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范围:解答与推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08:43:34 399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有:1、请求给付劳动报酬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因工伤事故、雇员受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5、因实施见义勇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6、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7、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8、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低保户请求侵权赔偿的;9、其他确需支持起诉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支持起诉原则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依法由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起。法律规定支持起诉原则,目的在于发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同民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民事权益。这一原则要求:(1)支持起诉仅限于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案件;(2)支持起诉人只限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3)支持起诉必须是受害人没有起诉;(4)支持起诉人只能支持原告起诉,而不能以原告的身份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解析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途径,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基本方式,同时也是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监督程序。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处理行政案件的外部分工问题,是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首要前提,这一范围说明了法律将哪些争议纳入到行政诉讼中来,哪些行政争议案件只能由行政机关来解决,也同时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1]一、基本概念与性质所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通俗的说就是行政诉讼所解决的行政争议的范围,从这一点出发,学者之间对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念的界定大致相同,即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是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裁判行政争议范围的统一。首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决定了司法机关对于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行政权与司法院的性质不同,前者表现为管理执行权,而后者表现为中立裁决权,因此相互监督是一种权利设置常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决定了司法机
    2023-06-06
    4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与受案范围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2、管辖是上下级法院、同级法院之间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也就是说,管辖要解决不同审级和同级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3、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管辖不包括第二审及再审案件的分工。我们实行四级两审制,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确定了第一审案件的管辖,第二审案件的管辖也就相应确定。另外,执行也是按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标准而定。4、管辖权与审判权、主管权
    2023-05-01
    273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三
    2023-03-02
    24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
    2023-04-02
    42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
    2023-04-01
    365人看过
  • 和解的公诉案件范围
    可以进行和解的公诉案件类型一般是两类,即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侵犯财产犯罪两类犯罪的罪名,并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一、刑事和解哪些适用范围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为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二、通过检察院的案件可以私了吗案件到检察院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私了:(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023-03-05
    89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自诉案件的诉讼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19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除外); (4)侵占案。 2
    • 与诉讼受案范围不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有些时候,劳动仲裁委员会出于主观上的认识和客观上的某些原因,将本来应该受理的劳动争议拒之门外,由于仲裁在先,不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法院也无权受理。同时也存在由于法院和仲裁机构之间对争议性质的认识差异而互相推诿的现象,仲裁机构认为不是劳动争议,应该到法院起诉,而法院认为争议性质是劳动争议,应该先仲裁。这样就导致劳动争议当事人告状无门公力救济渠道被迟滞或阻却。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诉讼选择受限
    • 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16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
    • 刑事诉讼自诉案件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7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 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6-18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