎言相对,后换掉电话号码,被害人随之与其失去联系。上
    2023-06-11
    179人看过
  • 安爱军诈骗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安爱军,男,1970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中铝河南分公司工程公司工人。2009年4月22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7日被逮捕,5月9日被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取保候审。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上检刑诉(2009)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安爱军犯诈骗罪,于2009年7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范俊社、被告人安爱军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8年农历7月份左右,被告人安爱军以倒矿石能赚大钱、高额分红为由,分别骗取被害人何军峰30000元、陈程20000元。后被害人发现受骗,多次向被告人催要被骗的钱款,被告人于2009年1月份左右分别退还被害人何军峰、陈程各10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已将赃款全部退还。上述事实,被告人安爱军在开庭审理过
    2023-06-11
    27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财产是指实际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合同诈骗的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为担保的。(3)无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五)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
    2023-08-05
    242人看过
  • 陈德川抢劫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刑二终字第691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德川(自报名),男,23岁,汉族,出生地重庆市彭水县,文化程度高中,农民,住彭水县。因本案于2006年3月2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德川犯抢劫罪一案,于2006年8月7日作出(2006)云刑初字第1331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陈德川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查阅案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6年3月24日晚8时许,被告人陈德川伙同另两名同案人(均另案处理)到本市白云区石井街红星路东6巷6号门前,由一名同案乘在该处打电话的肖武不备之机,抢得肖的价值人民币903元的天阔K889型无线移
    2023-06-11
    453人看过
  • 何德琳诈骗案
    无期徒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赣中刑二初字第12号公诉机关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何德琳,男,1969年11月5日出生于江西省兴国县,汉族,大专文化,原系兴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家住兴国县潋江镇马尾山37号。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07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4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兴国县看守所。辩护人郭基玉、黄保和,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赣市检刑诉(2007)第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德琳犯诈骗罪,于2007年8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丽群、陈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德琳及其辩护人郭基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5月被告人何德琳到上海后,编造其在做高速公路工程需要资金的谎言,要求时任兴国县杰村信用社主任的徐海平和时任兴
    2023-06-11
    425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合同还款诈骗罪可撤案吗
    合同诈骗罪不是还款就可以撤案。法律规定,只有行为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才应当撤案,如果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后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条件,即使其有还款行为,司法机关也不得撤案。合同诈骗罪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应当如何处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四)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2023-08-01
    418人看过
  • 王德旭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海刑初字第3117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德旭,男,1976年8月19日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辽宁省盖州市梁屯乡老古岭村。因涉嫌诈骗于2006年4月11日被羁押,同年5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被告人滕向奎,男,1979年7月12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克东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克东县玉岗镇新胜村2组。因涉嫌诈骗于2006年4月11日被羁押,同年4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经诉字[2006]第7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德旭、滕向奎犯诈骗罪,于2006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德旭、滕向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德旭、滕向奎于2006年
    2023-06-11
    376人看过
  • 【诈骗罪】合肥“爱心女孩被骗案”主角获刑5年
    昨天,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法法院对备受关注的爱心女孩被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闫影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闫影甫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闫影甫来到合肥爱心女孩张某家,谎称自己是新加坡华侨,以资助张领养的残疾孤儿出国治病、办理新加坡签证和资金证明为由,骗取了张的工商银行及中国银行卡和密码,先后从工商银行卡中取款33000元,从中国银行卡中取款5900元。今年3月,闫影甫曾到云南省丽江市找到被害人杨某,谎称自己是美国妈妈联谊会的工作人员,以资助杨女儿治病转款为由,骗取了杨的农业银行卡密码,从该银行卡中取款4000元。事后,在杨亲属的追索下,闫影甫将该款退还。另查明,闫影甫2002年5月因诈骗罪被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判刑1年,2004年因诈骗罪、盗窃罪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刑8年,直到2010年10月20日刚刑满释放。
    2023-06-11
    433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比照诈骗罪)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广东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广东关于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可以立案处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2023-08-03
    75人看过
  • 杨会民、王爱和诈骗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1997)一中刑终字第283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会民,男,四十三岁,汉族,北京市人,本市房山区长沟物资供应站经理,住本市房山区石楼镇杨驸马庄村。因诈骗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七日被羁押,同年七月十九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看守所。原审被告人王爱和,男,三十三岁,汉族,北京市人,本市房山区长沟物资供应站业务员,住本市房山区坨里镇沙窝村。因诈骗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七日被羁押,同年七月十九日被逮捕。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杨会民、王爱和诈骗一案,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1996)房刑初字第430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杨会民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市房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本区长沟物资供应站系被告人杨会民个人承包经营的集体企业,杨会民聘用被告人王爱和
    2023-06-11
    176人看过
  • 被告人陈某某诈骗一案
    公诉机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某,女,1968年3月7日出生于浙江省临海市,汉族,初中文化。因本案于2009年2月12日被刑事拘留,3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看守所。辩护人刘某某,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长芙检刑诉(2009)2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于2009年6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刘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某来到长沙后,按照“老板”(另案处理)的指示,四处散发印有“代开发票陈春15111384207”的名片,企图以帮助他人代开发票的名义骗钱。2009年2月12日13时许,陈某某接到范某询问是否可以代开真的发票的电话时,陈某某当即答应有真发票,范某即要陈某某开具金额为1150000元的发票,陈某某表示要按所
    2023-06-11
    4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诈骗也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了定罪数额,只有数额达到较大(3000元以上)才成立诈骗罪,法院才会定罪处罚,诈骗数额有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 更多>

    #合同诈骗
    相关咨询
    • 恋爱诈骗案破案率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3
      首先,从刑法角度而言,诈骗罪的成立是以对方虚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如果您报警后,警察以诈骗罪定案的,会对赃物进行追赃的。同时追回的数额也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其次,报警后警察以民事纠纷结案的,从民法角度而言,这是民间借贷,需要您举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以及所借款项已经交付给她。最后,如果你不能证明这是借贷关系,基于恋人关系,也不排除存在赠与之可能。
    • 诈骗网络恋爱罪立案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就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
    • 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8
      合同诈骗罪的财产是指实际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合同诈骗的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为担保的。(3)无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五)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恋爱诈骗一般立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就可以立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 诈骗案从犯开庭认罪认罚的陈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7
      鉴于目前的陈述,涉嫌诈骗;定性没有太大异议因为事前明知;但可以争取从犯的认定及其他从轻情节;建议侦查阶段及时补救;如果没有其他情节,刑期在5-6年;实际刑期需要具体依据落实的情节具体核算; 本回复仅仅依据你的文字陈述所作的简单建议,实际处理程序可能因实际情况的不同出现一定差距,为对你负责,建议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